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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遴選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的公告
為加強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的管理,進一步提高網絡司法拍賣工作質量與效率,我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決定公開面向社會開展全市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請入庫的機構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且實繳注冊資本時間在截止報名日滿60天以上的國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2.在開展業務當地具備開展網拍輔助工作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備設施;
3. 具有10名以上與網拍輔助工作相適應的攝影攝像、信息技術、法律、拍賣等專業人才和其他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憑備案的勞動合同和保險繳存登記認定),其中至少有3人具備法律職業資格或拍賣資格且從事網拍輔助工作1年以上;
4.能夠按拍賣要求收集、整理拍賣財產信息、制作視頻、照片和文字描述等說明拍賣財產狀況的資料,并及時報告法院;
5.具備24小時在線客服,能夠及時接聽、接收電話(網絡)咨詢,真實、準確、規范回答拍賣事項有關疑問;
6.具備與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執行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移動執行App相聯通的網拍輔助APP或其他網絡服務平臺,能夠對咨詢、引領看樣等網拍輔助工作全程留痕,留檔備查;
7.具有開展網拍輔助工作的其他必要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擔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
2.同一名單庫中不得納入兩家及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為控股股東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3.由同一自然人擔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為控股股東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曾因從事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履職不到位被人民法院除名的;
4.機構因違法或違規經營被行政處罰,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以及違法失信名單的;
5.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股東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6.其他不得納入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名單庫的情形。
二、職責范圍
受委托網拍輔助機構須承擔以下職責:
(一)協助查明拍賣財產信息,具體如下:
不動產類:不動產權證(含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權屬信息;構造及區位情況,包括結構、朝向、樓層、面積、裝修、用途以及居住環境等;抵押、租賃等權利負擔情況和欠繳稅費、質量瑕疵、占有使用等情況;限購等相關政策規定;人民法院查封情況;成交后的稅費承擔以及其他應當查明的事項;
動產類財產:名稱、型號、規格、數量、權屬、用途、現狀、瑕疵、權利負擔、占有使用、查封扣押情況以及成交后的稅費承擔等;
其他財產權:權屬關系、權利負擔情況,占有使用情況以及條件限制等。
(二)協助執行法院勘驗拍賣財產現場、制作勘驗筆錄;
(三)制作拍賣財產的視頻、照片、文字說明等材料并提交委托法院。視頻應全面反映拍賣財產的狀況,時長一般不少于1分半鐘,照片不少于8張;
(四)將經法院審查后的拍賣公告、競買須知、拍賣注意事項、拍賣財產視頻、照片、文字說明等材料上傳拍賣平臺;
(五)提供咨詢服務。內容包括拍賣財產的詳情、網拍流程、相關政策等。咨詢服務應當以評估報告書、委托法院提供的拍賣財產信息以及本機構在從事網拍輔助工作中調查核實的信息為依據;
(六)展示、推介拍賣財產,并提供引領看樣服務;
(七)按照執行法院的要求,在相應媒體發布拍賣公告,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擴大拍賣公告宣傳推介范圍;
(八)拍賣公告發布之日至開拍之日前一個工作日,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在委托法院主導下,應當準確登記、留存看樣時間、地點、看樣人信息,做到全程留痕,存檔備查;
(九)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應當協助委托法院完成本次拍賣文字材料及資料整理。委托結束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法院提交網絡司法拍賣總結報告書,并交還輔助工作相關文件資料;
(十)執行法院委托的其他網拍輔助工作。
三、入庫承諾
申請加入名單庫的網拍輔助機構應當向執行法院作出以下承諾:
(一)嚴格按照執行法院指令開展工作;
(二)嚴格服從執行法院拍賣進度安排及監督管理;
(三)不得將網拍輔助事務轉包、分包或者變相轉包、分包給他人;
(四)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拍賣財產;
(五)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相關競買活動;
(六)不得拒絕執行法院要求其委派具備網拍輔助事務能力的工作人員駐點的要求,并按照執行法院要求進行人員更換;
(七)不得以執行法院或者執行人員名義對外從事活動;
(八)不得利用輔助工作便利與他人串通或利益交換或者從事與網拍輔助事務無關的任何行為;
(九)不得擅自上傳拍賣標的相關圖片、視頻或者文字材料;
(十)不得向意向競買人提供不實宣傳,或者故意隱瞞、夸大拍賣標的瑕疵等,引誘或阻礙他人看樣或競買;
(十一)本機構無違法或違規經營被行政處罰,或者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以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情形;
(十二)本機構股東或隱名股東、實際控制人、出資人、開辦人、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不參與競買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承擔網拍輔助事務相關拍賣財產;
(十三)本機構無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及轄區基層法院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擔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出資人、開辦人或股東;
(十四)嚴格遵守服務合同約定及承諾,保守工作秘密;嚴格遵守相關法律、司法解釋以及執行工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十五)本機構同意并承諾適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輔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拍輔費用參考標準為簽約收費標準;
(十六)本機構因故意或者過失行為,給執行當事人或者競買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七)本機構所提供的所有申報材料、證書(復印件)真實、有效,如有虛假,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申報材料
(一)申請書(詳見附件1);
(二)承諾書(詳見附件2);
(三)企業營業執照、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實繳出資登記信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銀行流水等證明實繳出資情況的相關材料;
(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
(五)本單位在冊專職從業人員名單、聘用合同及其近一年的社保繳納記錄;輔助機構專職從業人員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等);
(六)本機構在唐山市范圍內辦公營業場所的相關證明(自有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材料);
(七)攝影攝像、VR機器、無人機、機動車輛等設備清單,直播主持人、倉儲保管場所(附自有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材料)清單;
(八)擬在市中院及轄區法院駐場服務人員資料清單,既往法院入駐清單,既往服務經歷;
(九)既往服務案例(包括拍賣輔助案例、其他相關服務案例)。
報名機構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合法。凡有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資格。上述材料、證明需現場提交。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機構應于2026年5月13日17時前向市中院現場提交申報材料15份(按公告所列項目順序,對所提交的材料制作目錄清單、標注頁碼、統一以A4紙打印裝訂成冊并附公司宣傳手冊)。
逾期申報的,不納入本次遴選范圍。
(二)申報機構必須如實申報,凡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參評資格,且五年內不得申請進入唐山法院司法拍賣輔助工作機構名單庫。
(三)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機構進行登記和材料審查,材料不全的,通知相關申報機構在3日內進行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
六、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由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拍輔機構遴選工作評審委員會組織實施。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建立轄區內適用的網拍輔助機構名單庫,機構數量為5家,每兩年更新一次。
本次遴選分為公告、申請、初審、復審、公示五個程序。
(一)公告:由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遴選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的公告。公告期限為: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3日。
(二)申請:符合條件且愿意從事網拍輔助工作的企業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公告規定期限內向本院提出申請,并提供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
(三)初審: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在公告限定期限內接收各機構報名材料后,通過查閱材料、現場詢問、實地考察等方式對機構進行初步審核,確定符合報名條件的機構進入復審。初審不符合條件的,不另行通知。
(四)復審:由評審委員會對入圍復審的機構進行綜合測評,并按照測評結果研究選定拍輔機構。2026年5月底前形成入庫名單。如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向本院評審委員會提出。
(五)公示:由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于2026年6月中上旬,將選定的網拍輔助機構名單在法院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異議材料的由評審委員會在3日內完成復核,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機構確定進入名單庫,并向社會公布。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所涉內容除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外,由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二)報送材料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申報材料請提交至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
聯系人:劉海亮18103257296
聯系人:聶林凱18103258300
監督舉報電話:0315-2067292(督察室)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長寧西道966號
附件:
1.《網拍輔助機構入庫材料審核單》
2.《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承諾書》
3. 輔拍費用參考標準
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3日
下載附件1、附件2、附件3請掃描下面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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