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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網絡上經常流傳的一句話是,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了,問題也就沒有了。
這個概念其實很有意思,而且這個概念并不僅僅局限于發出真實聲音的媒體啊,寫手啊啥的!
看下面這個新聞:
吉林松原一個男子上下班,要坐公交末班車,連續兩次沒趕上車后他發現公交居然是提前40分鐘就走了。于是男子為了坐上公交車只能反應問題,但這邊才反應完,那邊信息就泄漏了,各路人馬都找來!![]()
最離譜的是,在男子還在上班期間,松原市交通局辦公室卻提前回復稱,經與車隊核實,投訴與事實不符,該乘客12月末已經被單位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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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很懵,自己都還在上班,交通部門咋就污蔑造謠自己被解雇了。然而沒有意外的意外是,沒多久,男子真的被解雇了!
到這里,幾點要說的:
一是,我前陣子寫了幾篇信息安全的文章,我說普通人的信息是裸奔的,你做啥人家都知道。當時有人斥責說,不要拿個例來說事。OK,現在不是個例了,是成千上萬的“個別”例子。
除此之外,即便是個例,難道就合理了?在我的意識中,任何的一個個例都是會蔓延的,今天你說別人是“個例”,明天你就是。
二是,問題的重點是,交通部門是如何知道人家男子會被開除的,這其中你們這些掌握權力的人發揮了多大的作用?即便是開除了,男子反應問題的時候是工作的,你這個回復也太流氓。
其實問題是很好解決的,公交車等一會就可以,但權力部門就是如此任性,非要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掉。為何要解決?
本質上是男子冒犯了“官威”
三是,昨天的文章,
也是東北地區,法院犯下低級的錯誤,結果卻是讓因為他們錯誤的個體去承擔損失,毫無羞愧之言,如是之,這樣的風氣是如何造就的?
今天看到松原這個男子的遭遇,咱們就懂了,原來都是一貫的官威造就的。幸虧這個女子是山東的,若不,單位一下被知道了,估計要反應了也被開除了!
PS:
有意思的是,昨天的文章被一個忽然浙江ID,忽然上海ID的人挑毛病。各位看他毛病的點,說我故意隱藏身份證的后4位數。然后這樣一個法院犯下的低級錯誤,我說幾句就成為惡意帶節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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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好意提醒他作者的文章里已經說了,然而他的理由又是這不是作者說的,這是作者引用的媒體標題,標題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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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家伙著實把我惡心壞了,對此我想說的是:
一,如果你是普通人,我為你感到悲哀;
二,如果你是法院工作人員,我為普通人感到悲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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