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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生態(tài)位里,司機已經把自己物化成了“耗材”。為了那點可憐的運費,他們必須壓縮一切可以壓縮的時間。在“不疲勞就得虧錢”和“疲勞可能出事”之間,底層勞動力根本沒有選擇權,只能選擇透支生命。
撰文丨老鳳
刷到個視頻,看得我不是滋味:這個司機講的是啥事呢?
是這個:《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guī)則》(GA/T 2372-2026)。是說公安部發(fā)布了這個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將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實施。
這個標準采用了“駕駛行為+生理狀態(tài)+生活軌跡”三維認定方式,明確疲勞駕駛的三種情形:一是連續(xù)駕駛超過4小時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鐘;二是客運司機夜間連續(xù)駕駛超過2小時或24小時內累計駕駛超過8小時;三是通過腦電波監(jiān)測、詢問調查等方法判定的疲勞狀態(tài)。
01
新規(guī)特別強化了客運車輛監(jiān)管,并首次引入腦電波檢測技術,將疲勞程度量化為0-100數值,低于30即判定為過度疲勞。
但司機說得也不準確,標準都不是強制的,看到上面的標準號沒?GA/T,T的意思是推薦使用,不強制。
更重要的是,你還要看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環(huán)節(jié)對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行為的認定。
意思是,等你出了事故,才會用這個標準去判斷你是否疲勞駕駛。沒事的話,交警是不會跑來查司機是不是疲勞駕駛的。
那這個事對于客運貨運車主或者司機最不利的是啥呢?是“一旦有事故,被認定是疲勞駕駛,保險怎么辦”的問題。
用我在交通部門工作的朋友的話來說:現在的貨運客運,放眼望去,有幾個是不疲勞駕駛的?
這已經不是個別現象,而是行業(yè)底色。
一旦出了事故,只要把這套“三維認定”往你身上一套,判定是疲勞駕駛,保險公司立馬就能反水,拿著認定結果理直氣壯地拒賠。到那時候,司機面臨的是傾家蕩產的全額賠付,這才是真正的殺傷力,是足以讓一個家庭瞬間崩塌的重壓。
除了賠錢,還有行政處罰,記分、罰款,一樁樁一件件,都是針對《道交法實施條例》里那個模糊條文的“手術刀式”細化。
例如,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疲勞駕駛的,一次記9分;駕駛其他機動車疲勞駕駛的,一次記3分。除了記分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還可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營運車輛記滿9分需參加安全學習,記滿12分將面臨駕駛證降級、注銷營運從業(yè)資格,直接失去營運上崗資格。
若因疲勞駕駛發(fā)生事故,除會受到行政處罰、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外,第二年保費還將上漲 30%。
02
對這個標準,我可謂心情復雜。
理性地看,這事兒一點毛病沒有。疲勞駕駛是馬路上的第一大殺手,比酒駕更難防。你喝了酒,酒精檢測儀一吹就現形;你困了,全靠自覺。定個標準把這種“隱形殺手”量化出來,甚至引入腦電波這種高科技,這無疑是文明社會的進步。誰也不希望自己在高速上開著小車,旁邊是一輛時速一百公里、司機卻正在打盹的幾十噸的擎天柱。
但具體地看,對那些靠方向盤糊口的營運司機來說,這簡直是當頭一棒。
我們要問:為什么這幫人一定要拿命去搏,非要疲勞駕駛不可?是他們天生喜歡往死里逼自己嗎?
歸根結底,是運價被卷到了地縫里。
現在的行情,運費給得低到什么程度?跑一趟長途,扣掉油錢、過路費、車貸折舊、維修保養(yǎng),剩下的那點利,全靠司機的體力在“偷”。加上霍爾木茲的封鎖,漲的油錢全是司機的那點微利:
守規(guī)矩是不可能的,開4小時歇20分鐘,一天只開8小時,還能保證睡眠充足。在現實的算法面前,這種司機得餓死。
在這個生態(tài)位里,司機已經把自己物化成了“耗材”。為了那點可憐的運費,他們必須壓縮一切可以壓縮的時間。在“不疲勞就得虧錢”和“疲勞可能出事”之間,底層勞動力根本沒有選擇權,只能選擇透支生命。
這是典型的“內卷”:當所有人都在為了生存而加速,那個試圖保持正常頻率的人,就會被甩出賽道。而現在,國家標準來了,它要求你必須按“正常頻率”呼吸,可市場給你的“氧氣”只夠你憋著氣跑。
別忘了,很多司機現在是活在“平臺”里的。那些精準到分鐘的送達要求,那些根據時效性排出的搶單規(guī)則,就是一根根無形的鞭子。
平臺通過大數據計算出最快路徑和最短時間,然后把這個“極限值”設定為司機的“及格線”。現在的標準認定你“生理疲勞”,可誰來認定算法的“制度性疲勞”?
如果貨主端、平臺端的邏輯不改,單單在司機末端套上一把“腦電波枷鎖”,其結果就是讓司機的處境更加極端:既要面對算法的催促,又要背負法律標準的重壓。一旦出事,所有的風險都被完美地隔離在平臺和貨主之外,全由司機一個人扛。
要破這個局,光盯著司機的腦電波是不夠的,得盯著貨主的腰包和平臺的規(guī)則。
提高司機的收入,不是靠讓他們多跑兩圈,而是要建立一種“讓守法者有肉吃”的市場機制。長期以來,我們的公路物流成本優(yōu)勢,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對司機身體的極限壓榨之上的。這叫“血汗物流”。
這邊物流行業(yè)頂著“腦電波枷鎖”在高壓線上走鋼絲,那邊網約車在過剩的算法里泥潭肉搏。
我上次在杭州打專車,跟司機聊了一路,他說一天干十幾個小時,流水也就六七百。扣掉充電、保險、平臺抽成、吃飯,再加上偶爾的違章罰款,算下來時薪也就二十多塊,跟送外賣沒什么區(qū)別,勉強糊口。
更扎心的是,車還是他自己買的,還在不停貶值。我心里默默給他算了筆賬,實在沒好意思說出口 —— 他這活兒,干到最后基本等于白忙活。
03
公安部這個新標準的出臺,或許是個破局的契機。
當疲勞駕駛的代價從“可能違章”變成了“必死無疑(保險拒賠)”時,它實際上在法律層面上形成了一種強制性的倒逼。它把原本模糊的、可以商量的安全成本,變成了一個死結。
以前,貨主說:“你快點,明早必須到。”司機只能咬牙答應。以后是不是能用這個標準,倒逼一下運費市場?懲罰一下那些玩命”內卷“的司機?
以后司機可以說: “按國家標準,我再開就屬于‘過勞’了。一旦出事,腦電波數據在那擺著,保險一分不賠。如果這趟車你想讓我安全送到,這運價你得給夠,這覺我也得睡足。”
或許只有當違法成本高到任何人都承擔不起的時候,運價的上漲才具備了鋼性的支撐。我支持這個標準,但更要呼吁配套的制度:
1. 安全費用列支:能不能在運費中強制列支一定比例的“安全保障費”,專款專用,不能被平臺抽成剝離?
2. 平臺連坐機制:如果平臺派發(fā)的訂單時效明顯違反司機的生理極限,一旦出事,平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 完善休息設施:讓司機在服務區(qū)那20分鐘里能真的睡上一個高質量的覺,而不是提心吊膽地怕偷油、怕丟貨。
我們這個社會,好處是效率非常高,高效,“包郵”,今天下單明天到貨。但我們都是人,要意識到這些效率背后的成本,不能全讓那些握著方向盤、眼里布滿血絲的司機們獨自消化。
公安部這個標準,是交通文明的一塊補丁。雖然具體執(zhí)行起來會讓很多人感到陣痛,甚至面臨“滅頂之災”,但從長遠看,它是在逼著整個行業(yè)回歸常識:人不是永動機,人有生理極限。
當安全成了不可逾越的紅線,原本那些靠壓榨司機生理極限換來的低價競爭,才會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只有把“人”當成人,給他們應得的報酬,讓他們能睡個安穩(wěn)覺,大家在路上才不用擔心無數“殺手車”。
最后希望這套引入了腦電波這么高科技的標準,最后能變成司機的“護身符”,而不是那根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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