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網
“剣南春”非劍(劍)南春,“五稂液”也非五糧液。
2025年11月5日,山西、四川省市場監管部門與兩省公安機關聯合展開收網行動,對生產、銷售“剣(jiàn)南春”“五稂(láng)液”等山寨“名牌老酒”的山西呂梁文水縣制售侵權假冒白酒窩點及電商銷售點,進行了集中查處。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派員現場督導。
經查,位于山西文水縣境內的汾香釀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某,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以食用酒精和香精勾兌配制酒冒充白酒、標簽和瓶蓋做舊、印制高仿名牌酒商標、加蓋年份日期印章,一條龍造出山寨“名牌老酒”,而后由山西文忠電子商務公司等經銷商,通過電商平臺流向市場。行動當天現場查獲侵權假冒的“剣南春”“五稂液”等十余種酒19596件,收繳各種制假設備55臺、大量印刷模板和包裝材料。
專案組經某電商渠道管理系統協查,2020年4月至2025年11月,單平臺銷售數量1726.63萬瓶,銷售金額2.6億元。
近日,新京報記者從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稽查局了解到,目前公安機關已對11名涉案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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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酒廠調酒車間堆滿各種原料。 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攝
網購“名牌酒”牽出山寨貨
下單劍南春,收到的卻是“剣南春”。
2025年10月11日,河北承德市的王平(化名)刷到一條直播賣酒的視頻:主播介紹庫房清倉處理一批名牌老酒“水晶劍”,整箱六瓶,原箱發貨,價格用不了一頓飯錢就可以到手。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愛喝酒的王平,對品牌酒的價格也有所知。雖然直播間這種酒的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但本著哪怕買到的是劍南春最低端酒,只要保真也不虧。
收到貨后,王平仔細檢查發現此“剣南春”并非劍南春。
王平留存的照片顯示,瓶體商標“剣南春”三個字,如果不仔細辨別,很容易與正品酒標簽字體混淆。對比正品酒商標,“剣”與“劍”字形相似音也相同。
另外,酒瓶標簽和外包裝箱顯示的生產廠名和廠址,均與正品酒明顯不符。
王平的付款記錄顯示,他購貨的商家是一家名叫“億塵網絡”的網店,該店登記的網絡資質證照是鄭州纖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店鋪亮照公示的《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顯示,網絡經營情況是通過七個第三方平臺銷售。該信息表加蓋有鄭州市金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路街道市場監管所公章。
事發后,王平要求商家退貨退錢,但遲遲未能得到解決,于是又向網絡平臺舉報了商家售假行為。后來還向12315熱線、劍南春酒廠客服舉報了此事。“商家可能是迫于多個監管部門的壓力,后來退貨退錢。”
新京報記者搜索多家電商平臺發現,店鋪售賣高仿的“剣南春”假酒并非個案。
在某電商平臺,“川購貿易甄選小鋪”“鴻鵠庫存白酒行”兩家店鋪都售賣“剣南春”。多個視頻中,主播宣稱這些“老酒”每箱價格200元左右。另一電商平臺上,“阿檬老酒”賬號也同樣售賣該款“老酒”。
從多家網店發布的視頻來看,主播為規避虛假宣傳的風險,都不明確說出所賣酒的品牌全名,只是介紹酒的品質純糧釀造、口感綿柔,而且價格優惠。視頻展示該酒實物時,也會將畫面模糊化處理,很難讓人清晰識別到酒的品牌字體和廠名、廠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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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查獲的“剣南春”酒,酒名與劍南春極為相似。 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攝
尋蹤覓跡發現造假窩點
“兩年前就有消費者向劍南春廠家反映‘剣南春’高仿的問題。”四川省德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向記者介紹,相關情況一直被正品酒廠監控,而多條舉報線索也進入該局的調查視線。
該局執法人員介紹,因為沒注意到“剣南春”并非劍南春,讓不少消費者鬧了笑話。
2024年春節期間,執法人員從網絡社交平臺朋友圈發現一條線索,有人發帖說春節期間到準岳父家拜見長輩,還特意買了兩瓶“剣南春”,覺得有面子,結果到家后卻因為這酒被趕了出來。
后來,該局執法人員與劍南春酒廠說起此事,酒廠也稱收到了相關舉報。
2025年2月,網絡平臺賬號“柴柴是只貓”也發帖吐槽,她帶男朋友到幺爸家拜年,回家時,幺爸送了兩瓶“剣南春”。她當時還覺得很不好意思,覺得有點貴重,但回家后,男朋友通過網絡查到該款酒價格20元一瓶。
“柴柴是只貓”說,幺爸家也不窮,大過年的不會喝也不會送如此便宜的酒,況且拜年那天,席間喝的也是該酒。為此,她和男朋友還吵了一架。
“柴柴是只貓”特意將兩瓶酒拍照曬出,請網友幫助鑒別。該帖引發網友跟帖評論873條,多數網友認為是山寨假酒。
德陽市市場監管局在工作中,發現轄區一個煙酒經營部售賣“剣南春”酒。經核查,對方說是從多個網絡平臺購買后放入實體店銷售。
收集多條線索后,德陽市市場監管局決定立案調查“剣南春”商標侵權案。
固定完經營者購買證據后,德陽市市場監管局分別向幾家電商平臺發布協查函,以了解各平臺售賣數量、金額以及網店發貨物流渠道。其中一家電商平臺經統計2024年1至4月,該平臺幾十家店鋪售賣“剣南春”的金額高達172萬余元。
執法人員介紹,調查中發現涉案酒與正品酒的包材標簽內容雖然不是百分百相同,但音形義幾乎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涉案酒生產經營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且涉嫌構成犯罪。該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處理。
2024年5月13日,德陽警方以“假冒侵權白酒案”立案偵查。通過收貨方末端信息,逐層向上追查物流信息,最終追蹤到發貨源頭位于山西太原清徐縣某物流共配中心。
德陽警方便衣偵查員蹲守發現,有一輛貨車每天上午、下午都會進入涉案物流共配中心,各裝酒1000箱送往各個快遞點。涉案貨車每天送完貨,都會返回文水縣高車村的山西武后鄉酒業公司。
假冒侵權白酒案因被侵權和侵權企業分屬四川和山西兩省,市場監管總局研究后,決定由兩省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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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在涉案物流共配中心清點查獲的各種涉案“老酒”。 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攝
一條龍制假
2025年11月5日,山西、四川省市場監管部門與兩省公安機關聯合展開收網行動。
專案組首先突查了藏身在文水縣高車村的山西武后鄉酒業公司假冒酒勾兌調制點,已是停工狀態。院內正中心放置有二十個高三米、直徑二米的不銹鋼儲酒罐。
執法人員介紹,雜物間里應該就是勾兌調酒的地方。勾兌好的酒,通過暗藏管道輸送到隔壁院落一間平房生產線進行灌裝。
灌裝作坊里有一條五六米長的板桌,一頭挨著灌裝設備。板桌和地面放置有十個凳子,板桌下面和一側存放著大量灌裝好還未貼標的瓶裝酒。灌裝生產線門口,一位工人正將角落里堆放的破碎玻璃裝入三輪車。新京報記者發現,玻璃堆里有貼有“剣南春”“五稂液”商標的酒瓶。
專案組在高車村一個臨時存放高仿老酒的院落,發現了被黑色塑料布遮蓋著的大量假酒和包裝材料,經清點有“剣南春”“五稂液”“瀘川老窖”等五六種酒,還有大量“五稂液”“剣南春”的包材。
院落一間平房內,還有多箱已印制好的飛天原漿、四川貢酒、北京二鍋頭酒、五糧原液等酒的標簽。根據德陽警方前期偵查,這些包材印刷業務,來自高車村興盛印刷廠。
在興盛印刷廠,專案組清查出上述各種酒包材的印刷制版,印制好還未發貨的包裝箱,則堆滿了庫房。
專案組現已查明,汾香釀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某,受山西文忠電子商務公司實際經營人趙某某夫婦邀約,要求其幫忙生產假冒、仿冒劍南春、五糧液等名優白酒用于網絡銷售。
裴某大量購進食用酒精和純凈水等原料,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勾調生產配制酒冒充白酒。物流單據顯示,從2024年3月至2025年10月,該公司共購進食用酒精2912.75噸。
灌裝假酒后,裴某從山西興盛印刷廠、山西新意包裝公司購進包裝,張貼“剣南春”“五稂液”等侵權假冒名酒標簽,虛假標注生產日期。
集中收網行動中,德陽專案組還對山西文忠電子商務公司存放假酒的倉儲物流點——清徐縣某物流共配中心進行了檢查,經清點涉案假酒16695件。該中心工作人員從經銷商攬取寄遞業務,而后登錄經銷商發貨賬號,打印快遞面單并錄入郵政快遞系統,直接收單對侵權假冒白酒進行寄遞服務。
新京報記者發現,這些“老酒”標簽上印制的生產日期,年份最短的也有17年,年份長的甚至達32年。
現場督辦案件的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三處處長范春光,隨機從酒箱中拿出一瓶大曲酒介紹,這酒印制的生產日期為2008年,瓶蓋也顯舊,感觀上是一種老酒。標簽注明商標是“大曲”,產地四川綿陽,很容易誤導消費者認為該酒與知名品牌“綿竹大曲”有關。
他說,其實這些所謂的老酒,就是新酒印制老的生產日期,瓶蓋做舊成銹跡斑斑,瓶體外包裝一層做舊泛黃紙,“很多不法商家都這樣做,以‘老酒’為噱頭蒙騙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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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在印刷廠查獲大量涉案包裝材料。 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攝
11名涉案人員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難以讓人辨清的“剣南春”“五稂液”等山寨酒,幾乎都通過電商平臺以“名牌老酒”的身份賣到各地。
專案組前期偵查中發現,山西文忠電子商務公司實際經營人長期租賃單元房,雇用多人在網絡平臺上營銷相關山寨“老酒”。
該營銷點位于一幢三室二廳的小區單元房里,客廳四張桌子相連,桌面擺放著8臺電腦,一間房子被裝修成直播錄制室。
新京報記者和專案組人員在涉案電腦中發現大量錄制好的銷售各種“老酒”的視頻,視頻中宣傳的噱頭幾乎千篇一律:庫房清倉處理一批老酒,數量有限,限時購買,且品質綿柔,價格優惠。
直播錄制室配備有兩臺專業補光燈,作為背景的開放酒柜上,放置了各種“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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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陽警方對假酒營銷點進行取證。 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攝
營銷點一名女子接受專案組詢問時稱,她剛來上班不久,不參與網絡平臺直播賣酒,她的工作內容是售后服務,負責給客戶退貨退款、收到破損件后的補貨。
專案組人員介紹,營銷點的人員不承認參與了網絡賣酒,但根據目前已掌握的證據證明,他們就是網絡營銷人員。
營銷點被控制的同時,背后的經銷商趙某某夫婦也被德陽警方控制。
經上海某電商渠道管理軟件公司協查,趙某某夫婦僅通過該公司管理系統發貨數據達205.63萬條,銷售數量1726.63萬瓶,銷售金額2.6億元,其中能確認的川酒銷售數量710.9萬瓶,銷售金額1.7億元。
專案組還查明,裴某不但參與造假,在發現網絡售賣假酒利潤高后,自己還從網絡平臺開設店鋪售假酒。他開設的“純糧小鋪子”店鋪,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用戶支付金額1742070.75元,成交訂單數量13011筆,成交件數14195件,成交人數12423個;另一平臺上“龍騰老酒館”店鋪,累計結算金額83660.69元,總銷量1070單。
專案組人員介紹,目前已對查獲的假酒暫扣回四川德陽等待處理。涉案的汾香釀酒公司法定代表人裴某、經銷商趙某某11人己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2人被移送審查起訴,9人取保侯審。
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編輯 甘浩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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