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森林部隊在軍改前是一支主要擔負森林防火滅火、林區巡邏、搶險救援、維穩處突、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等任務的武警警種部隊,組建于1948年,并從上世紀50年代初開始不斷發展壯大、備受關注與重視。而縱觀武警部隊的發展歷史,其先后經歷了職業制、職業制與義務兵役制并存、現役制、新的領導管理體制等4個重要發展階段,并且在不同發展時期有著不同的稱呼叫法,最早是叫武裝護林隊,后來又相繼改稱為護林警察、森林警察、武裝森林警察部隊、武警森林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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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經國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森林部隊正式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稱作“武警森林部隊”),全部轉為現役,實行由國務院林業部和公安部雙重領導、但以林業部領導為主的領導體制。此外,武警森林部隊各支基層力量在執行森林防火滅火任務時,受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
到了1999年2月5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文件,為加強武警森林部隊管理建設以及進一步優化指揮結構,武警森林部隊的領導體制進行了調整,轉為實行武警總部和國家林業局雙重領導、以武警總部為主的管理體制,即由武警總部對其軍事、政治、后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國家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業務工作。至于武警森林部隊的森林防火業務工作仍舊實行中央與地方雙重領導,且部隊執行跨省(自治區)森林防火、滅火任務時由國家林業局統一指揮(為此國家林業局長兼任武警森林指揮部第一政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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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8月,武警部隊總部組建了正軍級的武警森林部隊指揮部,原國家林業局森林警察辦公室被撤銷,武警森林指揮部負責領導管理武警森林部隊,組織指揮部隊防火、滅火;指揮部機關編設有司令部(副軍級)、政治部(副軍級)、后勤部(正師級),下轄武警內蒙古、吉林、黑龍江、云南四個森林總隊(均為正師級)。緊接著在2002年10月,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正式完成武警四川、西藏、新疆森林總隊的組建工作。
2008年6月26日,武警福建森林總隊、武警甘肅森林總隊和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分別在福州、蘭州和北京宣布成立。2009年7月22日,為了更好地履行護林防火職責,武警森林指揮部直升機支隊在黑龍江省大慶市掛牌成立。該直升機支隊配備的直升機不僅可執行一般的運輸、機降或索降任務,還可擔負遠距離快速機降滅火作戰任務,將大幅度提高森警部隊滅火作戰整體機動能力。自此,武警森林部隊一共下轄有9個武警森林總隊、1個機動支隊、1個直升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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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8年3月21日,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明確:武警部隊不再領導管理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按照先移交、后整編的方式,將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官兵集體轉業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其中,武警森林部隊轉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后,現役編制轉為行政編制,并入應急管理部,承擔森林滅火等應急救援任務,發揮國家應急救援專業隊作用。
2018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明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應急管理部設立正司局級的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作為部內設機構,二者分別作為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的領導指揮機關,森林消防總隊以下單位保持原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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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過程中,9個武警森林總隊全部改編組建為9個森林消防總隊,并且統一在2019年12月掛牌運行;還有武警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則是改編為森林消防機動支隊,該支隊沒有固定的轄區,而是承擔全國24個省市的機動支援滅火任務。另外,武警森林指揮部直升機支隊在退役轉制改革中一分為二,其中以原武警森林指揮部直升機支隊飛行二大隊為基礎調整組建昆明航空救援支隊,以原武警森林指揮部直升機支隊主體為基礎調整設立大慶航空救援支隊,兩個航空救援支隊分駐一南一北,互相配合、遙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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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改革落實4年后,國家消防救援局對于森林消防隊伍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整:2023年11月7日,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消防救援局將整合森林消防總隊及相關消防救援機動支隊組建10個跨區域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和若干支隊、大隊、中隊。當時,國家消防救援局官宣:森林消防隊伍原有編制2.5萬名,主要部署在內蒙古、吉林、黑龍江、福建、四川、云南、新疆、西藏、甘肅等省份,在此基礎上中央編辦進一步為森林消防隊伍核增編制8200余名。
到了2025年9月,在當時舉行的“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消防救援局官宣:按照國家部署,在全國統籌布局建設6個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優化組建10個機動總隊、1個航空救援總隊,實現重要區域機動力量全覆蓋。
據了解,上述組建的10個跨區域消防救援機動總隊作為國家急難重大災害事故救援的攻堅力量,主要承擔森林和草原滅火職責,輔以抗洪搶險和地震地質災害救援職責,在任務安排上側重冬春滅火、夏秋抗汛、全年救災等領域,實行季節性跨區域駐防、前置備勤等特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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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至少已有湖北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廣東消防救援機動總隊、福建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四川消防救援機動總隊等7個跨區域消防救援機動總隊相繼掛牌成立。
以湖北消防救援機動總隊為例,該總隊主要立足湖北,任務范圍覆蓋安徽、江西、湖南、河南、江蘇等五省,重點承擔洪澇災害、森林火災、地震地質災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等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還有福建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原為福建森林消防總隊),則是主要承擔福建、浙江、江西三省森林火災,以及地震、地質、雨雪冰凍、洪澇等災害的綜合應急救援和跨區域機動救援任務。黑龍江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原為黑龍江森林消防總隊),下轄哈爾濱、大慶、伊春、黑河和大興安嶺地區5個支隊,負責國家東北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平臺基地管理和運行,主要承擔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特種災害救援等綜合性救援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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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的,四川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原為四川森林消防總隊)主要承擔四川、重慶、西藏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森林草原火災、地震地質災害、雨雪冰凍、洪澇災害、臺風、核生化事故等救援任務,并開展航空救援工作,充實加強地空防滅火一體化救援力量。廣東消防救援機動總隊下轄廣州、潮州、長沙、海口4個支隊,覆蓋廣東、湖南、海南三省,擔負森林草原火災、地震地質災害、雨雪冰凍、洪澇災害、臺風、核生化事故等救援任務。
內蒙古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原為內蒙古森林消防總隊)主要承擔內蒙古、陜西、寧夏三地森林草原火災,以及地震、地質、雨雪冰凍、洪澇等災害的綜合應急救援和跨區域機動救援任務。河北消防救援機動總隊任務區域覆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內蒙古“三省兩市一區”,主要職責與其他跨區域消防救援機動總隊類似。另外,云南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原為云南森林消防總隊)、甘肅消防救援機動總隊(原為甘肅森林消防總隊)也都在2026年1月相繼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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