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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死的老人
2011年10月10日云南省麻栗坡縣的民警接到了一起報案。
他們迅速趕到了糧食局宿舍,因為報警人稱這里發生了一起命案。
到了現場,他們看到床上躺著一具男性尸體。
死者是赤身裸體的。
他身上被捅了三十多刀,有的傷是被水果刀捅的,有的是被剔骨刀砍的。
場面非常的血腥。
讓民警十分疑惑的是,死者馮道志已經75歲了,可以說是與世無爭的人了,誰會殺了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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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紹案情
馮道志的兒子給民警講述,父親并沒有什么仇人,生活作風也很正派。
他不應該得罪人了呀,他怎么遭人殺害了呢?
由于民警在現場發現了女士胸罩和絲襪,民警推測他會不會是招嫖了呢?
不過,訪問了一圈下來,民警還是否認了這個推測。
因為這個老人生活規律且正派,沒有招嫖的經歷。
再加上現場遺留的胸罩和絲襪都很低端,而且上面都有大量的泥垢。
也就是說好久沒有洗了,還在穿。
這不符合從業者的穿著打扮,小姐不會穿這么臟的衣服。
若不是小姐,那留下胸罩和絲襪的人是誰呢?
她肯定是殺害老人的嫌疑人,否則,她的貼身衣物怎么到了老人的床上?而且老人是赤身裸體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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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女性內衣
死者馮道志身上的傷太多了,不過,還是有一個細微的地方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就是馮道志有一根手指被人切斷了。
現場有一截斷指,兇手為何要切斷他的手指呢?
馮道志的兒子說,被切斷的手指上戴著一個金戒指,那個金戒指老人戴了幾十年了。
兇手應該就是為了那個金戒指而殺人的。
再結合嫌疑人留下的貼身內衣,得知她的生活應該很窘迫。
所以,為了這一點錢財,她就把人給殺了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實際情況是不是如此?
只要逮捕嫌疑人才能得知。
民警開始通過走訪和查看監控,排查嫌疑人,很快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進入到了民警的視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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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被害老人金戒指丟失
這個進入警方視線的女人叫蔣正艷,她不是住在老人被害的小區。
但是,很多人都認識她。
她父母和死者馮道志原來是鄰居,后來她出嫁了,她的父母也搬走了。
她怎么在老人被害的那一天,就出現在該小區了呢?而且她離開小區的時間,和老人被害的時間是重合的。
不過,蔣正艷并非是失足女子。
總之,蔣正艷是有很大的嫌疑的,所以,民警就將她逮捕了。
她是一個很老實且很本分的女人。
當民警找到她后,她承認了馮道志就是被她殺死的。
她33歲,之所以出現在馮道志的家里,她是想要用身體換2000元錢,她急需要那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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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正艷被捕后講述事情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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骯臟的交易
蔣正艷的話讓民警大吃一驚,要知道死者馮道志已經75歲了,他怎么會和蔣正艷有這樣的骯臟的交易呢?
還有蔣正艷要2000元錢到底是干什么用?
為何非要用身體換呢?
蔣正艷說2011年10月10日這一天,她敲開了馮道志的門。
她和馮道志很熟的,小時候在父母家都是鄰居,關系也都不錯。
她找到馮道志,馮道志正在午休,她把馮道志叫醒。
她問馮道志,馮爺爺我想給您借2000元錢?
馮道志告訴她,現在經濟情況不好,他也不賺錢了,2000元錢他是沒有的。
就在蔣正艷要走的時候,他說來都來了,要不你就坐一會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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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正艷稱當天想去跟馮道志借錢
在蔣正艷看來,坐一會再走,就意味著她是有機會從馮道志這里要到錢的,哪怕有一丁點要到錢的概率,她也要試一試。
她進到屋子里,馮道志告訴他,說自己腰酸背痛。
蔣正艷說要不我給你按摩按摩?
馮道志說好,他就讓蔣正艷上床了。
但是,馮道志嫌棄穿著衣服太厚了,他就告訴蔣正艷要把衣服脫了。
他說脫衣服,蔣正艷明白了他的意思。
蔣正艷心想原來馮爺爺是想和她發生關系呀。
她就順著馮道志的話說了,她說馮爺爺我可以用我的身體換你的兩千元錢,只要你給我錢,我干什么都可以。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她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也給脫掉了。
那么,現在就有一個疑問了,蔣正艷遇到了什么麻煩了,她為何要犧牲自己的身體,來換取這樣的骯臟的錢呢?
原來她的男朋友正扣押著她的兒子,說若是拿不回錢來,就要干掉她的兒子。
她的男朋友曾成云是個賭徒,什么事情都能做出來。
想想男朋友曾成云現在正拿著一把砍刀,騎在摩托車上,扣押著她的兒子,她就后怕。
她必須要把2000元錢搞到手,來救她兒子。
否則,她男朋友曾成云不但會打她,還會干掉她的兒子。
她也沒有地方去借錢了,這一次必須要從馮道志這里搞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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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正艷去借錢時丈夫正拿著大砍刀等她
蔣正艷和前夫離婚后,就認識了現在的男友曾成云。
但是,當她和曾成云居住在一起后,他才知道這個人不但好吃懶做,而且還是一個賭徒。
嗜賭如命。
有一次她去鄰居家,正好看到男朋友在賭博。
她第一次知道男友是賭徒,那一天男友輸光了身上的5000元,還欠了5000元。
他看到蔣正艷來了,他就說你身上不是有8000元錢嗎?先用5000元給我還債。
礙于當時人多,蔣正艷就用5000元替他還債了。
但是,讓蔣正艷不理解的是他還要賭,還要讓她把剩余的3000元拿出來。
她說這3000元是生活費,不能再賭了。
可是,曾成云當著眾人的面把她打了一頓,還把錢給搶走了。
從這一次開始,曾成云越來越猖狂了,他覺得蔣正艷就是他的取款機,只要是他賭輸了,就給蔣正艷要,讓蔣正艷去借。
蔣正艷把鄰居都給借遍了,人家見到她就直接關門。
她是真的借不到錢了。
可是,這個時候也有人說,不會離開渣男嗎?
曾成云說了,只要她敢離開,曾成云就砍死她的父母,就砍死她的兒子。
她不敢離開。
她的兒子就抵押在了男友這里。
現在她的男友買了一輛摩托車,需要2000元錢上牌,這2000元錢要讓蔣正艷搞定。
否則就殺了她的兒子。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 她想到了只有去馮爺爺那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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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得到戒指,殺人
蔣正艷本來是想要給父母要錢的,但是,到了父母家她開不了口,因為欠娘家太多了。
她想到了馮道志。
她就來到馮道志家里,馮道志讓她脫衣服給自己按摩。
她就以為馮道志是想要和她發生關系的。
所以,她就脫了衣服。
馮道志就和她有肢體接觸了,她覺得很惡心。
那時候她就是想要快點搞定,然后拿錢走人。
可是,到了她要走的時候,馮道志告訴她2000元沒有,10元有一張,你要不要?
這一句話讓蔣正艷惱火了,她覺得自己被騙了。
她說我不是叫花子,你不能這樣欺負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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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正艷講述案發時情景
兩個人吵了幾句,蔣正艷就看到他手上戴著的金戒指。
她對馮道志說,你手上不是有金戒指嗎?你能不能把戒指給我?
馮道志說只要你能取下來,這個戒指就給你。
她取不下來,因為戒指就像長在他手上一樣,可能是戴的時間太長了。
這個時候她需要錢的心里很迫切,她就想到了殺人。
只有殺了馮道志,才能把戒指取走。
她說她要起身洗洗身上,其實她到了廚房里拿了一把水果刀。
她是用這個水果刀來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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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正艷供述作案動機
她手里拿著水果刀,一刀下來馮道志的手指頭掉了,但是,馮道志疼得哇哇大叫,她很怕,怕人知道她傷人了。
所以,她對著馮道志就是一頓猛砍,后來又把剔骨刀拿來,直接砍向馮道志的脖子和要害的地方。
馮道志終于不動了,被她給殺死了。
她看到馮道志沒有氣了,在床上躺著一動不動。
她就趕緊穿上自己的衣服,絲襪和胸罩都忘記穿,她就急匆匆的逃跑了。
后來她把戒指交給她男友了,沒多久就她就被逮捕了。
她殺人了,而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讓她心寒的是,她在被關押期間,沒有一個人去看她,男朋友就不用說了,那就不是人。
她的父母也和她斷絕了關系,因為覺得她做的事情太丟人了。
最終,還是民警經常給她買一些生活用品,送給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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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經常給蔣正艷買一些生活用品,送給她用
她殺人了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本來一切的罪惡都是來自她男朋友,但是,她不去搞定自己的男朋友,而是濫殺無辜。
犯下了這樣的罪,確實讓人同情不起來。
這就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吧?
為了一個戒指就敢把人給殺了,這真的比賭徒還要狠呀。
真正該死的那個人是曾成云的,但是,蔣正艷不敢傷害他,而是選擇更弱者。
當然了馮道志的死也不是全然無辜,骯臟的交易是存在的。
一世英名就這樣沒了,被人嘲笑一輩子,是不是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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