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這起離譜案例——
【#校方通報女生騙攤主手機作弊被抓#】#女生騙攤主手機作弊被抓后以死相逼# 近日,重慶。高三女生與賣麻辣燙阿姨熟悉,以急需打電話為由“借”走攤主手機,違規將手機帶進考場作弊被抓,事后女生以死相逼威脅家長,向家長施壓推責,女孩母親嚴厲質問攤主逼迫其下跪道歉,“不要狡辯,我女兒要10萬你給不給?”麻辣燙阿姨下跪道歉,多次稱“我錯了”,但家長仍嘲諷“這一跪我受不起”。
4月14日,重慶開州區實驗中學發布情況通報:近日,網傳我校監考教師發現一名考生將在校外攤販借用的手機違規帶入考場。事發當晚,該生家長與攤販因借用手機發生爭執,因此事為校外糾紛,目前該生家長與攤販已在云楓街道駐所調解室自行達成和解。同時,學校已依規對涉事學生給予處理,學校將舉一反三,做好家校社協同育人工作。(中安在線)
就是這么一起鬧劇,高三女生將從麻辣燙攤主處騙借的手機,帶入考場作弊被抓,竟以死相逼向她媽施壓,討伐無辜攤主讓其賠10萬塊,攤主被迫下跪道歉。這場本涉嫌敲詐勒索的糾紛,最終竟以“雙方自行和解”收場,學校通報輕描淡寫,各方責任悄然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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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為我們完整演示了一場“按鬧分配”的標準流程:作弊被抓→以死相逼→家長問責第三方→無辜者屈辱下跪→機構促成和解→是非曲直一筆勾銷。
在這條邏輯鏈中,唯一被犧牲的是真相和正義、唯一被成全的是“會鬧”的本事。當女生她媽喊出“我女兒要10萬你給不給”時,這已然越過民事糾紛的邊界,踏入了敲詐勒索的灰色地帶。
然而,僅僅因為一句“情緒激動”的說辭,一個“校外糾紛”的定性,就能讓本該明晰的法律責任化為烏有,和解竟然成了逃避是非的萬能擋箭牌。
面對這樣一起具有明顯敲詐勒索嫌疑的事件,相關部門選擇“調解優先”,背后的考量無非就是刑事立案門檻高、取證難度大、程序耗時長,而調解能快速“案結事了”。但這卻造成了一種不良示范,那就是只要鬧得夠兇,法律就能繞道而行。
而學校的通報將事件定義為“校外糾紛”,也堪稱教科書式的責任切割。校方巧妙地將一起涉及學生誠信、考試紀律、家校教育的典型事件,從校園管理中剝離了出去。
然而,校門真的能成為責任的邊界嗎?學生在校門口的欺詐行為、在考場的作弊行為,難道與學校教育毫無關聯嗎?這種切割背后,教育工作者的勇氣與擔當何在?一不敢嚴肅懲罰學生,二不愿面對家長壓力,三不能堅守教育底線。通報里光說對學生予以處理,怎么處理的?不會就是幾句批評教育吧?
此外,事件中最令人心寒的是家長的角色錯位。本該引領孩子認錯擔責的父母,卻成了孩子錯誤行為的“律師”和“打手”。其邏輯荒謬又可悲:“我孩子作弊被抓和情緒崩潰,都是你借她手機害的!”真正的受害者反而“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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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那位麻辣燙攤主的遭遇,刺痛了所有普通人的心。她的“錯”,只錯在相信人性本善,愿意將手機借給一個看似無助的學生。這份樸素的情義,卻在現實面前不堪一擊。
攤主最終選擇下跪、道歉、和解。這或許是她面對強勢欺凌時的無奈自保,卻也折射出底層民眾在面對不公時的真實困境。他們不一定不懂法律,但作為基層小商販,他們往往耗不起時間、擔不起后果、經不起折騰。
我想我們不會去反對一起糾紛以和解收場,但真正的和解,必須建立在是非分明、責任清晰的基礎上。像本案中這種不問對錯、只求息事的“和解”,不過是矛盾的暫時掩埋罷了,遲早還會在別處再次爆發。
現在有不少人學會了這一招,在自己做錯了事甚至傷害別人的情況下,為了推卸責任動不動就“你敢追究我,我就要自殺,我有抑郁癥!我情緒不穩定!”。很有解放前天津青皮混混的風范。而我們的司法和教育機構,往往也因為怕事,就“算了算了”,結果就是按鬧分配,好人受氣。 微博@2049年的世界
這是我們想看到的嗎?難道不應該“誰對誰有理”嗎?怎么成了“誰鬧誰有理”了?如果這樣的和稀泥案例再多些,后果會怎么樣根本不用多說。反正這次當地強行搞了個和解,但社會輿論卻打上了一個死結。還能怎么辦?繼續加速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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