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覃天 聶晨嵐
“我們因法律意識淡薄,非法捕撈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鱘,嚴重破壞長江生態平衡,在此向全體市民致以最誠摯的歉意。”近日,在《楚天都市報》上刊登的一封致歉信,引發廣泛關注。
一封公開致歉信的背后,是一起非法捕撈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鱘案件,也是一堂以案釋法的生態保護法治課。3月31日,湖北省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了案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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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鱘被成功放歸長江
“4人為吃江鮮,動起了歪心思。”承辦檢察官介紹,2025年6月6日晚,肖某甲等4人在長江洪湖烏林鎮吳王廟段水域(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漁具“三重刺網”實施非法捕撈,捕獲中華鱘1條及鰱魚1條、鮰魚2條,被聯合巡查人員當場查獲。經鑒定,被捕獲鱘魚系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鱘。案發后,多部門迅速聯動開展處置,經專業救助,該中華鱘被成功放歸長江。
“放歸并不意味著責任的終結。除放歸中華鱘外,涉案人員非法捕撈其他水產品所造成的生態損害,仍需依法承擔修復責任。”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發生后,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并將線索通報至洪湖市檢察院。檢察機關依法提前介入,圍繞禁用漁具認定、涉案物種鑒定等關鍵問題提出取證意見,引導偵查機關完善證據體系。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洪湖市檢察院在依法提起公訴的同時,注重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經檢察官釋法說理,4名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主動繳納因非法捕撈其他水產品產生的生態修復費用,并撰寫道歉信,登報向社會公開致歉。“按照其余3條魚的生態價值,4人被責令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3156元。”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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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3月24日,該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受邀旁聽,多名青年干警現場觀摩。“庭審過程中,旁聽人員一直很關心這條中華鱘的情況,得知已經放歸長江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氣。”承辦檢察官介紹。
“作為距今約1.4億年的古老物種,中華鱘被譽為‘水中大熊貓’,是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的標志性物種。”庭審中,承辦檢察官結合案件事實,對非法捕撈的法律后果及中華鱘的生態價值進行了充分闡釋。
經法庭審理,考慮到涉案中華鱘已放生,未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后果,且四被告人有坦白、認罪認罰、繳納生態修復金、主動登報公開道歉等情節,最終分別判處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洪湖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依法懲治非法捕撈行為、推動生態修復,是檢察機關服務長江大保護的重要職責。“我們將持續加大辦案力度,以法治之力守護長江生態安全。”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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