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生產,一頭連著千家萬戶的生計,一頭系著國家糧食安全的大局。每年三至五月,廣袤田野上農機轟鳴、人勤春早,春耕生產全面鋪開。與此同時,涉農矛盾糾紛也進入高發期。土地邊界你多我少、農資化肥貨不對板、灌溉用水爭先后、流轉合同說不清……這些看似不大的糾紛,若不能及時化解,輕則耽誤一季農時,重則引發鄰里積怨、影響社會穩定。
為有效服務保障春耕生產,推動各類涉農矛盾糾紛及時就地化解,基層調解組織聚焦春耕時節糾紛特點,緊盯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著力把問題解決在田間地頭、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為農業生產順利推進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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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土地流轉,防止合同不清影響春耕
土地流轉是春耕期間矛盾最集中、涉及利益最大的類型。
常見癥結包括:口頭約定多、書面合同少,導致四至界限模糊、租期不明;租金支付時間和調整方式沒有約定,市場變化后一方反悔;未經原承包方同意擅自轉包或層層轉租,實際耕種人與承包權人互不認可。
調解這類糾紛,不能糾纏于“誰對誰錯”,而要首先確認流轉事實——土地有沒有實際交付?租金有沒有收過?在此基礎上,引導雙方補簽書面協議,明確邊界、租期、租金調整機制。遇到邊界爭議且無法精確劃定時,優先采用“調換地塊、找補面積”等靈活方式,避免強行返地導致春耕停擺。核心原則是:不誤農時,優先耕種。
緊盯農資購銷,保障生產資料供應到位
農資質量與供應直接決定一年收成。這類糾紛的重點集中在:種子發芽率不達標、化肥含量不足、農藥失效等質量問題;預付款后商家擅自更換品牌、延遲交貨、短斤少兩等履約問題;以及農戶賒購農資后秋收不還款的欠款積壓問題。質量爭議往往時間緊迫,春耕窗口期一旦錯過,損失不可逆。
調解的突破口在“證據”與“替代方案”。首先要鎖定購貨憑證、樣品、聊天記錄、轉賬截圖等證據,對質量爭議可委托簡易檢測或參照同期同類產品進行對比。更重要的是,調解必須優先保障生產——能換貨的不退款,能補種的不索賠,確保農時不誤。對于欠款類糾紛,可采取分期履行、以糧抵債等靈活方式,既維護農資店經營,也緩解農戶壓力。
化解地界權屬爭議,推動矛盾止于實地定界
地界權屬糾紛往往具有成因復雜、時間跨度長、牽涉面廣等特點。由于早期資料不夠完善、歷史登記不夠一致,加之地形地貌變化、長期耕作習慣延續等因素影響,實際耕種界限與登記信息不完全一致的情況時有發生;越界耕種、田埂調整、界址標識缺失或變動等問題也較為常見。更復雜的是,地界糾紛往往還關聯灌溉渠、機耕道等共用設施,一處邊界調整,往往會影響周邊多戶,調解難度較大。
這類糾紛最忌“各說各話、單憑印象”。調解中,應堅持以現有臺賬資料、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及相關登記信息為依據,組織當事人開展現場踏勘、實地丈量,讓事實更清楚、讓依據更直觀。在相鄰地塊之間注重統籌平衡,不片面追求絕對精確,而是推動形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合理界線。對達成一致的,及時埋樁定點、拍照留存,形成書面確認,防止后續反復。概括起來,就是:以事實為基礎、以現場為依據、以協商促定界、以書面防反復。
統籌灌溉用水調配,確保春耕供水有序進行
春耕期間用水集中,上游截流、下游無水是最常見的矛盾。此外,水渠、泵站等共用設施的維修責任不清,放水時間排班沒有規則,同一塘壩或機井的分配比例無法確定,都容易引發爭吵。用水糾紛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特點,往往涉及整片灌區的多戶農戶。
調解用水糾紛,首先要保障急需——對已經下種的田塊優先供水,避免幼苗枯死。在此基礎上,幫助村民建立臨時用水公約:按面積分配、按輪次排班、按時間段管控。對于水渠等設施的維修,按受益面積分攤費用,調解現場即可確定方案并公示。用水糾紛容易反復發作,建議調解成功后推動納入村規民約,或指定水管員監督執行,形成長效機制。
關注春耕零工用工,維護務工群眾切身利益
春耕期間大量雇傭臨時零工,這類用工往往沒有書面合同,全靠口頭約定。糾紛重點集中在:工錢拖欠——說好的日結,干完活老板失聯;用工條件模糊——管不管飯、有沒有加班費、雨天算不算工;受傷責任不清——臨時雇工在田間受傷,醫藥費誰來承擔。零工糾紛金額雖不大,但涉及農民直接收入,處理不當容易激化。
調解的關鍵在于“先固定事實”。通過證人、現場照片、微信聊天記錄等方式,證明確實干了活、干了多少天、約定多少錢。工錢糾紛要優先爭取“先付后走”,讓雇主當場支付,避免事后找不到人。對于輕微受傷,引導雇主承擔基本醫療費,不走復雜的工傷認定程序。調解協議中要明確支付時間和方式,最好當場履行。一句話:小糾紛快解決,當場給錢最管用。
調解護春耕,把握三點關鍵共識
第一,糾紛的重點不在法條,而在事實和預期。涉農糾紛的當事人大多是同村鄰里、親戚熟人,爭的往往不是法律上的對錯,而是“面子”和“預期”。土地多一分少一分、水先放后放,背后是對公平的感受。調解員首先要做的是把事實理清楚——證據、臺賬、丈量數據,讓雙方看到客觀依據。
第二,解決分歧的重點不在誰贏誰輸,而在能不能讓春耕繼續。調解護春耕的最大公約數是“不誤農時”。一切調解方案都要圍繞這個核心:能換貨的不退款,能調地的不退地,能當場給錢的不分期。只要春耕能順利進行,很多看似不可調和的矛盾就有了妥協的空間。
第三,成功的調解是“事實清楚+方案靈活+當場落地”。事實清楚靠證據和踏勘,方案靈活靠換位思考和利益平衡,當場落地靠書面協議和即時履行。這三條做到了,糾紛就翻篇了,春耕也就順暢了。
春耕是全年糧食生產的“第一仗”,也是基層治理能力的“試金石”。從土地流轉到農資購銷,從地界權屬到灌溉用水,再到田間零工的勞務糾紛,每一類矛盾的背后,都是農民最現實的利益訴求。糾紛不可怕,怕的是找不到重點;調解不玄妙,關鍵在于抓住分歧的核心。
文旅頭條融媒體記者 字童 文
黃照舉 海報
責編 李文明
校對 童文文
審核 李元
終審 于軒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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