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罪名,沒有一個能判死刑。許家印的命,保住了。但保住了命,保不住錢。
4月13日至14日,深圳中院開了兩天庭。恒大集團、恒大地產、許家印三個被告。許家印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為什么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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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罪并罰的規則很清楚:有期加有期還是有期,有期加無期最高無期,無期加無期還是無期。
八個罪名里,最重的集資詐騙罪,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將集資詐騙罪的死刑取消,最高刑期調整為無期徒刑。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十年以上,欺詐發行證券罪最高五年以上,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最高十年以上。
其他罪名如違法發放貸款罪、違法運用資金罪,最高也都是十年以上。沒有一個罪名能單獨判死刑,加起來自然也夠不著死刑線。所以,許家印的最高刑期就是無期。這不是司法“心軟”,是法律的明確規則。
八個罪名拆開看
許家印被指控的八項罪名,大致可以分為四層。
第一層是非法集資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
前者是違規融資,后者是用詐騙手段集資,后者性質更惡劣,量刑也更重。核心區別在于,集資詐騙要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也就是一開始就沒打算還錢。
恒大財富從2021年9月開始逾期,到2023年8月承認資金短缺無力兌付,前后拖了近兩年。這期間是“還不上了”還是“根本沒想還”,成了定罪的關鍵分界線。
第二層是資本市場造假:欺詐發行證券罪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
證監會的處罰早就下了死錘子:恒大地產2019年虛增收入2139.89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2020年虛增收入3501.57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
這意味著,2020年恒大地產賣的房子,有將近八成是“賬上賣的”。
兩年虛增利潤合計920億元,同時通過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在交易所公開發行了5期債券,合計規模208億元,全部存在欺詐發行。這不是財務技巧,是系統性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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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是金融亂象:違法發放貸款罪和違法運用資金罪。
這兩個罪名的主體通常是銀行、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或社保、公積金等公眾資金管理機構。
恒大和許家印為什么會被指控這些罪名?具體細節尚未公開,但可以推測,恒大的金融板塊——恒大財富、恒大金服等——在資金運作中,很可能存在違規發放貸款、違規運用客戶資金的行為。恒大財富無法兌付的理財產品只是冰山一角,真正的窟窿可能藏在更深處。
第四層是腐敗類:職務侵占罪和單位行賄罪。
職務侵占意味著許家印利用控制權,將公司資產非法占為己有。
一個曾經的首富,為什么還要侵占公司資產?只有一個解釋:窟窿太大,連他都填不上了。單位行賄罪則留下了一個巨大的懸念——恒大給誰行賄了?誰收錢了?通報里沒寫,庭審也沒提。這些收錢的人,會不會出現在后續的追責名單里?
被掏空的2.39萬億
許家印的認罪,在法律上確認了一件事:恒大不是死于“房地產寒冬”,而是死于系統性犯罪。恒大的崩塌不是運氣問題,而是從根子上爛了。
2021年財務暴雷后,恒大負債一度高達2.39萬億元,剔除合約負債后仍有1.78萬億元,而總資產只有1.74萬億元,資不抵債缺口6442億元。
這組數字的含義是:恒大欠的錢,把整個公司賣掉都還不上。而許家印在2017年問鼎中國首富,巔峰時總資產超2萬億元。這個首富的位置,是用虛假的業績、欺詐發行的債券、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堆出來的。不是他有多厲害,是賬做得有多假。
更值得關注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2025年3月透露,“恒大系”42名涉案人員已被審查起訴。
除了許家印,還包括他的二兒子許騰鶴、前行政總裁夏海鈞、前首席財務官潘大榮、恒大財富總經理杜亮、恒大汽車總裁劉永灼等。
杜亮已于2025年12月被深圳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不是“殺雞儆猴”,是鏈條上的每一環都在被逐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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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點懸念
法律有標準答案,但案件本身留下了四個懸念。
第一,兩個被告單位如何量刑?恒大集團和恒大地產作為法人主體,除了罰款,會不會進入破產清算?恒大地產旗下多家子公司已進入破產程序,債權人回收率僅為0.69%,也就是說,投100塊,只能拿回不到7毛錢。母公司會是什么結局?
第二,罰金和沒收財產能有多少?許家印已被證監會頂格罰款4700萬元并終身市場禁入。
但這只是行政處罰。刑事判決中,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數額會是多少?涉案金額2.39萬億,罰金會不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第三,民事部分怎么判?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涉及大量普通投資者,他們的錢能不能退回來?根據先刑后民的原則,刑事判決后,民事賠償程序才能啟動。
但恒大財富早已資不抵債,能退回來的恐怕寥寥無幾。有律師指出,恒大旗下已完成清算的子公司,債權人回收率僅0.69%。這意味著,絕大多數投資者的錢,大概率是回不來了。
第四,金融監管總局會不會有后續動作?案件涉及違法發放貸款和違法運用資金,說明恒大與金融機構之間存在著復雜的不正當信貸關系。哪些銀行牽涉其中?哪些金融高管該負責?金融監管總局的處罰名單,可能才剛剛開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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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之后
許家印從2023年9月被采取強制措施,到2026年4月一審開庭,整整兩年半。
這兩年半里,恒大的清盤程序在香港推進,恒大財富的杜亮已獲無期徒刑,他的妻子丁玉梅被曝在海外,兒子被傳配合調查。
樹倒猢猻散,基本就是這個樣子。
在這樣一個已經提前“殺雞儆猴”的背景下,許家印的認罪不是一時沖動。當證據鏈足夠完整、同案犯已經獲刑的時候,“認罪悔罪”是唯一理性的選擇。這可以在量刑上爭取一定的從寬空間,但考慮到罪名之多、涉案金額之巨,他的刑期絕對不會短。
法律給了許家印一條命,但沒給那些受害的購房者和投資者一個交代。
2.39萬億的債務,是無數個家庭掏空六個錢包買下的爛尾樓,是無數個投資者血本無歸的理財產品。
那些沒寫進通報的收錢人,那些沒追回來的錢,才是這場大戲的真正高潮。
我們拭目以待。
不是等許家印的判決,是等一個交代。給幾萬業主的交代,給無數投資者的交代,給這個被掏空的金融體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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