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9日,據浙江媒體潮新聞消息,浙江隊就銅梁龍球員李鎮全的違規行為提出追責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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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媒體表示,昨日深夜,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正式發布公告,針對中超聯賽第四輪浙江綠城隊主場迎戰重慶銅梁龍一役中出現的賽場違紀行為,作出兩則嚴肅紀律處罰決定。浙江綠城外援米特里策在無球狀態下惡意拉拽對手李鎮全頭發,且在離場途中腳踢場邊冰桶及帶有聯賽廣告的側墻,被處以停賽4場、罰款人民幣4萬元的處罰;重慶銅梁龍官員杜宇則因在比賽中辱罵裁判被紅牌罰離,遭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
在上周日舉行的這場比賽中,客場作戰的重慶銅梁龍從黃龍帶走了3分,賽后,有關米特里策在比賽中情緒失控拉拽對手頭發,以及對位防守他的重慶球員李鎮全在比賽中存在對其持續進行言語辱罵的行為,引發了廣泛熱議。
事件發生后,米特里策于比賽當晚便深刻反思自身行為,第一時間向球隊教練組及全體隊友誠懇致歉。隨后,他又通過個人社交媒體發布公開道歉聲明。
面對球員的賽場違紀行為,浙江職業足球俱樂部秉持“不包庇、不縱容”的嚴肅態度,堅守職業俱樂部的管理底線。在中足聯處罰決定公布后,浙江FC第一時間同步發布內部處罰通告,對米特里策處以6萬歐元(約合47.8萬元人民幣)罰款,并在全隊及俱樂部全系統內通報批評,以嚴明紀律強化球員管理。
該媒體接著表示,與此同時,俱樂部經嚴謹核查后,已正式向中足聯提交紀律處罰申請,希望就重慶銅梁龍球員李鎮全在比賽中辱罵對手的違規行為進行追責,并附上完整視頻證據。
依據《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明確規定,球員實施非體育道德行為,包括使用攻擊性、侮辱性或辱罵性語言、手勢或動作的,應給予至少停賽或禁止進入替補席或體育場2場,并處以至少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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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樂部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自家球員違反賽場規定,俱樂部必將從嚴教育、強化管理;但同時,對手在事件中同樣觸犯聯賽紀律準則,理應受到同等尺度的紀律處罰,這是維護聯賽公平公正、捍衛紀律準則嚴肅性的必然要求。
該媒體繼續表示,足球場上攪亂對手的心態可以被視為比賽戰術之一,但必須在合理的范圍內,言語侮辱、惡意挑釁已經明顯屬于非體育行為,理應受到懲處。
若用“只是噴噴垃圾話”輕輕揭過,對這類明確違規行為視而不見、從輕處理,聯賽紀律準則的權威性與公信力將蕩然無存。倘若聯賽默許無球防守時的惡意騷擾、球員間的侮辱謾罵,將此類行徑視為正常防守手段、贏球策略,甚至得到教練、球員、球迷的嘉許,必將背離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初心與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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