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
【懸賞公告】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現依申請執行人羅明術的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二十三條、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5條的規定,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
駱小剛,男,1985年8月25日出生,漢族,住重慶市九龍坡區西郊路106號鑫匯名苑1號樓,公民身份號碼500382198508258092。
執行案號:
(2025)渝0116執恢1279號
執行依據:
(2022)渝0116民初3298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
暫計至2026年2月24日的貨款本金、案件受理費、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共計217228元。
懸賞期限:
三年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有關的財產線索(本案已在執行中掌握的財產情況除外),經查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使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符合懸賞執行相關規定,按照申請執行人承諾,以本案申請執行人實際分配得到金額的10%給予舉報人獎勵(稅費自理)。
多人提供同一線索的以最先提供的為準,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本院將對提供線索人員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舉報人為本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申請執行人及其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線索的個人(單位)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
舉報電話:
023-47335175
本院地址:
重慶市江津區圣泉街道辦事處濱洲東路7號
聯系人:
江津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 侯倩玲
未盡事宜,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解釋為準。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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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執行局
編輯:“法庭內外”新媒體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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