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仍有地方弄虛作假!督察組進駐后,發現了不少問題)
據國家統計局消息,4月8日、9日,多個統計督察組已向相關地方或單位反饋督察意見。
4月8日,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9統計督察組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反饋統計督察意見。
4月9日,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1統計督察組向山東省反饋統計督察意見。
4月9日,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5統計督察組向甘肅省反饋統計督察意見。
4月9日,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6統計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統計督察意見。
4月9日,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10統計督察組向國務院國資委反饋統計督察意見。
4月9日,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7統計督察組向民政部反饋統計督察意見。
4月9日,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2統計督察組向福建省反饋統計督察意見。
督察發現了多個問題,包括“實地調查市縣存在統計造假問題,部分企業(項目)統計數據失實”“個別地區數據嚴重失實”“實地調查地區被調查企業(項目)數據失實”等。
統計造假,絕不是簡單的“數字游戲”,能直接影響到宏觀政策的科學性,干擾甚至誤導宏觀決策,更侵蝕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老百姓常說的“數據注水”,背后往往是真實民生的被掩蓋、被扭曲。
開展統計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交給國家統計局的重大政治任務。
2018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
《規定》明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授權,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統計督察,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統計法律法規、國家統計政令等情況。
上述《規定》公布之后,國家統計局先后對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12個國務院部門開展首輪常規統計督察,實現了對省級地區黨委和政府常規統計督察“全覆蓋”。
之后,國家統計局多次組織督察。
2022年7月,啟動首次統計督察“回頭看”,對5個省(市)和2個國務院部門開展統計督察“回頭看”。
2023年7月,啟動首次專項統計督察,對河北、黑龍江、河南、湖南、貴州、陜西等6省開展專項統計督察。
2023年11月,啟動新一輪常規統計督察,對內蒙古、安徽、湖北、廣西、四川、云南等6省(區)和自然資源部、商務部開展常規統計督察。
2024年11月,啟動2024年常規統計督察,督察組進駐山西、遼寧、江蘇、浙江、海南、重慶、寧夏和科學技術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于去年10月啟動。共有12個督察組先后進駐天津市、吉林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甘肅省和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應急管理部、國務院國資委。
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1統計督察組進駐山東省開展統計督察,督察組組長、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康義通報統計督察事宜
國家統計局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第6統計督察組進駐吉林省開展統計督察,督察組組長、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阮健弘通報統計督察事宜
擔任督察組組長的有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康義,副局長毛盛勇、阮健弘等。
政知君注意到,2025年常規統計督察,聚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落實、統計法定職責履行、統計數據真實性等重點方面,對被督察地區和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貫徹執行新修改統計法等統計法律法規、國家統計政令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近年來,各地在嚴防統計造假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存在進一步改進和提升的空間。
此次督察發現了不少問題。
督察發現,工信部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有“防治統計造假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統計數據質量管控還有欠缺”等。
山東省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有“推動地方領導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有偏差”“實地調查市縣存在統計造假問題,部分企業(項目)統計數據失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等。
吉林省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有“部分地方領導干部政績觀存在偏差”“實地調查市縣部分企業(項目)統計數據失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等。
甘肅省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有“實地調查地區存在數據失實問題,個別地區數據嚴重失實”“落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不夠到位”等。
國務院國資委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有“防治統計造假責任壓得不夠實”“依法依規開展統計調查有差距”“統計數據質量管控不到位”等。
民政部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有“防治統計造假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統計法定職責履行存在短板”“民政統計數據質量管控存在漏洞”等。
福建省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有“實地調查地區被調查企業(項目)數據失實”“落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不夠有力”“立健全防治統計造假責任體系存在不足”等。
督察要求,有關整改情況應在3個月內向國家統計局反饋,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