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古代女性地位真的很低嗎?五分鐘看懂先秦到如今的女性地位變遷!
文/姜子說書
現代女性的社會地位是不是真的創歷史新高了呢?古代女性地位真的很低嗎?我們現代人對古人的誤解太深了!老有人說,古代重男輕女,不允許女性讀書、工作,財產沒有女人的份,女人必須三從四德,從一而終,不能再嫁,真的很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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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性可以讀書識字
《三字經》:蔡文姬,能辨琴。謝道韞,能詠吟。彼女子,且聰敏。爾男子,當自警。
你以為《三字經》的作者,南宋的王應麟,拿懂音樂的蔡文姬和懂詩詞的謝道韞舉例,是在夸蔡家和謝家離經叛道,居然讓自家女娃子讀書嗎?還是在夸這兩家太有錢太揮霍了,連女娃子都能學這些沒用的勞什子。
王應麟分明在告訴自家的子孫,讀書上進,養家糊口、光宗耀祖,這都是男人的義務。人家女孩子都這么用功學習,你們男孩子好意思不做到加倍努力嗎?作詩寫字,讀書明理,輔國治民,這是男人的分內之事,聽懂了嗎?
古人說“你們家族沒男人了嗎?派一個女人出來?”不是在說雄性天生比雌性高貴,不是在說女性不配跟男性一決高下,而是在說,男子漢大丈夫,就應該頂天立地,撐起一片天,女性沒必要多努力多強大,就是應該成為躲在背后被保護的對象。
再看《紅樓夢》,林黛玉家里是有私塾老師的,自不必說,賈家的姑娘,也都如此,就比如林黛玉進賈府那一天,賈母就特許家里的三個姑娘當天翹課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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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母又說:“請姑娘來。今日遠客才來,可以不必上學去了。”眾人答應了一聲,便去了兩個。不一時,只見三個奶嬤嬤并五六個丫鬟,簇擁著三個姊妹來了。
乃至于并非侯門公府出身的其他女孩子,大觀園詩社的客人們,諸如香菱、寶琴、李紋、李綺、邢岫煙等人,也都讀書識字,有填詞作詩的本事。
一語未了,只見探春也笑著進來找寶玉,因說道:“咱們的詩社可興旺了。”寶玉笑道:“正是呢。這是你一高興起詩社,所以鬼使神差來了這些人。但只一件,不知他們可學過作詩不曾?”探春道:“我才都問了問他們,雖是他們自謙,看其光景,沒有不會的。便是不會也沒難處,你看香菱就知道了。”
總而言之,古代不是不允許女性上學讀書,是為了保護女性不被某些不良男性傷害,不提倡女性去公共學堂去上學,轉而專門給她們請了大儒名師當私塾老師。當然,也有家里的祖母或者母親或者姐姐充當私塾老師,給家里的子弟教學的常態。
當日這賈妃未入宮時,自幼亦系賈母教養。后來添了寶玉,賈妃乃長姊,寶玉為弱弟,賈妃之心上念母年將邁,始得此弟,是以憐愛寶玉,與諸弟待之不同。且同隨賈母,刻未離。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
在古代,七年男女不同席,不是男尊女卑,恰恰是女尊男卑,比如元春和寶玉姐弟兩親如母子,元妃省親,賈母也只能說一句“無諭,外男不敢擅入”,而黛玉和三春雖然年紀很小,但是,十幾歲的小廝作為外男,也是要以回避的最高規格避讓的,就如回避帝王公侯輦轎一般,失回避了是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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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二姐笑道:“你們大家規矩,雖然你們小孩子進的去,然遇見小姐們,原該遠遠藏開。”興兒搖手道:“不是,不是。那正經大禮,自然遠遠的藏開,自不必說。就藏開了,自己不敢出氣。”
就連太醫來賈府看病,上至七十旬貴婦人,下至七歲小姑娘,哪怕對方是妾室,是丫鬟,都得全程低頭回避,這都是對女性的保護,而非古人規訓女性的手段。
大夫忙道:“方才不是小姐,是位爺不成?那屋子竟是繡房一樣,又是放下幔子來的,如何是位爺呢?”老嬤嬤道:“我的老爺,怪道小廝們才說今兒請了一位新大夫來了,真不知我們家的事。那屋子是我們小哥兒的,那人是他屋里的丫頭,倒是個大姐,那里的小姐?若是小姐的繡房,小姐病了,你那么容易就進去了?”
古代女性可以工作
古代女性不是不許拋頭露面去工作,是不需要。首先,在中國的傳統規定里,女人不需要額外外出賺錢,因為相夫教子就是女性的工作,這才是傳統,這才是真相。女人死了丈夫,叫寡婦失業:其次,貞節牌坊是古人用來褒獎有福有底蘊有能力替兒子養兒媳婦和孫子,不用委屈兒媳婦拋頭露面養家或者改嫁養娃的大戶人家,而非規訓女性的枷鎖,不是讓你要求女性毀容挖眼睛,來打消其他男人逼嫁的窺視的破風俗。
鳳姐兒笑道:“老太太、太太罷了,原是老封君。你一個月十兩銀子的月錢,比我們多兩倍銀子。老太太、太太還說你寡婦失業的,可憐,不夠用,又有個小子,足的又添了十兩,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給你園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終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兒。你娘兒們,主子奴才共總沒十個人,吃的穿的仍舊是官中的。”
啥是老封君?誥命夫人!古代女人的丈夫或者兒子在朝為官,她們是有俸祿領的,這叫妻憑夫貴、母憑子貴,是對她們相夫教子工作的褒獎。在古代,丈夫的收入天然就歸妻子掌管分配,死了丈夫的寡婦才叫失業、沒工作。
李紈雖然死了丈夫,但是,賈家每個月給她發工資,零花錢就是二十兩;還能收租,夫家的土地園子也有她的份;賈家的官中銀子,也就是家族財政收入的年終分紅,她還有份。一年通共算起來,有四五百銀子,你說她沒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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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夫教子即女性工作,也是賢妻良母的真正標準,這是傳統社會的基礎分工和協作本質,女主內,男主外,已經是各有工作、各盡義務、各擔風險了。女性要主內,要承擔懷孕風險,要照顧孩子,男性要賺錢養家,上交工資,這都是婚姻里天經地義的事。
元朝之前,中國有多少女詩人、女作家?難道她們都是無師自通的嗎?元朝之后,清朝之前,你們知道明朝有多少女將軍嗎?傳統不是不允許女性念書、工作,是用功讀書和努力工作的擔子,對于男性來說是本分,對于女性來說是情分。
古代女性可以有封地和獨立戶籍
古人重男輕女?古代女兒不繼承家產?你們知道什么是郡主、縣主、鄉主、亭主嗎?這些都是皇族宗室女性的爵位,是女性被封為一郡之主、一縣之主、一鄉之主、一亭之主,坐享封地稅收的憑證。
《唐六典·尚書吏部》:“外命婦之制:皇姑封大長公主,皇姊妹封長公主,皇女封公主……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視從一品;王之女封縣主,視正二品。”
《宋史·禮志十八》:“可改公主為帝姬、郡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傳第九》:“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及儀賓食祿米八百石;縣主及儀賓食祿米六百石。”
胡侍《真珠船·公主翁主》:“郡王女,封縣主,滿語稱‘多羅格格’。”“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
古代的大長公主和長公主、公主,都說擁有封地的,連王爺的女兒都有封地。怎么能說古代女性不能繼承田地呢?再比如明朝女性,是可以獨立立戶籍的,可以成為女將軍,也可以成為商戶做買賣,怎么可以說古代女性必須依附男性生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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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法中女性的權益
秦朝法律規定:“夫為寄豭,殺之無罪”。若丈夫出軌,妻子殺夫也無罪。秦律明確規定,丈夫不得毆打妻子,即使妻子性格兇悍,丈夫若將其毆打致傷將受“耐刑”處罰。
秦始皇除了規定丈夫不能出軌及家暴妻子之外,還規定妻子擁有控告丈夫犯罪的權利,若丈夫有罪而妻子先告發,妻子的陪嫁財產可不被沒收。再者,秦朝婚姻成立的首要條件是必須到官府進行登記,如果不扯證,女子私逃,官府不予處理或不予追究。
古代女性的嫁妝,就是娘家分給她們的家產,歸女性個人所有,男方給女方的聘禮,也是女方個人財產,都是婆家人和娘家人都不許惦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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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一個女人在婚姻里忍氣吞聲,那只能說明她離了男人不能活。那么如何讓一個經濟獨立的女人在婚姻里當受氣小媳婦呢?
很簡單!只需要一對不愛她從來不護佑她只會監禁她的父母,給她一個僻遠山區的封閉環境,剝奪她的話語權,不允許她發聲,不讓她與外界溝通,娘家和婆家聯合恐嚇打壓她,逼著她結婚后再逼著她生娃,再用孩子綁住她。
《莊子·馬蹄》: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馽(zhí),編之以皂棧(zhàn),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jué)飾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
想必很多人已經看出來了,女性的地位高低,不僅決定于時代規則,也決定于娘家和婆家的認知,一個做穩了奴隸的時代,一個習慣性恐嚇女性晚輩跪著以表孝順的家庭,你要是聽無德長輩“善治馬”那一套,任由他們給你套上轡頭韁繩,恐怕成不了千里馬,只會慘死于燒剔刻雒之下。送給所有被欺壓的年輕女性一句話:斗爭才有談判權,妥協永遠上不了談判桌。
本文資料重點引自:《三字經》、《馬蹄》、《明史》、《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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