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剃發案,人們應會聯想到清廷入關之初的“薙發令”。清軍所到之處,逼令漢人依照滿人式樣剃發,“金錢鼠尾”,“留發不留頭”,在江南激起了決絕慘烈的抵抗,“江陰八十一日”“嘉定三屠”,皆不堪回首。而忽忽一百年過去,發生在乾隆十三年春的一場剃發風暴,起因卻是臣子在皇后喪期剃掉了頭發。弘歷為此發出一道道嚴諭,督令徹查,應聲而起的是告密和舉報,是大小涉事官員被逮治審訊,是特旨賜死出身滿洲的封疆大吏……
歷史常呈現出這樣的顛倒錯愕。而細加梳理,尋覓乾隆帝興起大獄的心理軌跡,又顯得發乎性情,因果連環,起動收束亦自然。歷來史家對此多有批評,甚至論為弘歷苛待大臣的轉折點,卻忽略了其反復強調的“君臣大義”,也忽略了乾隆帝對此所作的極端化闡釋。如果說崇信儒學、終身讀書是弘歷的一個特點,而選擇性接受,強詞奪理,應是他的另一個特點。
失侶之痛
十三年(1748)二月初三日,乾隆與皇后富察氏奉生母崇慶皇太后離京往曲阜祭孔,返程中登臨泰山,暢游濟南的大明湖、趵突泉諸名勝。祭孔乃國之大典,弘歷極盡虔敬,而隨后的觀光游覽,一以奉母行孝,一以撫慰富察氏的心理創傷,也顯示出他作為夫君的體貼入微。
富察氏出身滿洲鑲黃旗,父親李榮保曾任察哈爾總管,兩個伯父馬齊、馬武皆一品大員,民諺有“二馬吃盡天下草”之說,可證其家族之貴顯。她自幼隨哥哥弟弟讀書習字,聰穎淑靜,寫得一手雋秀的行楷。當年雍親王胤禛尚在潛邸,一日過訪榮保,偶見此女書法,大加嘆賞,遂為第四子弘歷定親。二人婚后和美恩愛,待弘歷登上帝位,富察氏也就順理成章被冊立為皇后。未想天有不測風云,皇后所生二子接連早殤:永璉已被密立為太子,“聰明貴重,氣宇不凡”,不幸在九歲時一病而亡;次子永琮的降生帶給她新的希望,皇太后也對這個“聰慧殊常”的孫子格外喜愛,孰料僅一歲半就出痘死去。生活就是這樣,饒你有潑天鴻富貴,也抵不過命運之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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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賢純皇后(富察氏)24歲被封為皇后時,由宮廷畫家為她畫的朝服像
永琮死于乾隆十二年臘月二十九,就在過年的前兩天,富察氏的悲傷不難想象。而十三年春東巡祭孔之事早已確定,她還是堅持隨同前往,一路勉力支撐,在濟南游覽時又染上風寒。弘歷看她病勢沉重,決定改由運河乘船返京,以減少途中顛簸,而剛在德州碼頭移至御舟青雀舫上,皇后即告不治,時在三月十一日午夜。
“愛博而心勞”,是魯迅先生對賈寶玉的點評,移之于做過寶親王的愛新覺羅·弘歷,也覺貼切。弘歷一生創造了多個歷史之最:執政時間最久,享年最高,親見七代,五世同堂,也包括他二十歲就給自己編文集,主持編纂了我國歷史上最大部頭的《四庫全書》,撰作了四萬多首詩詞……可謂無帝可比。而由嫡子連喪、皇后猝亡,則知他在生命過程中,必也遭受過很多次的心靈重創。眼見皇后奄逝,弘歷慌忙到母親的御舟奏知,皇太后聞訊過來,“臨視,悲慟良久”。乾隆命王大臣“恭奉皇太后御舟緩程回京”,自個留下來為皇后料理喪事。二人為結發夫妻,伉儷情深,本以為可白頭偕老,豈知皇后竟爾撒手塵寰。弘歷痛徹心扉,諭稱:皇后“作配朕躬二十二年,正位中宮一十三載。逮事皇考,克盡孝忱;上奉圣母,深蒙慈愛”,“思惟‘孝賢’二字之嘉名,實該皇后一生之淑德,應謚為孝賢皇后”。富察氏的弟弟傅恒受命護送青雀舫回京,“一路晝夜勤勞,殫竭心力”,直隸總督那蘇圖沿途照料,“一切事務不辭勞瘁,經理有方”,均晉加太子太保銜。
弘歷寫下一些情真意切的悼亡詩文,如《述悲賦》,篇幅較長,茲節選數段:
嗟予命之不辰兮,痛元嫡之連棄。致黯然以內傷兮,遂邈爾以長逝。……切自尤兮不可追,論生平兮定于此。影與形兮難去一,居忽忽兮如有失。對嬪嬙兮想芳型,顧和敬兮憐弱質。……嗚呼!悲莫悲兮生別離,失內位兮孰予隨?入椒房兮闐寂,披鳳幄兮空垂。春風秋月兮盡于此已,夏日冬夜兮知復何時?
皇帝有三宮六院,自難以專一、不專一來評說,卻也會有持久深摯的愛情,一旦失去,或能形成巨大的政治沖擊波。弘歷先失嫡子,再失元配,心中之煩郁難以排遣,變得敏感易怒。他看到皇長子永璜、皇三子永璋迎喪時的表情不夠悲傷,當眾厲聲痛責,連帶他們的師傅諳達也跟著受罰;認為翰林院所擬謚文有滿語誤譯,負責翻譯的侍講學士塞爾登、審稿的吏部侍郎德通立即被革職;接下來,光祿寺、工部、禮部皆因辦事不到位被挑剔責罵,也是一處分一大串。
終風且暴,來自《詩經·邶風》,意謂一整天都在狂風暴雨中,用以形容此時的大清朝廷,堪稱貼切。悲傷引燃了乾隆皇帝的怒火,一縷癡情演化為臣子的惶恐,朝中官員人人自危,怎知這只是個開始。
皇后去世,按清廷的常規,外地大員不至京吊唁,這次孝賢皇后的喪儀中也未作要求。但各省督撫將軍及織造、鹽政有不少人上疏請求赴京,其間有內務府老人的真切感情,亦不乏善于揣摩逢迎之輩。兩江總督尹繼善等老成持重者未表態,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現存檔案中也未見到老尹致皇上的慰折,大約不是疏忽,而在于通例無須如此。豈知弘歷痛令智昏,將臣下在皇后大喪中的表現視為忠誠與否之證,凡沒有奏請赴京祭悼送葬的,皆予以降兩級的處分。全國約有五十多名大員被降級。
人臣無將
無將,原指勿存叛逆簒弒之心,出自《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君親無將,將而誅焉。”至司馬遷作《史記》,始見以此二字與“人臣”組合,那是秦二世時陳勝起事,找博士儒生問策,對曰:“人臣無將,將即反,罪死無赦。愿陛下急發兵擊之。”意思是臣民不可犯叛逆罪,觸犯了則殺無赦。未想近兩千年之后,乾隆帝竟用在一些官員頭上,指為叛賊。
翰林院呈上擬寫的大行皇后哀冊,弘歷閱后認為清文(即滿文)譯本出了大錯,急命傳召請旨各臣,卻被告知兼任翰林院掌院學士的張廷玉、阿克敦已然出宮了。此日為四月二十,諭旨中用了“人臣無將”這樣的重詞:
今日翰林院奏大行皇后冊文內,有“皇妣”字,清文翻為“先太后”,從來翻譯有是理乎?此非無心之過、文意不通所可比。且此文留中,欲細覽交出,及看出大不敬背謬之處,欲傳旨詢問,則阿克敦等皆已散去,此又從來所無者!豈有呈覽之本留中,未降諭旨,而請旨之大臣棄而他往之理!大學士張廷玉年老尚可,阿克敦亦老邁乎?此皆阿克敦因前日解其協辦大學士之故,心懷怨望,見于辭色耳。伊于皇考時獲罪后復起用,朕用伊至尚書,數年來實無出眾宣猷之處,而每以文學老成自命,不得升用,輒懷怏怏,人臣無將,此之謂也。阿克敦著革職,交刑部問罪。德通等著交部嚴察議奏。
弘歷孝思綿長,生母崇慶皇太后尚健在,皇后之喪竟被譯成“先太后”,自然會忌諱和生氣;更讓他惱火的是,翰林院掌院學士張廷玉和阿克敦呈上冊文后,居然不等皇上批示就走了。此諭措辭峻厲,將辦事不嚴謹,提升到心懷反叛的高度,隱隱已見殺機。
從辦事流程上看,應是由翰林官先擬出漢文哀冊,層層簽報至皇上閱定,再翻譯成滿文。侍講學士塞爾登擔任譯稿,吏部侍郎德通負責審定,二人皆精曉滿文,屬于主要責任者,吏部擬予革職,得旨“俱著革職,從寬留任”。對于三朝老臣、內閣大學士張廷玉,弘歷也以年邁之由放過,單單對阿克敦憤怒異常,所為何故?阿克敦為滿洲正藍旗人,康熙四十八年進士,歷編修、侍講學士、詹事、內閣學士,執掌翰林院;雍正朝任禮部侍郎、兵部侍郎、廣東巡撫、廣西巡撫,曾被心懷不滿的屬下告發,定為斬監候,而不久又任副都統,命在征討準噶爾大營協辦軍務。乾隆即位后,欣賞其人品才學,擢為鑲藍旗滿洲都統,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再升任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內閣協辦大學士,并多次授命其主持會試和順天府鄉試,擔任經筵講官,頗為信任倚重。
為什么出現這么大的變化?
一是臨事而激,弘歷認為冊文中出了大錯,卻已找不到呈奏者詢問,怒火頓時被引燃,阿克敦等自是不夠敬慎。二則與此前的人事調整相關,這才是弘歷敏感火大的主要原因。那年正月二十日,乾隆帝命阿克敦任內閣協辦大學士,仍兼刑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等;因孝賢皇后去世,悲痛中想要優待皇后家族之親,遂將阿克敦的協揆解除,給了富察氏的弟弟傅恒。予與予取,在皇帝自然只消一句話,可弘歷心細如發,或覺得對阿克敦有點兒不夠意思——畢竟人家勤懇謹慎,并沒有什么錯失。正因為先有了心結,弘歷一聽阿克敦在值班時早退,立刻定性為心懷怨恨。
三天后,刑部提出對阿克敦的處理意見,擬比照“增減制書未施行者律”,處以絞監候。也真是太難為這幫子刑部官員了,奉旨為本部的一把手定罪,又明知他實在沒啥罪過,只好找了個撰寫重要文件不慎重的名堂。弘歷讀后更怒,再發嚴諭,指出“阿克敦之罪,曰大不敬,曰怨望,曰人臣無將”,朕已講得如此明白,刑部堂官為了照顧同寅之誼,黨同徇庇,仍以翻譯錯誤定罪;而若以翻譯失察而論,主稿的為塞爾登,失于審校的是德通,其罪要更重,同為掌院的大學士張廷玉也有責任,何以專治阿克敦之罪?他再次將阿克敦定性為“人臣無將”,并嚴詞訓斥刑部大員:
伊等身為大臣,豈不知大不敬、怨望及人臣無將,為臣子極大之罪,而有意援引輕比,冀薄其罰,不知適以重阿克敦之罪,欲愛之而反以害之也。……今觀該部如此定議,則阿克敦必不可宥。是阿克敦之罪,成于該堂官之手。該堂官欲傾身以救阿克敦,微特阿克敦不可救,而身蹈罪戾,且不能自救矣!
看似理直氣壯,實則是以勢壓人,可誰敢辯駁呢?見皇上動怒,刑部大員極為驚惶,十余日后再上奏議:“阿克敦以解退協辦大學士,心懷怨望,于冊文大典既不敬謹辦理,又于進呈御覽時不候諭旨,遽自他往……應照大不敬斬決律末減,擬斬監候。”朱批:“秋后處決。”
第二天,輪到吏部對“故為寬縱”的刑部堂官擬定處分了,提出擬將署尚書盛安、尚書汪由敦,侍郎勒爾森、錢陳群、兆惠、魏定國均予以革職。皇上批了個“革職留任”,以示寬仁。
兩個小官剃了頭
禮部為孝賢皇后所擬的大喪儀,今天能見到《清會典事例·喪儀·孝賢純皇后大喪儀》,以及《清高宗實錄》卷三一一所載兩種版本,應以后者為原版,有“在京王公百官咸縞素二十七日,百日剃頭”一款,得到御批認可。
六月十三日,山東沂州營都司姜興漢、奉天錦州知州金文淳違制在皇后大喪百日內剃頭,被人舉報,命拿交刑部問罪。就兩起違制剃頭案,乾隆發布了措辭嚴厲的諭旨:
本朝定制:遇有國恤,百日以內皆不剃頭,倘違例私犯祖制,立即處斬。亦如進關時令漢人薙發,彼不薙發者無不處斬之理。此百余年人所共遵,不待傳諭而后曉,是以會典律例皆無明文,蓋以修《會典》時不過增損明季之舊章,明朝原無此制也。又以其事本理法所必當然,不必載之簡冊。……至謂漢人遂可不遵百日之制,茍有此心,即與不肯薙發者同,尤不容誅也!
清廷入關后所頒布的薙發令,逼迫漢人悉遵新朝服制,殺戮慘重,實乃一樁血淋淋的歷史罪案。在弘歷的立場上,則可拿來作為堂皇正大的依據,不僅毫無懺悔之意,語氣亦極為兇橫。所謂“國喪百日內不剃頭”為本朝的制度,其實是乾隆的個人說法。查《清會典事例·喪禮》,所記清太祖、太宗、世祖、圣祖崩逝,只是王公大臣“截發辮”,福晉與命婦“剪發”“摘耳環”。雍正帝駕崩后,喪儀的規定細密了許多,如王公大臣齋戒二十七日,一年不作樂、百日不嫁娶等,對頭發仍是男子截辮、女子剪發。新登基的弘歷為表達孝思,諭令再議,又增加了一些,如“百日內皇帝服縞素,百日外請發易素服”,斟酌文義,似乎是專為皇上一人量身定制的。請發,即剃發,全句的意思是:大喪滿百日后再剃頭,更換為素色衣服。
到了禮部擬定孝賢皇后喪儀,開列有“百日剃頭”條款,但語義不甚明晰,也可以理解為在京官員須此,外地不一定;且喪儀頒發范圍不廣,知道與重視的人也不夠多。應是考慮到這些因素,弘歷雖加痛斥,還是決定格外施恩,傳諭除已經查出的,各省督撫接旨后不必過分追究。但又補充說:旗人本來就應當知道這一祖制,如果有人剃頭,不在寬大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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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
對姜、金二人的審訊擬罪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辦理,過了差不多一個月,見遲遲未提交處分意見,乾隆帝將刑部尚書盛安召來詢問。這位老臣剛接替阿克敦的位子,雖不免仰承圣意,仍有尊重法律的職責底線,當面對皇上表示量刑過重。弘歷叫他按照律例定罪,自己會加恩,可盛安無律例可據,感到很為難,拖延不奏,并在皇上再次詰問時舉康熙朝李斯琦的例子,表示重判會損害朝廷聲譽。弘歷勃然大怒,說李斯琦只是一個私自剃頭的免職官員,而金文淳乃翰林出身,官至知府,屬下曾以“滿官皆未剃頭”規勸,仍不管不顧,即斬決亦罪有應得,何況已有從寬之旨。他聲稱此舉意在維護祖制和明正國法,令將盛安革職治罪,并警告漢尚書汪由敦不得予以庇護。天子之怒,再次令一干司法大員魂飛魄散,很快將盛安從重擬為斬決;吏部也奉旨擬議,除本來持不同意見的侍郎兆惠外,所有刑部堂官均革職。得旨:盛安從寬改為斬監候,汪由敦等從寬免其革任。
撞到槍口上的河督
到了閏七月,孝賢皇后逝世已過百日,一連串的官員剃發案件被揭出,從官員到普通兵丁都有,幾乎遍及全國。弘歷自知法不責眾,但騎虎難下,只能拿在任高官立威。首先撞到槍口上的,是江南河道總督周學健。
周學健是一個書生,雍正二年高中進士,選庶吉士,散館留翰林,而因精明強干,由卿貳升任方面大員,歷任福建巡撫、閩浙總督。南河頻發水患,乾隆又將他調任河務總督兼漕運總督,一直很器重。大概率是沒太留心皇后喪儀的規定,周學健在過了二十七日的喪期后就剃了頭,屬下也紛紛跟著剪發。后來得知有百日之禁,剪掉的頭發卻是接不上了,只得躲著不見外人。福州將軍新柱進京,對皇上報告路過淮安時,周學健以查河為由避開,聽說是剃頭了。后來又有幾個人說起,弘歷未作追究,豈知署江蘇巡撫安寧專折密奏,不便再佯裝不知,命在那里督辦河工的內閣大學士高斌將之拿解來京,交刑部審訊。乾隆發布諭旨,譴責周學健“喪心悖逆”“目無上下之分”,說他本應自首,竟然設法蒙混掩飾,進而批評內閣、軍機處等重臣為之遮掩,諭曰:
此事傳聞已久,舉朝大臣官員豈概無聞見?乃無一人舉發。外廷九卿召對尚稀,至軍機大臣等時常召見,亦未經奏聞,其意不過欲為之蒙蔽,以救伊重譴,試思朕果可蒙蔽之主乎!今朕降此旨,伊等能封駁執奏乎?現在交部治罪,部臣即漢人同年相好,尚敢以己之身家首領為伊保全乎?又都察院御史、給事中等平時采聽風聞,即細微未甚確實之事,動輒陳奏,今以周學健之悖謬,朕已屢有所聞,乃未見伊等片牘入告,明系伊等師生朋黨之誼,固結彌縫,牢不可破,是以代為容隱,緘默不言。朝廷設耳目之官以司糾劾,可如是之徇隱袒庇乎?即非盡出于黨護周學健,亦必以為舉發此事,將恐招致物議,人心至此,尚可問乎!
一連串的問號,一連串的訓誡和警告,早忘記自己起先曾表示不愿追究。該諭由剃頭一事升格為辜負圣恩、故意蒙騙,再擴大至朝中大臣與科道官結成朋黨,幫著遮掩,或遇事只知顧惜自個名聲。最后一點的確存在,似也不宜全說成是私心。
周學健人緣甚好,在朝中的根基也深厚,大學士高斌奉旨拿解,江西巡撫開泰奉旨抄家,刑部尚書錢陳群奉旨審辦,都預先受到皇上的警告,要他們不得庇護,并將最嚴厲的話甩向兩江總督尹繼善。此事按說與老尹并無瓜葛,周學健的衙門遠在淮安,尹繼善在南京,各有一大攤子公務,不可能經常見面。只因二人為同年進士,便被指責“明知不奏”“有心欺隱”,斥之為“滿洲之托名科目、好名無恥之徒”,直接給他一個革職留任。
今天的流行語“躺槍”,對尹繼善來說真是太貼切了。當年六月間從蘇州辦案返回途中,尹繼善由中暑發展成瘧疾,病勢兇猛,一直以躺臥為主。這在當日可是要命的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就是染上瘧疾,向康熙帝求賜金雞納霜(為傳教士帶入中國,曾治好玄燁的病,皇宮中常年保存,頗為珍貴),玄燁派飛騎馳送,雖未能挽回曹寅的性命,卻留下一段佳話。尹繼善豈有不知,趕緊派員持密折進京,請求乾隆帝賜藥,待聞知皇上對自己嚴重不滿,又讓人急速追回。此事也傳到無所不知的弘歷那里,再次降諭斥責,說他行為詭秘,不夠光明磊落。尹繼善不敢求藥,更不敢請假,臥病處置軍政事項,也是福大命大,沒多久居然痊愈了。
舉報周學健剃發的署江蘇巡撫安寧,乃弘歷做皇子時的舊仆,由布政使升署巡撫,年輕躁進,熱衷于搞事和整人,不管是下屬、上司,還是同僚,逮著誰都下手,也說了尹繼善不少壞話。安寧上位即推行苛政,引發米價飛漲,市民到府衙請愿,下令抓捕和拷打,竟然當堂杖斃三人,輿論洶洶。尹繼善去蘇州就是為辦理這個案子,如實向皇上奏報,致使安寧被解職。弘歷得知安寧行事貪酷,有些意外,也斥責他作為潛邸幼仆,對孝賢皇后大喪“僅飾浮文,全無哀敬實意”,不久傳旨抄了他的家。這就是弘歷,若犯了貪贓之條,再親近的人也不會饒恕。
賜死塞楞額
弘歷并非一意孤行之人,也善于及時修正偏差。四月末的大發作、大懲罰過去未久,不知是某人報告還是他個人發現,總之是了解到哀冊的翻譯實未出錯,是自己看錯了。道歉是不可能的,但開始陸續讓涉事人等復職。閏七月初一日,諭令對阿克敦“棄瑕錄用”,署理刑部尚書,充經筵講官;十月,再升為鑲白旗漢軍都統,管理翰林院掌院學士;十二月,又恢復了他的內閣協辦大學士。還有那位承擔審核之責的吏部右侍郎德通,被斥責時不敢辯,此時則被稱贊“勤慎小心”,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應該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弘歷的悲痛漸漸降解,也希望快速走出孝賢皇后大喪的陰影。
樹欲靜而風不止。天下從來不缺希旨幸進的人,不缺乏愛告密的人,南河總督周學健之后,又扯出湖廣總督塞楞額。與學健不同,老塞勉強算個自首。他與湖北巡撫楊錫紱、湖南巡撫彭樹葵也在二十七天后剃了頭,因周學健事發,錫紱恐慌,再三建議一起向皇上坦白,老塞猶豫了幾天,終于被迫交代。閏七月二十一日,乾隆為此發布長諭,說對各省官員私自剃頭的,不能不治罪,又擔心無知犯法者多,曾諭各省督撫不必查參,僅要滿洲督撫將已查辦者具名上報,但想不到督撫大員中,竟有周學健之流,而今塞楞額又奏稱與彭樹葵、楊錫紱以及兩省文武官員也剃了頭,諭曰:
塞楞額滿洲大臣,歷任督撫有年,乃如此喪心病狂,實非意想所及。近因周學健以督撫大臣不遵國制,已降旨拿解來京,重治其罪。今觀塞楞額亦復如此,實乃全不知君臣大義,試問伊于父母大事、服制之禮若何?若以塞楞額所為為是,則各省督撫令屬員皆俟百日者反非乎?漢人猶尚諉曰不知,滿洲世臣而亦不知此乎?
塞楞額出身滿洲正白旗,康熙四十八年中進士,歷仕三朝,由卿貳出任封疆大吏,是滿洲世仆中少有的書生,卻被抓了個反面典型。
至于懲處,弘歷堪稱出奇料理,那就是抓大放小,重處滿員寬處漢員。他說:文淳“巳問斬決……豈知督撫大員中又有周學健,則更無怪乎金文淳;豈知滿洲大臣中乃有塞楞額,則又無怪乎周學健矣。”命將塞楞額革職抄家,拿交刑部治罪;對彭樹葵、楊錫紱予以革職留任,罰出資修理直隸城工各一處;至于兩湖的文武官員,因為是跟著督撫剃發,皆不加問罪。由此聯想到此前之案,錦州知府金文淳本已定為斬監候,加恩予以釋放;南河總督周學健改為從寬革職,免交刑部治罪。后弘歷得知楊錫紱曾反復規勸塞楞額自首,認為他尚知大義,“原派直隸城工,免其承修”,順便又把彭樹葵訓了一頓。
九月初七日,乾隆帝命御前侍衛五十七會同刑部尚書阿克敦等,前往刑部大牢宣諭,賜塞楞額自盡。此時已查出周學健在河督任上有貪贓不法之事,兩個月后,又是阿克敦帶人前往刑部獄,宣諭賜周學健自盡。可憐的阿克敦,不久前還在獄中等待秋決,甫得逃出生天,又要他至此獄宣讀賜死他人的諭旨,真不知是何感想?
至此,剃發案引發的政壇大風暴,才算最終停息。
滿洲舊規與君臣大義
對于皇后大喪的“百日剃發”,乾隆一直強調為滿洲舊規和祖宗定制。當他聽說盛京、杭州、寧夏、京口、涼州、四川等處將軍只令官員過百日剃頭,不去約束標下兵丁,即行訓諭:“伊等忘滿洲舊規,可謂不知輕重矣。其未經辦理之處,甚屬糊涂!”下旨全都交部察議。
在處死老臣塞楞額之前,乾隆也曾猶豫再三,最后還是痛下決心,諭曰:
朕思伊以滿洲世臣,揚歷中外,任至督撫之重,諸事何所不經。豈有祖宗定制所在,君臣大義所關,而違制蔑禮,甘心犯法,一至于此。朕再四躊躇,在他人所犯尚有可恕,而塞楞額之罪,萬無可恕。
內心之不忍,顯而易見。結合前面的大行赦免,可證明弘歷并不想對剃發者大肆誅戮,還是盡量減小懲治范圍。塞楞額作為出身滿洲的封疆大吏、從一品高官,不幸成為維護朝廷尊威的犧牲品。諭旨中所說的“滿洲舊規”“祖宗定制”,乃指女真人特有的喪葬制度,是以弘歷認為必須賜死一個滿族高官,才能夠起到警示的作用。
儒家提倡“以孝治國”,對國喪極盡鄭重,制定了一整套的喪儀規則,并無不許剃發一條。查《周禮》《禮記》等書,只見到以麻束發的記載。明朝遇有帝后之喪,也只是偶爾要求命婦“披發哭臨”。而《清會典事例》涉及國喪的滿洲舊規,前四朝僅令男子截發辮,女性剪發,所謂一百日內不剃發,未見于祀典。弘歷宣稱“遇有國恤,百日以內皆不剃頭,倘違例私犯祖制,立即處斬”,大約因在典章制度中找不到依據,又解釋道:“此百余年來人所共遵,不待傳諭而后曉,是以會典、律例皆無明文,蓋以修會典時不過增損明季之舊章,明朝原無此制也。又以其事本理法所必當然,不必載之簡冊。”此說顯得很缺乏說服力。
至于說“百日剃發”是滿人的一種喪俗,則未必是虛。猶如漢人的“廬墓三年”,父母逝后于墓旁搭一小房子守喪,每天繞著墳頭號哭,是有的,就連“廬墓六年”的也有,卻也不會多。同理,滿人的百日內不剃頭,極端者三年不剃頭,歷史上和生活中都可能發生,也不會多。試想:以滿人發式的金錢鼠尾,如果任其瘋長三個多月,會成個什么樣子?而弘歷恰恰認為:只有這樣的一蓬亂發,才更能表露悲摧緬懷之情,宜于臣子的表忠抒誠。
有人說孝賢皇后的遽爾辭世,使弘歷性情大變,一改早期對大臣的溫煦禮敬,變得刻薄和殘忍,倒也不全是。其實終其一生,弘歷都算是愛才惜才,重視選拔文武人才,重視與大臣的個人交誼,甚至推恩及其父母子女。正因為如此,六十余年間出現了不少“特達之交”,以及一些著名的官二代:如阿克敦之子阿桂、劉統勛之子劉墉、尹繼善之子慶桂,皆清正有為,后來位至內閣大學士。對于塞楞額的違制剃發,弘歷在諭旨中兩次說他不知君臣大義,近似的表述在前面也有過,應予關注。如四月在靜安莊臨奠時有一半官員不到,弘歷諭曰:
夫夙夜匪懈者,人臣之大義。齊集乃禮制攸關,既經通傳,自應恪恭將事。乃大行皇后之事,諸臣甫以齊集不到被劾,而此番齊集不到者,又過其半。此實向來積習成風,總由懈怠公事,以安逸為當然,以幸免為得計。……則君臣一體,休戚相關之誼安在?試思朕車駕親臨,而諸臣若罔聞知,偃息在床,有是理乎?撫心自問,于汝安乎?
所謂“人臣之大義”,也就是君臣大義,是“朕御眾以寬,而諸臣事君盡禮”,是“君臣一體,休戚相關”,也是“夙興夜寐”“鞠躬盡瘁,臨難致身”。儒家的治國理念,弘歷的政治目標,均在其中。
六月,因不斷接到舉報旗人的違制剃發,乾隆專發諭旨,慨嘆滿洲風俗本來醇厚,敬君親上,近年來流于浮靡,也舉了一個因主子戰死三年不剃發的義仆之例,“朕曾記從前戴鶴軍前陣亡,伊跟役人等至來京時,已過三年,回家見其主母,始行薙發。伊等一服役人耳,猶能知主仆之分,實意奉行”,接下來就告誡八旗之掌旗都統:
朕臨御以來,以滿洲舊習為重,恐致流失,疊經訓導。即于伊等生計亦必悉心籌畫,伊等亦當知感,各敦滿洲風氣,以盡區區之誠。乃于此等大事,反出此干犯之人,朕心實為嘆息。八旗都統俱有教養旗人之責,平時應教之以禮,使之尊君親上。皇后大事,伊等果誠心開導,不時稽察,即有不肖之徒,亦不出此……嗣后八旗都統等務令旗人,勿失舊規,使各明白大義。
這里所說的大義,包括醇正、質樸、果敢、敬君親上等,而核心仍是一個“誠”字。
當年十一月,朝廷向金川前線增派滿兵五千名,經過西安等地時出現了接待和供應的不足。而因陜西巡撫陳宏謀出身翰林,弘歷認為張廷玉等有意偏袒,當即指出:“以理論之,陳宏謀之不能急公,朕雖免其置議,而在張廷玉、陳大受、汪由敦等尚應以此自慚,請將陳宏謀議處,方見不分滿漢,能知君臣大義。……況君臣之間,相接以誠,大臣中或不無滿漢之見,而朕心則廓然大公,視同一體。如張廷玉、陳大受、汪由敦等晨夕內直,豈尚不知朕心。倘朕稍有此見,是為薄視伊等,面是心違,在朋友尚不肯出此,況朕為天下主耶!”是指責,也要剖白。此時,剃發案的政治風暴已然過去,而諭旨仍不離君臣大義,反復申說。他所指斥的偏袒不一定準確,而所提倡的君臣以誠相接、滿漢一體,無疑是正確的。
既然重處了塞楞額、周學健等滿漢大員,既然喪儀中有專為皇帝制定的不剃發條款,為孝賢皇后持喪期間,弘歷應可肯定是不會剃發的。那年的他三十七八歲,正值須發繁茂的年齡,怎么處理?而經皇上這一番折騰,滿漢大臣必也不敢再剃頭,不久便是盛夏,大清朝堂一堆毛茸茸腦袋晃來晃去,也覺滑稽。果真如此,弘歷應會有些后悔,宮中內侍也會想方設法,可畢竟不能剪掉,不是嗎?
四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乾隆的生母崇慶皇太后壽終正寢,生前留下遺囑,要他及王公大臣服喪二十七天。弘歷表示自己將穿孝一百天,所有臣等照例二十七日除服,至于剃發一項壓根未提,鑒于此前的教訓,估計大家都會堅持一百天,不敢造次。此一節未見記載,推測而已。有意思的是在二十七個月后,弘歷往泰東陵謁祭,爾后專發一道諭旨:
國俗于親喪,服縞素,百日而除。朕昔遭皇考大故,欲持服三年,圣母諭云:“滿洲舊俗,服縞素即不薙發,故止能以百日為斷。若百日外仍服縞素,亦不當薙發。經二十七月之久,蓄發甚長,不幾如漢人之蓄發乎?此必不可行之事。且國俗不薙發即不祭神,而舊制從無三年不祭神之事。縞素百日,已為得中,不宜太過。欽此。”朕因敬遵慈訓而行。
可知,若非皇妣留有遺囑,弘歷曾想縞素三年、不剃發三年。此時才覺得遵行禮法之類,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乾隆對儒家學說堪稱熟精,又像絕多帝王一樣奴視臣下,頤指氣使,發怒時更是苛刻偏執,舉措很極端。儒家所說的君臣之義,也就是君臣之禮,應該是雙向的,以故孟子對齊宣王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乾隆不會沒看過這番話,包括后面的“三有禮”才會為君主服喪,但顯然不以為然。“長君之惡其罪小,逢君之惡其罪大。”那時還處于乾隆早期,朝中講求原則和操守的大臣還蠻多,但在皇權面前,在狂風暴雨之下,早被刮得東倒西歪,低眉順眼,哪里顧得上什么“罪大”“罪小”!
“終風且暴,顧我則笑”,歷來的解釋甚多,我倒覺得其染寫的狂風驟雨之暴虐,再大再久也終將過去。而其所描繪的居高臨下和任性,怒火噴發和強詞奪理,與此時的弘歷頗有些相合。再回到這場剃發風暴的興起,從表面上看,由于弘歷對皇后富察氏之死的悲傷,痛極而遷怒,認為包括兩個皇子在內的一些人假惺惺,虛應故事;深層原因,則與他的天生敏銳、敏感相關聯,將臣子未能凜遵喪儀,升級為大不敬、冒犯朝廷的尊威;而緣此折射出的儒家思想之潛移默化、中土禮制與滿洲舊規的融合,尤其是乾隆操“大義”之棒以箝制臣下,更應引起關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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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卜鍵著《朕亦一書生:乾隆時代的君臣父子》,北京大學出版社,2026年3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原文注釋從略,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來源: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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