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26年蒼南新居民子女
“積分入學”申請啟動
各校名額出爐,共計120名
申請時間截止到5月10日
請收好這份申請指南
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請時間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5月10日。
二
申請條件
(一)父母一方(監護人)在我縣持有有效期內《浙江省居住證》(或電子居證)。
(二)符合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入學條件。
三
入讀指標
2026年,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指標120名(小學65名、初中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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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請方式
(一)線上辦理。下載“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定位選擇“蒼南縣”,點擊“我的積分”獲取申請人當前的積分,并上傳相關材料申請增加積分,待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同時,在積分應用專區選擇“積分入學”項目并填寫上傳相關資料,用以明確積分申請的用途和目的。
(二)線下受理。申請人也可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鄉鎮積分受理點申請,原則上由工作人員指導申請人登錄“浙里新市民”應用進行申請,申請人手機確實無法申請的,由工作人員對其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后再手工錄入積分系統平臺。
五
材料提供
(一)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憑證(“浙里新市民”平臺申請不需要提供,系統自動判定)。
(二)根據《蒼南縣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蒼政辦〔2024〕20號)文件提供的材料。
六
具體業務流程
(一)申請人在本通知的規定時間內申請獲取積分,并提交積分入學應用(切記必須提交)。
(二)申請人在5月10日前可對所有積分項提出新增申請或復核修改,5月10日后僅對已申請的積分項目進行復核修改,不得再新增積分項目。
(三)申請時間截止后,各職能部門在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積分審核;2026年5月16日至5月17日,新居民登錄“浙里新市民”再次對有異議的積分項目申請復核;復核工作結束后,縣新居民服務中心將積分申請結果通過“看蒼南”APP或“浙里新市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積分公示生效后,由縣新居民服務中心將積分數據提供給縣教育局作為當年積分入學擇校的相關依據,縣教育局和縣新居民服務中心將根據申請人居住地鄉鎮、按積分高低逐一安排,放棄的依次替補(具體擇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擇校完成后,申請人應按照教育部門公布的2026年招生報名時間表,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浙里辦”義務教育入學報名招生系統,上傳蒼南縣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等材料,完成正式報名手續,逾期未報名或不服從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
七
積分受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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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操作流程圖
操作流程如下:
1.申請人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臺,選擇“蒼南”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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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個人積分材料
點擊“我的積分”查看積分構成及明細,對暫未賦分或者已賦分的相關指標點擊申請或復核,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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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點擊“積分入學”并完善資料
在首頁“積分應用專區”點擊“積分入學”,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點擊“提交”(切記必須點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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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蒼南發布
資料/蒼南縣新居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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