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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多次聽到類似的對話:一位技術負責人把我拉到一旁,說出某種版本的困惑:"我們總是在原地踏步。交接環節頻繁出問題,沒有人真正對結果負責。我們該怎么解決?"
我的回答往往是:問題可能不在于你們的流程或技術棧,而在于你們的組織模式。
以項目為核心的組織架構,長期以來是技術型企業的主流管理方式,這有其合理之處。正是這種模式支撐起了復雜系統的規模化擴展,推動了大型基礎設施的落地,也讓高度協作的工程項目得以實現。邏輯很清晰:明確交付物、設定時間線、組建團隊、交付上線、解散收尾,然后循環往復。但技術發展的速度已經將這套模式遠遠甩在身后。
如今的產品不再是靜態的交付物,而是持續演進的系統。它們需要不斷迭代、持續投入,并與用戶行為保持高度同步。
而一個圍繞"明確終點"構建的管理模式,在這種環境中會產生大量摩擦。
工作在團隊之間反復流轉,構建產品的團隊往往不是負責運營和持續優化的團隊。端到端的所有權被層層稀釋,每一次交接都意味著上下文信息的流失,責任追溯也隨之變得模糊。
我見過不少技術能力出色的組織,卻因為圍繞技術建立的管理模式在每個交接環節制造摩擦,最終陷入了舉步維艱的境地。
Planview 2023年發布的《從項目到產品行業現狀報告》顯示,即便在敏捷團隊中,在接受調查的253家企業、326位IT負責人中,計劃中的工作最終真正實現預期價值的比例僅為8%。這個數字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它所反映的現象才是關鍵——交付出去和真正發揮作用,根本是兩回事。
在這種模式下,一旦出現故障或用戶體驗下滑,常見的應對方式是再啟動一個新項目,開辟新的工作流、制定新的章程。就這樣,幾個月過去了,競爭對手已經向前邁進。
結果就是交付與成果之間產生了鴻溝,而這正是組織結構之過。
轉向產品主導型組織,并不需要引入新方法論或新工具,只需要轉變思維方式。
在項目制模式下,團隊對在規定時間內交付既定范圍內的內容負責,工作完成后,所有權便隨之轉移。
在產品制模式下,一個跨職能團隊持續負責某個產品或某項用戶成果。項目結束后,他們不會就此離場,而是持續構建、運營和優化。他們不僅對"是否完成了交付"負責,還對產品的運行表現、演進方向,以及為業務和用戶帶來的實際價值承擔責任。
微軟、Adobe和Spotify是被反復提及的典型案例,因為它們的成果有目共睹。當薩蒂亞·納德拉將微軟的核心邏輯從項目交付重塑為產品與平臺導向時,這一轉變不僅加快了公司的整體行動速度,也讓這家龐大的組織在跨部門協作上變得更加清晰流暢。
這種轉變聽起來簡單,實踐起來卻并不容易,但絕對值得去做。
當所有權變成一種持續狀態,團隊的運作方式也會隨之改變。
決策開始著眼于更長遠的視角,權衡也更加清晰,因為同一個團隊要承擔選擇的后果。工作的優先級不再只由時間節點決定,而是由實際影響力來驅動。
構建與學習之間的反饋循環變得更加緊密。問題能更快被解決,因為上下文始終留存在團隊內部。改進不斷疊加,而不是每次都從零開始。
在這種模式下,速度的含義也不一樣:它不是加快從一個項目跳到下一個項目的節奏,而是減少每個環節之間的摩擦,讓進展能夠真正延續下去。
這種轉型不需要推倒重來,但需要清晰的方向。在啟動遷移之前,建議重點關注三個方面。把握好這三點,往往是決定轉型是停滯不前還是獲得動能的關鍵所在。
首先,坦誠面對所有權究竟歸屬于誰,以及它在哪里斷裂。路線圖的決策最終由誰來拍板?凌晨兩點系統出故障,電話會打給誰?如果不確定,這就是你改變的起點。
其次,克制住"一次性改變所有事情"的沖動。從一到兩個領域入手,選擇那些設立持續型產品團隊能帶來清晰、可衡量影響的地方。前期的進展應當形成推動力,而不是制造混亂。
第三,審視團隊的考核方式。如果成功被定義為按時交付里程碑,團隊就會把優化方向指向交付本身。如果成功被定義為實現業務成果,行為自然會隨之改變。不妨問一問:用戶滿意度提升了嗎?用戶留存率有沒有改善?對業務利潤產生了什么影響?產品或系統的穩定性是否增強了?當你能夠提出這些問題,而不只是追問"上線了嗎",文化的轉變自然會跟上。
這種轉型需要對職業發展路徑、匯報關系、規劃方式和預算機制進行全面的重新思考。但回報是實實在在的。
完成這一轉變的組織,普遍經歷了更快的迭代節奏、更清晰的責任歸屬,以及團隊與業務目標之間更強的協同性。
盡管工作在某種意義上不再有清晰的終點,但進展變得持續不斷。團隊也能切實感受到自己的工作與最終成果之間的關聯。
項目制模式屬于另一個時代,那個時代獎勵的是精準、有序與可控。而今天的競爭需要的是速度、適應力和所有權。這些特質存在于產品團隊之中,而不是項目章程里。
AI正在加速產品的構建方式,也在加快產品的演進速度。與此同時,用戶的期望也在同步攀升。在這樣的環境中,能夠快速學習和適應的組織將獲得競爭優勢。成功依然離不開合適的工具和人才,但如今,擁有一支以產品為核心、強調連續性與所有權的團隊,已成為不可或缺的關鍵因素。
如果執行效率感覺低于預期,不妨將目光投向技術棧之外。制約往往不是技術層面的,而是結構層面的。
Q&A
Q1:項目制模式和產品制模式有什么區別?
A:項目制模式中,團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付后,所有權隨即轉移,團隊解散;產品制模式中,一個跨職能團隊持續負責某個產品,從構建到運營到優化一手包辦,對產品的表現和業務成果全程負責。簡單來說,項目制關注"交付了沒有",產品制關注"是否真正發揮了價值"。
Q2:企業轉向產品主導型組織,應該從哪里入手?
A:建議從三個方面著手:第一,搞清楚所有權究竟在誰手里,找到責任斷裂的節點;第二,不要一次性推倒重來,先從一兩個能產生明確可量化影響的領域試點;第三,調整團隊的考核標準,從"是否按時交付"轉向"是否實現業務成果",例如用戶滿意度、留存率、系統穩定性等指標。
Q3:轉向產品制模式能帶來哪些實際好處?
A:完成轉型的組織通常能獲得更快的迭代速度、更清晰的責任歸屬,以及團隊工作與業務目標之間更強的對齊度。由于上下文始終留存在團隊內部,問題能被更快發現和解決,改進成果也能持續積累,而不是每次項目結束后從零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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