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內蒙古日報)
轉自: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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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榕
收到艾平2025年新版散文集,一看題目《天生草原》,心頭不禁一顫,“天,至高無上,從一、大”,草原,由“天”而“生”。世世代代在草原上休養生息的人們,必定對保障自身生存的大草原,心存感恩與敬畏。
27篇散文,以厚重的生活積累、獨特敏銳的體悟,寫下了人與羊、與雁、與馴鹿、與森林的各種關系,而給我印象最深的卻是一篇人與狼的故事——《你就這樣把草原給了我》。
優秀文化的傳承,是其主題。“傳”的主體是老祖母,“承”的主體是其孫。那么,傳承的內容呢?
第二人稱,2000多字,不到5頁,引發的思考,卻很深。
少年喪父的蒙古族男孩被奶奶帶著,向叔叔、舅舅、姑父學會了套馬、養牛、勇敢,跟著奶奶學會了放羊、接羔、擠奶嗎?毫無懸念。然而,就在文字行走到黃金分割點時,陡然出現的矛盾沖突令人驚愕。“那只灰色的大母狼,離我們的蒙古包不到50米,面向我們趴著,支著腦袋,看到人,好像并不害怕,一動不動。”即使生物鏈常識教給草原人不能輕易傷害狼,即使蒼天之上竟然也有以其命名的天狼星,即使這匹母狼看著并無進攻之意,讀者還是期待“我”,能與之一搏。但是,就在“我”欲揮動套馬桿制服母狼時,老祖母卻制止了他,轉而“拎著一塊羊腿肉,走到離那匹狼五六米遠的地方,把羊腿肉一扔就退了回來。”
艾平將認識世界的三個環節“變易、簡易、不易”,將女性細膩的寫作風格發揮到極致。“文似看山不喜平”,并非啰唆敘事,而是要用文字簡潔、描述到位、知識無盲點的科學性,使文章跌宕起伏,隨作者一同撣去浮塵看本色。
“那匹灰色大母狼”,而非“一匹”,說明主人公對其并不陌生;奶奶把羊肉扔給狼之后,是“退回來”而非“走回來”。由此證明,久經草原風霜歷練的老祖母,對眼前這匹行為反常的狼,也是懷有謹慎和戒備心的。
孰料,母狼并不理會嘴邊的美食,依然“一動不動”。
懸念凸顯,讀者好奇:究竟發生了什么?
草原的夜,清冷的月,移動的影,狼嚎的聲,讓讀者如臨其境,如聞其聲。當凄厲又高亢的“嗥……嗥……嗥…… ”聲刺破夜空時,“我”竟然意外地發現,是我的老祖母在模擬狼嚎,以喚來狼群。
古人說,天地有好生之德。冒著生命危險,無畏地幫助大母狼的老祖母做到了:聽到呼救聲的三匹狼趕來了,“那母狼把頭低向身旁的草叢,叼起一只小狼崽。接著,每一匹狼都叼起一匹小狼崽,飛快地離開了。”分娩,是很難預料的。狼媽媽與人類的媽媽,無異。
是啊《天生草原》,至高無上的大自然所給予的何止是廣袤無垠的天邊草原,還孕育著草原上所有的生命。在此,黑格爾用其名言:“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存在的”,將艾平筆下的人力與“神力”融在了一起。因為,老祖母不僅可以“跟草原說話”,而且還能與草原上的各種生命心有靈犀。于是,作者借助“我”在深刻地感慨:“我的老祖母,草原萬物的母親”!便把人類應當如何與自然環境相處的哲學,揭示出來了。
相比較,《鋸羊角的額吉》是非常平實的,平實到可以引人入定。讀了第一段就感慨不已:作者的觀察能力、想象能力、比喻能力、描寫能力、情感抒發能力,甚至寓教于“美”的能力,都太強了。若沒有70年扎根呼倫貝爾草原,與草原上的牧馬人、大興安嶺的工人們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具身體驗,是不會如此妙語連珠的:“額吉在呼倫貝爾大草原深處向遠方遙望。風是天的舌頭,吻著額吉銀灰色的發絲,牧草是天的手指,撫摸額吉長長的影子。額吉的身體挺立,臉和手與泥土同色,神情好似結實的紙殼,包裹著一顆成熟的生命。”
可見,艾平是篳路藍縷、矢志不移耕耘生態文學幾十年的大家,僅這一段文字足以讓我信服。
用描寫人的方式呈現自然萬物是擬人化,文學作品中比比皆是。用描寫大自然的筆觸寫人,如,與泥土同色的皮膚“包裹著一顆成熟的生命”是不多見的。
額吉多大年齡,艾平沒寫。在她眼里,草原就是人,需要尊嚴;同時,人就是草原,需要呵護。因而,通過動作、心理、站姿等細節描寫,把守護草原的額吉奉為“神”一樣的存在。
頭羊犄角太長,影響吃草,需要鋸犄角,這是牧民勞動的日常。何以值得作者把老額吉細微到隱秘狀態的心理活動都寫出來呢,如此的“微關切”,只有在結尾,才產生了必須深思的大擔當——會怎樣?草原的明天、草原人的明天。
“叫城里的大兒子買鋸子送回來?”不行。“叫大女兒回來幫忙鋸羊角?”不行。遠在首府、首都、國外的三個孩子更指望不上。事關一只羊,是的,只是一只羊的死活,有什么大不了嗎?有懸念 ,懸念的力量也不大。那么,作者將其置于全書之首,意欲何為?
一段一段讀下來,不禁悟到,作者是蘸著深切的憂患意識,在書寫悖論的文化心境:草原很遼闊,“空巢蒙古包中的老人”很揪心。額吉很偉大,惦念父母的兒女在外生活卻難從容。字里行間,令人在寂靜到些許落拓的情緒中,被一種澎湃的熱血所鼓動,甚至在聯想中觸類旁通地想到自己,想到所有空巢的古稀老人。
今天的世界多么熱鬧啊,僅購物一項,就有線上線下,直接間接,批發的、定制的、低廉的、奢侈的……年歲不算老的額吉為什么不借助于科技渠道解決“鋸羊角”的困難呢?照理說,知曉人類有許多事是自己難以完成的,是“盡人事,聽天命”的50多歲。如此,額吉可以騎馬到鎮子上買鋸子。然而,家里的馬被賣掉了。她沒有怨天尤人,而是“自己進了羊圈,抓住羊耙子,捆緊了它的三條腿,動手鋸羊角。”
顯然,這是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需要,以及人與大自然生物之間相互需要構成的矛盾。無論阿媽多么心疼羊耙子,羊,依然是羊,是大自然造物主造出來的另類生命,比起兒女的生活和工作,是第二位的。
費力的勞作是否順利,作者沒作交代,因為她的意圖不是講故事,而是以一位老人在草原的一個時間段,激發讀者完成故事。
艾平是用惆悵和無奈結束了這個隨時都在發生的遍布草原的“小”矛盾嗎?似乎又不是。
羊耙子勁真大,勞作中額吉沒站穩,俄頃就摔倒了。“隨著額吉這一跌,撲啦啦從草叢里飛起一只百靈鳥,它旋轉在額吉的頭頂上,一聲比一聲叫得凄慘,就是不肯離開。”原來,自己摔倒的地方有一個鳥窩,里邊有4顆百靈鳥蛋。當額吉牽羊離開后“在寂靜的陽光里,一個草原母親慢慢地鋸著羊角,一個百靈鳥媽媽在靜靜地孵卵。”文章結束了,形散而神不散的“神”,究竟是什么?
就母性而論,艾平沒有矮化人類。
人、羊、百靈鳥……在同一個層次,都是“天生草原”上的生命。
《馴鹿之語》是艾平的代表作。我們從未讀過以環繞北極圈的鄂溫克馴鹿為主體敘事的散文。當作者把自己的靈魂置換,完成之后,便用馴鹿的眼睛在看,用馴鹿的耳朵在聽,用馴鹿的體感在感受周圍的一切,這樣的文字不僅需要觀察,需要夜以繼日地體驗,還需要在大興安嶺深處生活,并且深諳系統化的相關知識:生物學、植物學、地理學、氣象學等等不一而足。
沒有把“天”禮敬到“至高無上”的作家是做不到的。
《天生草原》的最后一篇是《聆聽草原》。從中,我們讀到了作者在幼兒時就隨著爸爸在呼倫貝爾大草原上廣布的足跡。
弗洛伊德指出,一個人童年的記憶,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不斷強化。這就是很少有人能夠形成“艾平風格生態文學”的根本原因。
“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敗也,必在慢之。”敬,即肅,肅乃持事謹慎;慢,即惰。出于這樣的崇奉之心,艾平不僅把草原寫成了人,而且寫成了“神”,能預知天氣,預知生死,預知未來,甚至預知人類的命運。
有人提出:“能在對方身上獲得新信息,學到東西,拉升認知”的人,才值得交談;讀書,亦然。由此,我欣然選擇了艾平用文字與我推心置腹的交流。
畢竟,中國是禮儀之邦,對大自然賜予的生存保障,我們會永懷敬畏與感恩。而草原深處的阿媽和老祖母,通過艾平的筆,將禮敬自然生態的哲思植入人心。
不信,你去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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