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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避免因求學錯過最佳生育期近年來,上海出生率呈現下降趨勢,2023年甚至跌破4‰。如何進一步提振適婚適育人群的生育意愿,營造生育友好型社會氛圍?
市人大代表、普陀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工會專職副主席朱雪芹認為,亟需系統謀劃,出臺更具針對性、實效性和前瞻性的政策措施,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擴大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強化保障功能。”朱雪芹建議,研究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群體納入生育保險覆蓋范圍,確保其依法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
她認為,可以重點關注在滬高校、科研院所的碩士、博士研究生等適齡婚育但尚未正式就業的青年群體,研究制定專項政策,保障其生育醫療費用得到合理解決,避免其因求學周期內缺少生育保險保障而錯過最佳生育期。
針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勞務派遣制員工等特定用工形式人員,朱雪芹建議,優化生育津貼計發機制,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生育津貼計發基數方案,避免因掛靠單位平均工資偏低或不合理導致待遇縮水,影響生育積極性。
她還建議,實施經濟激勵組合政策,降低養育直接成本。針對養育經濟負擔重的問題,建議推行可選擇的激勵方案,增強家庭獲得感:比如提高二孩及以上孩子育兒補貼標準。根據本市財政狀況和生活成本水平,對家庭第二個及以上孩子補貼標準適當提高(如7200元/年)。延長育兒補貼年限。家庭申領育兒補貼年限可延長到孩子年滿18周歲。
她認為,為確保政策惠及不同收入層次的家庭,應允許家庭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在家庭收入發生變化時,自由切換激勵方案。即,選擇領取二孩及以上孩子育兒補貼、4-18周歲育兒補貼的家庭,可以在扣除享受年限后改選個人所得稅抵扣或免除,同理,選擇個人所得稅抵扣或免除的家庭,也可以在扣除享受的年限后,改選領取二孩及以上孩子育兒補貼、4-18周歲育兒補貼。
“上海應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系統規劃并盡快出臺實施一系列切實有效的生育支持措施,努力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朱雪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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