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一位博主曬出班級群聊天記錄,一位家長在群內公開表態,不愿為未成年女兒承擔還款責任,還將問題矛頭指向他人,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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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沒有過多指責,只是冷靜地告訴自己的兒女:這位母親既未盡到監護義務,也選錯了處理問題的方式。這番話看似平淡,卻直指家庭教育的核心——孩子成長路上,父母永遠是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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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我家孩子學校不給帶零食飲料,不給帶錢,查到就叫家長。我女兒帶過兩大包瓜子去,全被老師沒收了,我被訓了一頓。
有網友認為,把孩子的自尊心踩在了腳底下,以后在班級在同學面前都抬不起頭。
有網友評論,我90后,小時候我爸打工回來還會主動問我有沒有欠學校小賣部的錢,有沒有欠同學的錢,讓我實話實說他還,我就跟他說欠了誰誰幾毛。我爸就給我錢讓我去還,還多給我幾塊,讓我攢著,想吃辣條雪糕就說,不要欠,上小學的時候我爸就會把他的零錢都給我,好幾十呢。我覺得是巨款,他說以后家里我管錢,買菜買調料他都問我要錢,我那時候第一次體會管家感覺錢花的好快。到現在我都不提前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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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上來看,事件中最值得反思的,是這位家長對“監護人”身份的漠視。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行為產生的相應后果,理應由監護人承擔。
這位母親一句“不幫女兒還錢”,看似是想讓孩子獨立,實則是在推卸法定責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判斷力有限,在外與人交往、產生金錢往來時出現問題,本就是家長監護缺位的體現。不去反思教育疏漏,反而急于撇清關系,本質上是對孩子不負責任,也違背基本的法律與倫理常識。
更不妥的是,這位家長選擇在班級群發泄情緒、轉嫁責任。孩子之間的矛盾與問題,本應私下溝通、理性解決。可她卻在公共群里發聲,既擾亂了班級群的秩序,也將孩子置于尷尬的輿論境地。
家庭教育的本質,是父母以身作則、言傳身教。遇到問題先指責他人,而不是自我反省,這種處事方式本身就是負面示范,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的價值觀,讓孩子學會逃避、推諉,而非擔當。
班級群雖小,卻照見家庭教育的百態。這位博主的教育觀,值得所有家長深思:養不教,父之過。孩子的言行,是父母教育的鏡子;父母的態度,決定孩子的格局。與其在群里指責外界,不如回家做好管教;與其推卸責任,不如扛起監護職責。唯有父母守住底線、盡到本分,孩子才能在正確的引導下,成長為有擔當、明事理、知責任的人。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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