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一位律師朋友那里了解到這樣一個案件。在生活中,因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事件并不少見,一旦涉及犯罪,后果往往很嚴重。尤其是有累犯情節,更是會面臨從重處罰。那有沒有可能在這樣不利的情況下,為當事人爭取到相對好的結果呢?下面這個案例或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本案由四川循定律師事務所主任都燕果律師代理。都燕果律師畢業于四川大學,自2010年開始執業,至今已有十余年法律行業經驗。他是成都精英律師團首席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等,還獲得過“十大網律”“好評律師”等多項榮譽。帶領團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辯護、民商事訴訟、公司綜合治理等領域經驗豐富。
2023年2月7日凌晨,當事人都X在簡陽市某燒烤店就餐時,因經濟糾紛與鄰桌人員發生口角,隨后演變成肢體沖突。沖突中,都X用隨身攜帶的啤酒瓶開瓶器刺傷了被害人李X面部,經鑒定為輕傷二級。案發后,都X主動留在現場等候處理,并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在案件審理前,他還主動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獲得了書面諒解。
公訴機關指控都X構成故意傷害罪,且他是累犯,應從重處罰,但認可其自首、認罪認罰情節,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都燕果律師在充分閱卷和會見當事人后,對指控的罪名和基本事實無異議,將辯護核心放在量刑上。他向法庭闡述了都X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并獲得諒解等從寬處罰情節,懇請法庭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全面采納了辯護意見,在公訴機關量刑建議幅度內,判處都X有期徒刑六個月。這個刑期充分體現了從寬政策,既懲罰了犯罪,又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法律干貨:
1.自首很關鍵: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像都X主動留在現場等候處理,如實供述,就構成自首。
2.認罪認罰有好處:在偵查、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自愿認罪認罰,態度誠懇,能在量刑時獲得從寬處理。
3.積極賠償獲諒解: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獲得諒解,能有效修復社會關系,降低社會危害性,對量刑有積極影響。
結語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當事人有不利情節,通過律師的專業辯護和當事人自身積極爭取,仍有可能獲得相對好的結果。在面對法律問題時,要保持冷靜,積極配合,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都燕果律師在法律行業深耕多年,經驗豐富,四川循定律師事務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蜀西路48號西城國際A座1203室,能為大家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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