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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連星海廣場,一名工作人員身著印有“嘉恒攝影”字樣的綠色馬甲,對前來取景的攝影師進行驅趕。
對方稱此處有一片區域是他們的經營區域,被他們承包,問誰規定的,對方答:“不用管誰規定,我跟你說不著”。
對于是否在該區域擁有經營權,星海嘉恒攝影向九派新聞作出了解釋。該店工作人員王先生表示,他們店是通過招投標取得的經營權,經營范圍涵蓋海邊區域。
另外如果看網傳視頻,現場有很多身著保安執法的人在驅趕自由攝影師,并且有喇叭喊話。
而根據大皖新聞,星海廣場管理方星海灣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介紹,針對廣場內流動攝影、野導攬客等行為的整治工作并非今年才開始,往年均在開展。
此前,管理部門多次接到游客投訴,部分流動攝影人員存在無資質經營、現場強行拉客、言語騷擾游客等問題,甚至出現“免費拍照”后惡意加價的消費欺詐情況。
由于這類人員流動性強,游客遭遇消費糾紛后難以維權,不僅影響游覽體驗,也損害了城市旅游形象。為規范廣場經營秩序,管理方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引入了旅拍服務商戶。
針對市民關心的能否自行攜帶攝影師入園拍攝問題,管理方明確回應,星海廣場為開放式公共景點,游客提前約好攝影師入園拍攝、個人自拍等行為均不受限制,管理方不會進行干預。工作人員現場勸離的對象,僅為在廣場內游蕩攬客、無資質從事有償攝影的流動人員。
另外當地公安機關也知道這個情況,白山路派出所也證實是嘉恒攝影承包這塊地拍照。
那我看了很多律師和博主都分析,認為這個地方應該是公共場所,不能被獨家壟斷,還有人覺得這個承包方沒有執法權,所以無權驅趕等等。
那有人問我怎么看,恕我直言,目前看到的很多都是瞎分析,有很多是迎合情緒的,現在網上如果說是原本收費的廣場免費了,那大家都支持,一說廣場被承包出去拍照要收費,那都是罵的,除非說這錢是給你的。
但是目前看承包本身沒什么違法跡象,網上的很多視頻就是一堆民間糾紛,或者最多認為是治安事件,現在這個通報其實是回避了問題,這里說一下我的看法供參考。
首先這個事兒很多人就沒搞清楚,也是九派新聞這個報道沒說明白,就是這個廣場的用地到底什么性質?
那么很多人說這個地方是公共場所,你能承包了?
當然了,對于自由攝影師來說,這個承包影響他們的業務了,但是確實依法是可以承包的,至少目前看沒有違法的跡象。
當然我也知道說他們是違法承包肯定有人能支持,但是這個事兒目前看確實沒有這個跡象,這也是法律博主不太好提供情緒價值的原因,我不能瞎說啊。
很多人說嘉恒攝影沒有執法權!但是我理解的不太一樣。
他這個驅趕并不屬于執法,很明確是維護自己的經營區域內的秩序,這個很常見啊。
有很多地方的公園還不讓攝影師進呢,這個也不是執法,屬于民事維權行為。
就是這個區域是我的經營管理范圍,所以我為了維護我的經營秩序可以勸阻,當然如果采取過激的措施,當事人可以報警,但是反過來如果經勸阻拒不離開,人家工作人員也可以報警。
實際上這個驅趕當地公安機關也知道,可見公安機關也明確是企業在自己的經營范圍內的維護秩序行為,否則公安機關為什么不制止呢?
而根據九派新聞的報道,嘉恒攝影的工作人員說,自家進場后跟這些攝影師解釋過,但對方并未在意,自家員工在幫著給客人拍攝時,對方一直打擾,喊著免費拍攝。老板已經讓出經營范圍的兩側,但自由攝影師們仍未滿足,不斷有人進入經營范圍攬客、拍攝。
那這個情況人家在自己的經營范圍內驅逐,這不合理么?人家花了錢承包的啊,而且這個承包明顯是有官方背書的。
很多人認為工作人員態度不好,那是因為現在網傳視頻都是自由攝影師發布的,他們當然發布工作人員態度不好的了,他們自己干了什么不好的事兒會發出來么?
所以這個視頻是單方說法,如果結合兩邊的說法,我只能認為這就是民事糾紛,同行搶生意唄,或者嚴重一點說是個治安案件,兩邊沖突起來又沒到刑事那么嚴重,其實直接報警就可以解決,情況輕的調解,情況嚴重的該拘留拘留,該罰款罰款。
至于說這個驅趕本身是否超越了權限,我不做這個判斷,你報警自然有警察來判斷。
但是這里補充一點,就是即便是承包了商業拍攝經營權,對于這種公共場所的通行權和公眾的個人拍攝行為是無權限制的,現在就不清楚發生沖突的里邊是不是都是自由攝影師,我覺得不排除有誤傷的。
這個通報里的具體措施其實有兩個,一個是整改,說已成立工作專班,督導星海灣集團立即整改星海廣場旅拍經營管理問題,大家注意,這里也沒有提到嘉恒攝影,而是督導這個星海灣集團,也就是說整改主體是個企業么?它有執法權么?它整改什么呢?它整改誰啊?不知道它要干什么,但是它肯定也得依法依規,跟嘉恒攝影這邊也得按合同辦事,要不你把錢退人家?
那你說的這個不法行為指的是誰呢?是嘉恒攝影違法驅趕?還是自由攝影師違法攬客?這個也不知道,反正看完通報一頭霧水。
所以這個通報雖然說是要整改和調查,但是不清楚具體要干什么,公眾關心的問題也沒有說清楚,有些人一看有整改倆字就樂了,其實這樣我覺得對于化解矛盾幫助不是特別大。
那么這個事兒在我看來,其實是當地執法工作不到位,現在很明確是因為這個嘉恒攝影跟自由攝影師的經營有沖突,但是這個矛盾不是今年剛開始的,根據報道是去年10月嘉恒攝影開始進駐,當時就已經跟自由攝影師有矛盾,而且因為這個問題嘉恒攝影還停業了一陣子,是今年3月重新開始營業。
目前看發出來的信息,都是企業工作人員和物業的保安在維持秩序,對于這個游商問題應該是執法部門出手,如果說是嘉恒攝影超越權限驅趕攝影師,這個事兒應該是市監局、公安機關來處理,如果是自由攝影師強行干擾企業正常經營,這個事兒也應該是城管和公安機關來處理。
現在看關鍵問題是沒有把秩序理順,然后有一些自由攝影師他們不知道是真不明白還是裝不明白,再加上現場可能會有游客被卷進去,這樣導致矛盾糾紛和輿情,現場工作人員也有培訓的必要,一問為什么驅趕他自己都說不明白。
我覺得執法和服務兩方面都應該加強,一方面是執法部門加強一下巡查執法,既規范自由攝影師的行為,也規范保安和嘉恒攝影員工的行為,尤其是公安機關應該加大力度,實在不行拘幾個就踏實了,不能光指望保安和企業員工去維持秩序;
另一方面應該從游客角度提供更多指引服務,比如說對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再比如說提前預約拍攝的服務,包括個人自拍的預約能否更方便,開發個小程序什么的,這樣管理起來也方便,游客的體驗也能更好一些,未來如果這個嘉恒攝影的合約到期(據說是今年十月),如果有一些合規經營的自由攝影師也可以建立合作關系,這樣也解決了一部分矛盾糾紛和游客需求。
以上就是我對大連星海廣場自由攝影師遭驅趕事件的一個分享,個人淺見難免疏漏,也歡迎有不同意見的小伙兒伴在評論區給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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