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4月15日下午,中國足協官網發布了本賽季第3期裁判評議報告。本期共評議判例19例,其中錯漏判高達7例,幾近半數。但報告對第5輪申花與海港之戰涉及到腦震蕩替換規則的說明,卻引發了更廣泛的關注和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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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報告的相關描述是,這是根據國際足聯相關規則的精神,球隊有權決定本方場上球員是否需要以腦震蕩名義被換下,而裁判員及其他比賽官員臨場無權進行鑒定和干涉。同時,為了約束和平衡,對方球隊相應增加一個額外的換人名額以及一次額外替換程序的機會。
對于這個說明,眾多媒體人的議論非常熱鬧。比如:
李知姓名媒體人尖銳地指出,大家希望的是足協和中足聯能夠用新的配套規則來堵塞規則本身的漏洞。但現在這個說明,給人感覺是“要求大家一起鉆漏洞”。既然如此,大家就盡情利用吧,卻之不恭。
對此,甘知名話中有話地點評道:一直覺得,職能部門應該是正面引導,從而促進整個行業的不斷發展和進步(但是……)。
陳姓上海知名媒體則認為,既然海港用了腦震蕩換人條款,申花同樣也可以換人呀,但你為啥不跟著一起換、一起活用規則呢?(注:言下之意,似乎是責怪申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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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豐知名表示,用完5個換人名額后,如果有人體能透支、跑不動了(或非腦震蕩的其他受傷等),還可以動用這個條款繼續換人,實際上就相當于有6個換人名額。若這個換人名額被濫用,后面真的有人腦震蕩咋辦?如果球隊為了保持戰斗力選擇球員在頭部受傷的情況下繼續比賽,或者球員主動選擇不下場,那就真的有風險了。
久古說,關鍵是,你原本少打一人,現在用了腦震蕩規則,雖然我也可以同時調整一人,但雙方的人數依然對等,二者能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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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所有的熱議中,德轉管理員朱藝的觀點最中肯,也最有技術含量。
在回復網友翻起其一則相關舊聞時回首道,腦震蕩換人在國內各級聯賽中普遍存在,關于腦震蕩換的討論也不應該因為某一場熱門比賽才受到關注。他認為,關鍵是要明確隊醫的責任,從醫學的角度增加濫用的成本,增加腦震蕩換人的曝光率、公眾知曉率。只有這樣,才能逐漸使腦震蕩換人真正成為保護球員健康的好規則。
2024年7月22日,朱藝一篇長微博披露了幾組驚人的數據:中國足協啟用腦震蕩換人規則僅僅半個月,國內聯賽、杯賽就出現了15例腦震蕩換人。特別引人關注的是,這15起腦震蕩換人大部分集中在比賽的85分鐘之后。其中更有一些球員在無頭部撞擊的情況下,“毫無征兆地倒下”,甚至一些還是很明顯在治療和護理非頭部的傷勢。頻繁的倒地治療還導致比賽的中斷,影響比賽的質量,從而引發了外界對腦震蕩換人規則被濫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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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說明問題,朱藝還舉了一個例子:(當時)剛剛結束的美洲杯,在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IFAB)各種規則之外有一條追加規則,即要求比賽結束后24小時內,使用腦震蕩換人的球隊隊醫必須將填妥并簽名SCAT5表格(評估腦震蕩的標準化工具),并發送給南美足聯醫療委員會。同時,要求成過俱樂部對腦震蕩換下場的球員進行6個階段的康復計劃,包括每天持續進行醫療評估等等。
結論就是腦震蕩換下的球員需要休息至少7天的治療程序,然后才能夠逐步回到賽場。一句話,要嚴格執行“腦震蕩康復計劃”程序。
事實上,國際足聯在試行腦震蕩換人規則時,也明確提出了SCAT5在新規中的應用;英超、美國大聯盟和J聯賽相關操作程序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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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這些,是想說明一點,不是因為國際足聯有腦震蕩條款就被動應用。作為管理部門,要利用規則保護球員身體健康的同時,也要普及和加強對俱樂部、球隊以及隊醫的職業道德教育,形成遵守規則為榮、鉆規則漏洞為恥的榮辱觀,共同維護聯賽的形象和聲譽。至少不是評議報告中說的,根據什么精神、裁判員無權干涉,或者雙方對待換人之類輕描淡寫一筆帶過。
否則,規則實施半個月就有15你腦震蕩換人、并且大多數發生在比賽的第85分鐘之后的例子就會繼續發生(目前實際上發生了多少例,應該已經沒人有興趣一一統計了)。至于對比賽的公平性、對規則和觀眾的尊重等就更是無從談起,只能成為笑談。
這肯定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不表示無所作為。只有人人遵守規則,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好,職業聯賽才有可能取得真正的進步,中國足球才有可能得到發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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