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網友發文稱,自己提前預訂的五一飛往東南亞的航班突然收到取消通知,出游計劃被打亂,引發熱議。
記者查詢發現,這些取消航班多飛往曼谷、普吉島、萬象等東南亞熱門目的地。據多家媒體報道,受國際油價上漲影響,4月以來多家航司主動取消國際航班,東南亞和大洋洲是重災區,這也波及“五一”假期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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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記者聯系多家航空公司詢問航班取消原因,多數航司不愿多談,僅表示“接到公司通知,具體原因不清楚”。關于航班取消對旅客造成的影響,四川航空、廈門航空、國航、山東航空、吉祥航空等多家航司均稱,取消后一般提供免費改簽其他航班或全額退款兩種方案。選擇改簽的旅客通常無需支付差價,也無額外補償;若選擇退款,除四川航空承諾賠償200元、山東航空賠償100元外,其他航司表示因已優先提供免費改簽服務,若旅客放棄改簽選擇退款,一般不給予賠償。對于旅客因此產生的其他費用,航司均表示通常不予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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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湖北省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協會秘書長吳鵬飛表示,顧客購買飛機票,實際上與航司構成了客運合同關系,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條規定的“不能正常運輸情形”,構成違約。若因航司自身原因,如運力調配、經營調整導致取消,航司需承擔違約責任。
對于該情形,吳鵬飛表示,賠償情況分為三種:第一種,若優先提供改簽且時間變動不大、對旅客影響較小,通常無額外賠償;第二種,若改簽方案不合理,如跨日、跨城市導致旅客產生額外必要費用,如過夜住宿費、打車費,航司應賠償這些直接合理損失;第三種,航班取消且無法改簽的,航司除全額退還票款外,還需賠償旅客因此產生的合理直接損失。吳鵬飛提醒,發現此類問題時,乘客應保留好訂單截圖、取消通知、溝通記錄等證據,以便通過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12326熱線等渠道維權。
來 源:經視直播
編輯:浩然
責編: 李 杉
審核:若文
終審: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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