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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狂想逐漸褪色的時候,我發現我除了天才的夢之外一無所有
一、
我初中在的那個班里很多不學無術的人,每天只知熱熱鬧鬧地撒潑、拉幫結派與認親,俏皮話滿天飛,玩笑開得很。
他們每天討論的內容無外乎食色性,拉我進去我往往說了不下兩句就覺得寡味,不想繼續。
卻怕被孤立,只能硬著頭皮隨著他們繼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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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愛好是詩歌與文章。我看詩集,反復地看,帶著虔誠的心看,北島,海子,辛波斯卡,我愛極了他們自由如飛燕的語言,帶著一種偏離和凄愴的美。比起群體活動,我更希望自己回到書里安靜的某句話面前,不與人嬉鬧。
——光是這點,在當時那種班級氛圍下,就足以讓我的朋友少得可憐。
當時語文老師讓我們每周寫一篇周記,然后在下一周上分享課。
我是個怪人,周記偶爾寫詩,偏偏語文老師每周都拿我的周記作為范文,全文朗誦一遍。
老師直言:“給你們念不是讓你們模仿她,你們可能根本模仿不好,我念是讓你們感受一下她駕馭文字的功力,畢竟我第一次看的時候,真的為這樣的才氣十分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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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時候,我通常是漲紅了臉,低著頭,不敢看周圍同學的目光。
這種表揚讓年幼的我覺得無比尷尬。
我本來就因為喜愛看書而顯得有些“古怪”,現在倒好,我竟然文字寫得出色,我竟然在那煩人的格子紙面前滔滔不絕,那么我大概是將永遠“古怪”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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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像是從一個排列整齊的隊列里被揪了出來,被人指著臉說了些什么,不管是惡言還是贊美,這種脫離隊列的惶恐都難以克服。
當時我十三歲,最大的害怕就是直面自己與他人的不同。
它讓我懷疑自己。
二、
大學開始我再沒辦法熱愛學習,只熱愛生活本身。內心開始期盼玩樂,企盼擁有明亮的日子。積累了一些狐朋狗友,暑假里恨不得天天邀約,對酒當歌,肆意揮灑。
學校學風濃厚,當時的班級里,幾乎全是終日為獎學金奔波的人。
很自然地,跟他們深交的興致便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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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我參加了一個全國大學生作文大賽,最后卻沒有拿到獎項。看著高考作文一樣的文章都拿了三等獎,那時候很較真,提筆給主辦方寫信詢問原因。
沒想到主辦方回復了,大概意思是說,文筆太老練了,不像大學生,我們懷疑是找人代筆的。
這個答案讓我樂壞了。
我繼續寫詩,彈琴,開專欄,在學校的隧道涂涂畫畫,不關心績點與評優。期末考前一天別人焦頭爛額時我還能進趟城看文學展,那時我覺得自己真他媽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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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大學最大的好處或者說壞處就是它著實給予你自由,沒有老師的說教,沒有同學的過分親密,你爛在泥沼里也無人過問。
往往離期末考還有半個月時我的室友們就開始復習了,每晚八點開始寢室里便不再有人說話,一人桌前一本滿當當的筆記,自動切換為自習室模式。
而我則是在陽臺上關了門彈琴,給我自己寫的詩安上調子。隔音效果挺好,就是不知道她們在復習得疲倦了時瞥到我彈琴的背影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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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文人的生活里詩、故事與歌都不能少。出門旅行見世面,是獲得它們的絕佳途徑。
大二的有一天心血來潮,決定翹課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本只想武漢周邊玩一圈兒,誰想到跟路上認識的朋友玩兒得帶勁兒,“我們北上吧”,一拍即合,開始了漫長旅途。
于是光榮地誤了思修的期中考試。
不管怎么玩,掛科是不行的,掛科還得發成績單通知家里,到時候我肯定死無全尸,總之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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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洋洋灑灑寫了一篇5000字的道歉書,我朋友看了都說文采斐然,誠懇動人。我得意得很,交給老師,老師有些意外地收下了。老師在期末考后才回了郵件:你給我后我就認真看啦,孩子文筆不錯,也很實誠。
振臂高呼了“老師萬歲”,然后發現思修還是掛了。
我在燒烤攤小桌旁憤憤不平:靠,這算什么?!
“是啊,太過分了。”我身邊的人都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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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有一群格外欣賞我的狐朋狗友跟著我憤怒,有幾瓶子的啤酒慰問我傷掉的心和胃,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要對“外面世界”的規則視而不見。
十八歲時覺得自己大概是個流浪漢,日子注定帶點兒漂泊和絕望的美感。
我因為自己的“不同”而自負,或者說自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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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三的時候我便在學校附近找人合租了。
合租的室友是個考研的乖乖女,玩笑能開到一起去,沒幾天就混熟了。
時間一晃合租快半年了,有一天晚上我聽了幾首老歌,興奮得不得了,一直坐桌前寫東西,回過神來才發現已經兩點了。
室友醒來,問我能不能把燈關了,有點刺眼,意思是催促我快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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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還在興頭上,我說我調暗點行嗎?這樣夠暗了嗎?
聽出了我語氣里的不耐煩,她的睡意也被憤怒攪沒了。
爭吵爆發了。她開始了對我的討伐,我這才發現她對我的不滿居然這么多,斑斑劣跡都是我以為的“做自己”。
但慚愧的是,我那時還不知自己錯在哪里,畢竟書里詩歌里歌頌的,都是像我這樣從不會按時睡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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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錯,遂跟室友不歡而散。正好合租期快到,本可以選擇續租的室友憤然離去。
我過上了一個人吃飯,上課,在校園里四處走的日子。
從前交的狐朋狗友都忙著規劃未來了,原地踏步的我第一次嘗到了孤獨的滋味。
起初我覺得我不會懼怕,就算是形單影只。如果我和這里格格不入,那只能怪我太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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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黃昏我在熱鬧的食堂獨自吃飯,旁邊桌坐的是四個穿著職業裝的女生,大概是招聘會一同歸來之類的,討論的話題在我看來自然是無趣,但四個人在一起融融洽洽又積極又陽光的氛圍突然就擊中了我,我眼淚一下就下來了。
之前陸續向幾家出版公司投了自己寫的詩和散文,名字叫《在生活里流浪》,那天我正好收到他們的回復。
大意都是:“抱歉,整體都很一般,恐怕出版了也沒有市場,恕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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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我早上看到這條消息,頭痛欲裂,倒頭就睡。一直睡到黃昏,醒來奔食堂。
在食堂里那個瞬間我才驚覺,我那里可能是扎著小辮背一把琴,以詩與歌謀生的那種人,如果我是,此刻便不會慌亂。
——幾年來劍走偏鋒,以為可以留下常人難及的美名,可悲的是我那時才發現自己并非寶刀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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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轉眼就是就業季了。
母親打電話來,焦急地催促我去考公務員,我堅決拒絕:“你以前罵過我寫東西不務正業,考研也失敗了,我吃了苦頭,也知道錯了。但我要找個文字相關的工作,真的,這是我最后請求了。”
于是,我輾轉去了一家軟件公司做文案工作,每天寫長長的軟文發布在社交網絡上,文章里臟話與流行語齊飛,再穿插點打擦邊球的圖片,因為經理說“贏草根者贏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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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班回到30平的出租屋,我總是累得倒頭就睡,合租的間兒里有幾個是給快餐店打雜的,我偶爾有閑心會跟她們打兩盤牌、嗑瓜子和大笑。
有一天接到一個學妹的電話,對方很是興奮:“學姐,我看到你在校報上的專欄了!詩和文章都好棒,我每次都會反復看!我很想見見學姐,讓學姐指教……”
我一驚,原來我離開校報這么久了,上面還用我以前的作品給我開著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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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鼻子一酸:“謝謝你,但是學姐已經畢業了。”
對方有些失望:“啊……那打擾啦。”
掛掉電話,眼淚簌簌地落下來。我是何時開始不再動手寫東西了?
大概不是在和室友吵架時她說出“真把自己當作家了?”那一刻,也不是在知道了自己的作品不能出版的那一刻。
而是漸漸發現,那些真正的能人,早已享有了極好的聲望,自由地寫其想寫,無所擔憂;而那些一開始就沒想過要出眾的人,每天沉浸于日常的娛樂,日子過得也很順心。
遺憾的是,我不甘心當庸人,亦做不了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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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有一天我踩著細高跟,從下班高峰的公交車上擠下來,看見站臺上兩個穿校服的女生,在相視背誦一首海子的詩。
恍然間看見過去的自己。
那個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眠,時間凌晨三點,我爬起身,從手機里找出張愛玲的《天才夢》,一遍一遍地看,直到淚眼模糊。
“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視為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然而,當童年的狂想逐漸褪色的時候,我發現我除了天才的夢之外一無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點。世人原諒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們不會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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