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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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兩點論 章夢晗
村民反映路燈不亮,鎮村干部找上門批評?日前,湖南的黃先生發布視頻稱,春節期間自己將當地路燈故障情況拍攝視頻發布上網,收獲22萬點贊。正月初四,鎮干部、村干部以及民警一行人卻上門要求刪帖,還威脅“先拘留15天”,家中老人也受到了驚嚇。
4月11日晚,湖南桂東縣當地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認定個別干部在溝通交流過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簡單、溝通態度生硬、言語不當等情形,造成了不良影響。目前,66盞故障路燈已修復,并對涉事6人追責:一人誡勉,5人批評教育。
事件在網絡發酵后,當地響應不慢,處置也算及時。然而這場民生訴求引發的風波,折射出的執法邊界失范、公民監督權受擾、輿情應對錯位等深層問題,絕非簡單的“工作方式簡單”所能掩蓋。
根據通報,黃先生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屬于合法行使監督權,等來的不是“馬上維修”,反倒是干部協同民警上門的“大陣仗”。面對村民反映的民生問題,鎮村干部的第一反應是急于“滅火”、消除聲音。這種“輿情過敏癥”,本質是政績觀錯位與責任擔當缺失。
這種“捂蓋子”式的輿情應對,不僅無法化解矛盾,反而會激化公眾不滿,讓小輿情演變成大風波,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通報也暴露出方法粗暴、法治意識和權利意識淡薄等方面問題,完全和群眾工作法背道而馳。
路燈年久失修,是不作為;群眾曝光后不整改、急壓制,是錯上加錯。從2月曝光到4月通報修復,路燈維修拖延近兩個月,反應何其遲鈍。讓人不得不擔心若不是此番輿論發酵,路燈是否依然不亮?
基層治理的核心是為民服務。群眾反映曝光問題,不是給干部“找茬”,而是基層工作發現短板、改進工作的重要契機。對此次路燈風波,不能止于一紙通報。更應深挖思想根源,校準政績導向。唯有堅守為民初心,把群眾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將監督視為改進工作的鏡子,不“捂蓋子”,真正做到解民憂、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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