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蒼山8歲男童小凱研學遇難事件,有新進展。4月11日,南都N視頻記者從小凱父母處獲悉,家屬向檢察機關申請刑事立案監督已獲受理。此前,《大理市公安局撤案通知書》顯示,大理市公安局辦理的小凱失蹤案,因不構成犯罪,決定撤銷此案。
南都此前報道。
南都此前報道,2025年8月9日,一名8歲孤獨癥男童小凱參加“明日之光”研學營時,在大理鎮陽和茶廠附近走失。8月13日17時許,救援人員在大理鎮清碧溪北側山澗發現走失男童,已無生命體征。經現場勘驗和綜合調查,排除外力損傷致死,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同年10月28日,南都記者從小凱父親王先生處得知,大理市公安局對該案作出撤銷決定。王先生提供的《大理市公安局撤案通知書》顯示,10月24日,大理市公安局辦理的小凱失蹤案,因不構成犯罪,決定撤銷此案。王先生稱,家屬認為夏令營老師存在改變原定路線和延遲報警的情況,4位帶教老師對此予以否認。
此前,王先生委托代理律師潘國振向大理市公安局提交刑事控告書,要求追究夏令營相關管理經營人員及4位帶教老師的刑事責任。律師潘國振向南都記者提供的刑事控告書顯示,小凱父母王先生、郭女士請求公安機關查明案件事實,依法追究相關犯罪嫌疑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并采取羈押強制措施。
2025年11月19日,郭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她收到大理市公安局出具的《不予受理刑事復議申請決定書》,家屬正在準備相關材料,以申請立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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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向大理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刑事立案監督。
2026年4月10日,王先生表示,家屬已在4月8日正式收到大理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刑事監督案件受理通知書》。其出示的通知書顯示,大理市人民檢察院收到家屬不服大理市公安局撤銷案件決定書的控告材料,經審查,現予受理并轉至大理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辦理。
王先生表示,小凱遇難后的8個多月以來,全家人都生活在痛苦之中,希望檢察院依法將案件調整到刑事追究的合理軌道上。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李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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