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西湖區,小王是一名外賣騎手,通過某平臺眾包模式接單配送。2024年6月的一個下午,他在送餐途中與一輛私家車發生碰撞,造成左腿骨折、右肩脫位。交警認定:對方車輛轉彎未讓直行,負事故主要責任。
平臺推諉:你是眾包騎手,跟我們沒有勞動關系
住院期間,平臺站點負責人來看過一次,明確表示:"你簽的是《服務合作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你是獨立承包人,跟我們不存在勞動關系,不能申報工傷。"
小王懵了。他每天要接受平臺的排班管理、穿統一工服、按平臺算法規劃路線送餐,怎么就不是勞動關系了?他找到澤良工傷律師時,滿臉困惑:"我每天干活都聽他們指揮,怎么就不是他們員工了?"
澤良律師介入:穿透協議表象,鎖定事實勞動關系
澤良律師接案后立即研判:本案核心在于突破平臺"眾包合作"的表象,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律師指導小王系統收集四類證據:
第一,平臺管理證據:每日接單記錄截圖(顯示平臺派單、拒單率考核)、算法路徑規劃與時間限制記錄、晨會打卡記錄(平臺要求每日晨會)、統一裝備購買記錄(工服、餐箱必須從平臺指定渠道購買)。
第二,報酬支付證據:平臺APP收入明細(顯示每單報酬計算方式、扣款規則)、銀行流水(顯示平臺關聯公司按月支付報酬,備注"工資")。
第三,工作溝通證據:與站點站長、調度員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請假需批準、投訴處理、績效溝通等)。
第四,事故當天證據:訂單截圖(顯示事故發生時正在配送途中)、事故現場照片、交警事故認定書。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
2024年7月,澤良律師先向西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確認小王與平臺關聯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仲裁庭上,平臺方出示《服務合作協議》,堅持雙方是合作關系。
律師援引《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指出判斷勞動關系的核心在于"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本案中,平臺對小王的排班、著裝、服務質量、拒單率等進行全面管理,報酬按月支付,完全符合勞動關系特征,不能僅憑協議名稱否定實質。
2024年8月,仲裁委裁決:確認小王與平臺關聯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工傷認定與賠償計算
確認勞動關系后,澤良律師立即向杭州市人社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2024年9月,人社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傷情穩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小王被評定為九級傷殘。
澤良律師計算全部法定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等。同時,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待遇屬于不同法律關系,可以同時主張。律師同步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賠償,向肇事方及保險公司主張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
平臺公司起初以"正在研究是否起訴"為由拖延。澤良律師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指出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全部工傷保險待遇。面對完整的證據鏈和仲裁裁決,平臺公司最終同意調解。2025年1月,雙方達成協議,小王獲賠工傷待遇數十萬元,交通事故賠償另案處理。
澤良工傷律師,深耕浙江工傷法律實務,熟悉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護。如您是外賣、快遞、網約車等新業態從業者,在工作中受傷遇到維權難題,歡迎聯系澤良律所,獲取免費初步評估。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