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詐騙的事情,就像小區門口賣菜的一樣頻繁。實際上,小區門口流動賣菜的大爺大媽,還只能等城管走了才出攤,而詐騙分子卻是24小時不休息,跟小區大門口、小區圍欄那些大紅條幅上寫的標語“本小區住戶某某某因XX被騙XXXXX元”,以及崗亭的反詐提醒,都形成了一幅有意思的反詐記實錄。
網友們,在每天接到很多詐騙電話之后,也被教育得警惕性不斷提高,當然也有很多大聰明,專門炫耀和教別人,怎么“反向詐騙”,簡單點理解,就是要把腦子帶上,智商在線一會,讓騙子也上一回當,騙騙騙子的錢,畢竟,“騙子”大概率是不敢報警的。
這才叫“智力”的較量。當然了,也有點類似于,當年某些專門偷貪官的小偷一樣。貪官們得來的不義之財,被偷了也不敢報警啊。只是很可惜,還是被人們知道了,那個小偷也被抓了。
話說,有一位待業青年,姑且叫他小周,在家呆著也沒有收入,終歸是想找點活的,畢竟吃喝拉撒都要花錢。于是,就找好友小袁一起,去辦理護照,然后下載了一個名為 “x機”的聊天軟件,在該軟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事后表明,這是個專門用來詐騙的軟件,那為何會堂而皇之地出現在辦事的地方呢?)
兩人進群后發現有人在群里發布高薪招聘人員的信息,小周便主動聯系對方了解招聘的具體內容,對方也開出了讓小周當“公司高管、年薪20萬-30萬”的誘人條件,想誘騙小周去國外某地的“公司”。
小周雖然沒工作,但是也不傻。這不就是小區門口貼的“反詐宣傳”中的“十個凡是”(凡是高薪都是詐騙)之一嘛,這樣的套路,早就“深入人心”了。于是小周就想“玩一玩”,雙方便開始聊了起來。小周佯裝答應對方“開出的條件”,并聲稱自己還要帶一個朋友過去,以要住宿、吃飯等為理由向對方騙取出國的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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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與對方聊天截圖 圖據某地警方
小周跟對方說,“從昆明到廣州機票一張616元,加機場建設費700元,兩個人1400元。我們這里到昆明兩個人最少也要一千多元,還要買行李箱,差不多要2000元才能到昆明。”沒想到,“詐騙分子”還是蠻好爽的,竟然答應了他們的要求。
最終,小周和小袁以此方式騙取了境外詐騙分子1800余元。
各位看到這里的時候,是不是應該為這兩位小年輕的“機制”感到高興,或者為全民反詐意識的提高而感到欣慰?
然而,令他們想不到的是,他們的行為已然違法,而這一切,也逃不過警方的法眼。某地警方公開發布的消息顯示,該地某派出所民警在開展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轄區居民小周、小袁存在涉詐嫌疑。為避免有人遭受到小周、小袁的詐騙,民警將二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派出所迅速立案調查,快速收集證據材料,并對小周、小袁已分別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繳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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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為當地警方的努力保護百姓財產不受違法分子的侵害而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謝,表達敬意!
這是一件真實的案例,發生在2024年9月,不少官方媒體均進行了報道,為不必要的麻煩,隱去相關人員和單位的名稱。而在這事件被公開報道后,很多網友表示了不理解,認為現在騙子橫行,抓不到,而受害者“反向”騙回去,就要被拘留,這到哪說理去?難道“遇到騙子”就只能乖乖提高警惕,一點反抗都不行嗎?
也有人說,這就像圍繞著“正當防衛”的爭論一樣,一些案例中,在被別人侵害的時候,只要還手了就變成了“互毆”,難道就不應該還手,或者說要被被人打死了才能反擊?顯然不合理,也說不過去。當然,這個問題已經有了新的定論。
但,“反詐”依然在路上。
關于網友們的這個質疑,也有律師做了專業的分析,兩個小伙子的行為,的確違法了,這毋庸置疑,但這違法行為是在“被騙”的環境下發生的,而對象可能是“詐騙分子”,應該酌情從輕、減輕處理。
總的來說,反詐需要大家的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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