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鞠婧祎在2024年申報收入只有1100萬?
身為四千年一遇的美女,知名表臉藝術家,內娛變臉頂流,她的收入真的這么低嗎?
嚴重懷疑絲芭傳媒得不到鞠婧祎,在侮辱鞠婧祎的商業價值。
舉報信中提到,“而僅2024年6月-12月期間,鞠婧祎參加的影視、商務等活動就不下 20多項,保守估計收入不少于 5000萬,瞞報比率高達88%”。
![]()
到底是潑臟水,還是真相,我不知道。
建議稅務機關好好查,還鞠婧祎一個清白。
對稅務局來說,查明星有沒有偷稅漏稅,更加方便快捷了。
2024年,國家稅務總局的“金稅四期”系統全面推廣,重點就是嚴查虛開發票,個人賬戶和企業賬戶混用的情形。
自以為自己是漏網之魚,只不過是時候未到。
![]()
惹上偷稅漏稅的指控,鞠婧祎會不會涼,成為觀眾們關心的問題。
目前來看,還不能下結論。
但可以肯定,偷稅漏稅不是明星涼的充分必要條件。
確定是偷稅漏稅,拒絕補繳,肯定會涼。
但積極補繳,依舊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已經將偷稅罪改為逃稅罪,明確確立補繳免刑原則。
《刑法修正案(七)》修訂關鍵點:
罪名修改:從單純的“偷稅”改為“逃稅”,更準確反映了行為特征。
初犯免責原則:納稅人若首次逃稅,在收到追繳通知后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并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的,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適用條件:必須同時滿足“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接受行政處罰”三個條件,且排除“五年內因逃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被行政處罰”的特殊情形。
限制范圍:該“免刑”條款僅適用于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不適用于納稅人除此之外的其他刑事犯罪。
啥意思呢?
按照之前的標準,無論是范冰冰還是薇婭宋祖兒,她們都會像劉曉慶一樣,因為偷稅坐牢。
然而,現在國家給了這些明星破財免災的機會。
這種轉變思路,肯定是雙贏的。
對國家來說,明星補繳稅款,充盈國庫。
對明星來說,活路沒有被堵死,依舊是個有巨大稅收潛力的超級個體。
扎心的事實,即便元氣大傷的明星,ta們創造的稅收,也比牛馬們高太多。
有人拿爽子的例子證明,只要有人偷稅漏稅,就代表涼了。
這完全是不完全歸納的錯誤結論啊。
除了偷稅,爽子還有代孕,棄養行為,挑戰道德底線,加上她本就不富裕的演技,哪個資本還敢用她?
并不是每個明星,都把自己活成了爽子。
比如那個在2018年“很高興”的武月,因為偷稅8億,乖乖補繳稅款后,現在已經成為環大陸明星。
巔峰時期,自稱豪門,一次偷稅事件,就能元氣大傷。
她依舊可以演電影,依舊是藝人。
前員工舉報宋祖兒偷稅,宋祖兒依舊成功復出了。
補繳免刑原則,更多的是給明星們提高容錯率,讓他們破財免災的。
當然,ta們的財,本就是踐踏法律的不義之財。
我們現在看到的很多明星,尤其是成立個人工作室的那些人,大都有偷稅嫌疑。
2015年開始,成立個人工作室已經是明星們的常規操作。
為啥要這樣?
因為方便卡系統bug。
如果明星以個人名義接活,屬于勞務報酬,賺得越多,稅率越高。
頂流明星,基本都會撞上最高的45%稅率。
而工作室屬于企業。明星們只需要把工作室開到稅收優惠區(比如浙江、霍爾果斯),以個體工商戶賺錢,繳經營所得稅,最高稅率能到35%。
此外,明星開工作室,能把自家的消費都算成公司開銷,這是可以抵消成本的。
比如,一個明星收入1000萬,明星報賬800萬,工作室只有200萬利潤,稅務局只針對這200萬收稅。
簡而言之,明星們喜歡開個人工作室,就是因為他們看到了個人所得稅和企業經營稅有息差。
然而,個人工作室這一塊,也很快走不通了。
根據天眼查統計,“2019年和2020年,中國均有超1000家藝人經紀相關企業注銷。“
這里面有很多至今仍很活躍的明星。
![]()
Ta們能平穩著陸,主要是態度端正,及時補繳。
《紅樓夢》中,柳湘蓮說賈府,”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只怕連貓兒狗兒都不干凈“。
明星們是偷稅漏稅的重災區,建議稅務機關好好查,別放過偷稅漏稅的明星,也別冤枉了遵紀守法的明星。
現在絲芭傳媒只是舉報鞠婧祎偷稅漏稅,不代表是既定事實。
畢竟雙方,早就因為分成問題水火不容。
所以,我希望稅務部門要好好查鞠婧祎,讓更多人明白她到底是怎樣的明星!
我可盼望4月1號能看到鞠婧祎的新作品。
我手機里的動態圖,不夠用了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