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姜振軍)近日,江西九江一起“開路虎加油后逃單”的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妄圖僥幸省下近五百元油費,最終必將付出遠超成本的沉重代價。”4月11日,江蘇江左律師事務所劉友財律師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分析,駕駛人惡意加油逃單的行為,看似占了小便宜,實則暗藏多重法律風險,或將同時面臨民事追責、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還將觸及刑事底線,承擔刑事責任。
據媒體報道,一名男子駕駛未懸掛號牌的白色路虎SUV,在杭瑞高速涌泉服務區加油站加了近500元汽油后,謊稱手機在車內線上付款,隨即一腳油門加速駛離,加油站工作人員追趕不及后報了警。4月10日,當地警方發布警情通報稱,4月9日,一輛白色路虎越野車(浙AJ7102臨)在杭瑞高速涌泉服務區加油后逃單。經核查,駕駛員馬某系二手車公司雇請的送車代駕,為減少送車成本實施了逃單行為。4月10日19時,馬某已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處理。
江蘇江左律師事務所的劉友財律師認為,司機將車輛駛入加油站要求加油,即與加油站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成品油買賣合同關系。加油后拒付費用并駕車逃離,構成違約。依據《民法典》第577條,加油站有權要求司機支付油費本金及合理的資金占用損失。
不過,“加油不給錢”的行為遠不止違約那么簡單。司機以“手機在車上、線上付款”為借口騙取工作人員信任,加滿油后趁機逃逸,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未付款并逃離,已構成行政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近500元的金額已達到公安機關治安案件立案標準,可依法對司機實施行政處罰。
劉友財說,本案涉案金額尚不足500元,未達到詐騙罪、搶奪罪“數額較大”的刑事追訴起點。但若司機系多次實施此類行為,累計金額達標,可能觸發刑事立案。此外,利用臨時號牌逃避追查、全程戴口罩、在高速主線逃竄等惡劣情節,也可能影響最終的量罰幅度。
“很多人誤以為加油站逃單金額小,警察不會費時費力去查。實際上,當前路面公共視頻、車輛軌跡追蹤技術已非常成熟,只要鎖定目標車輛,逃單者無處遁形。”劉友財提醒,誠信消費是法律底線,切莫因蠅頭小利觸碰法律紅線,否則將面臨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多個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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