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日報》4月13日訊(記者 敖瑾)上海國資基金“16條”政策發布僅一周,創投行業已出現實質性反饋。
頭部市場化機構率先響應。東方富海董事長陳瑋對《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公司正推進在長三角設立一只聚焦人工智能領域的股權投資基金,目前與上海國投等相關國資平臺溝通進展順利,“意向投資額已接近基金規模,最快有望在3個月內完成首關募集。”
另據《科創板日報》記者從知情人士獲悉,上海社保科創基金方案目前也在加速推進,或有望于上半年完成設立。
可以看到,在政策預期進一步明晰后,上海國資基金生態的運行效率正在提升。與此同時,其他城市國資也開始跟進觀察。
一位不愿具名的西南地區國資機構高管人士對《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其所在機構已在內部對上海相關政策展開研究,并計劃赴上海進行進一步交流學習。“沿海發達地區在國資基金方面的探索一直走在前列,通過學習和交流,我們也希望在本地推動形成更加統一的監管與投資共識。”
頭部GP率先響應
站在市場化GP的視角,陳瑋認為,這次上海“16條”政策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引發市場動作,關鍵不在于簡單的“鼓勵創投”,而是對基金設立和合作推進中的關鍵約束,給出了更靈活、更市場化的指引,從而提升了項目落地與募資推進的效率。
“在各地促進創投發展的政策中,上海國資這一輪探索整體處于比較領先的位置。”陳瑋告訴《科創板日報》記者,大多數地方當前的股權投資政策還是監管和支持并行,部分地區還存在監管大于支持的階段,而上海此次最新發布的國資基金“16條”政策,更多是從市場化和專業化的角度出發來設計規則,因而,整體機制更貼近于創投行業管理,也更具靈活性。
陳瑋稱,“一個很重要的變化在于,上海國資沒有把自己當成是一個‘特殊LP’,而是保持了市場化定位,同時在服務意識上進行強化。”
從具體條款來看,國資LP出資比例的靈活安排、按承諾出資收取管理費,以及在投資環節以市場化方式形成價格等提法,成為了市場化GP關注的重點,這些也都是市場化機構過往與國資LP合作中的核心聚焦點。
而上海“16條”政策對相關機制的調整,本質上是將部分原本偏行政化的約束,轉向更加市場化的安排,提升了國資與GP合作的可預期性,也為基金設立與投資推進,提供了更明確的規則基礎。
從市場化GP的實際反饋來看,這些政策調整,目前已在實際合作中得到了逐步落地。
陳瑋向《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上周,東方富海團隊已前往上海,與上海國投、區級政府及保險資金等多方進行了會面,初步確定了一只AI+基金的設立方案。該基金目標規模約10億元,目前整體推進順利,在理想情況下有望在3個月左右完成募資,且已儲備30余個項目。“上海方面對我們推進這只基金的支持力度比較明確。”
事實上,在上海持續加大科創與基金領域政策支持力度的背景下,東方富海此前就已將投資重點覆蓋至長三角市場,疊加這輪政策利好,其在區域內的布局仍在進一步加速。陳瑋向《科創板日報》進一步透露稱,除當前推進的10億元基金外,團隊或將于明年初,在長三角再落地一只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16條”政策正式發布前,上海市國資委曾組織包括東方富海、中芯聚源等在內的多家市場化機構開展座談交流。據悉,市場化機構提出的主要建議基本得到了采納,并最終體現在了正式發布的“16條”文件中。
其他城市國資研究跟進
上海國資基金“16條“政策效應,正在外溢。
一位西南地區國資機構高管對《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上海此次出臺的相關政策,在國資參與股權投資的關鍵環節上均有新的探索,而這些新指引所涉及的問題并不僅僅局限于上海,當前各地國資在實踐中也普遍面臨著類似約束。
在退出端,S基金及份額轉讓機制成為地方國資關注的重點。
上述西南地區國資機構高管人士告訴《科創板日報》記者,其所在平臺近年來開始更多地進行S交易,S基金及份額轉讓市場已成為實現資金循環的重要工具,但相關業務在推進過程中,仍受到傳統國資監管邏輯與市場化定價機制不匹配的制約,因此對上海“16條”政策中涉及的相關制度安排尤為關注。
“在S基金等份額轉讓場景下,市場交易通常是基于估值進行,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折價,這是比較常見的市場做法。但在國資體系下,相關交易仍需滿足既有的評估和合規要求,因此在實務操作中,一些地方國資平臺在進行S交易時,往往需要在市場化定價和監管規則之間進行平衡,提高了操作復雜度。”
與此同時,激勵約束機制同樣是其關注的重點。上述人士提及,此次上海“16條”在內的各地政策,普遍都引入了跟投與超額收益分成等安排。
此外,地方國資在實踐中普遍面臨的考核機制與基金周期及類型錯配、出資比例與母基金結構的銜接,以及投決權責劃分等問題,在此次上海“16條”文件中均有所回應。
該人士稱,上海作為沿海發達地區,在股權投資領域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其他城市不一定能夠完全照搬,但結合上海經驗梳理內部制度,有助于在本地逐步形成更加統一的監管與投資共識。”
從當前創投行業的總體反饋來看,上海國資基金“16條政策”已在市場端與國資體系內同時引發反應:一方面,市場化機構開始以更快節奏推進基金設立與投資布局;另一方面,其他城市國資也在圍繞相關制度進行對標與梳理。而隨著“16條”相關指引在募投管退各環節進一步落地,其在優化國資參與股權投資方式方面的實際成效,也將進一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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