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法國國民議會日前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一項法律草案,簡化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歸還程序。這一壓倒性結果,在歐洲國家政壇可不常見。它釋放的信號很明確:法國國內在文物歸還上已達成某種共識。
會上,法國議員帕特里耶—萊圖斯念了法國文豪維克多·雨果的名言:“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凈凈的法蘭西,會把這份戰利品歸還給被掠奪的中國。”他還稱:“這一天終于到來。”
這話說得有點滿。但必須承認,法國通過的這項草案,確實讓雨果期盼的這一天,離現實又近了一點。
此前,法國法律規定,納入國家收藏的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歸還任何公共收藏文物都必須逐案立法。過去幾年,法國向貝寧、塞內加爾、科特迪瓦歸還文物,均屬“個案立法”,程序繁瑣、周期漫長,使文物歸還問題反復成為政治議題。
新法案的突破在于變“逐一立法”為“一法通辦”,其適用范圍為1815年至1972年期間,法國以偷盜、掠奪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國文物。歸還申請須由主權國家提出,并承諾符合國際標準的保管與展示條件。法國科學委員會和議會委員會雙重審核后,可通過行政法令快速推進。法國政府還承諾每年公布來源存疑的公共文物清單,為追索國提供線索。
不過,事情也沒有那么簡單。單從法律程序看,草案還需由參議院重新審議并最終確認。法國文化部長佩加爾同時強調,該法建立了嚴謹程序,“對于缺乏正當依據、甚至可能危及國家館藏安全的歸還申請,法國政府不會受到任何強制性約束”。可見,打開制度通道,僅僅是第一步。
文物追索從來不僅是法律問題。近年來,全球南方崛起,“文物回家”已成為國際關系調整中一股不可忽視的浪潮。
法國這波操作,既是順應“去殖民化”的時代潮流,也是給自己加加道義分。近年來,荷蘭、德國等國已歸還大批貝寧青銅器,在歐洲內部形成道義壓力。2017年,馬克龍在布基納法索承諾推動非洲文物歸還,將其納入對非關系調整議程。有法國議員直言,新法案將有助于開展“對非文化外交”。
對文物追索國而言,文物承載著歷史記憶與文化認同,是民族敘事的重要支點;對文物保有國而言,面對合理合法的追索訴求,回避與拖延難以消解爭議,只會讓自身公信力一點一點流失。雙方共同推動“文物回家”,不僅是對歷史的激活與修復,更是一種文明之間的建設性對話。
中法之間已有積極先例。2015年,法國將原藏于吉美亞洲藝術博物館的32件春秋時期秦國金飾片歸還中國。在中法建交60周年的重要節點,“唐”“宋”等主題文物展走進法國,中國文物與當地公眾面對面,這正是中法“相向而行”的范例。
法國這次在制度上為文物返還打開了方便之門,邁出了非常積極的一步。我們也期待,更多相關國家能夠跟上時代潮流,讓更多流失在外的文物早日回家,而不是被“不光彩地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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