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付松(“追月數星”主理人)
天吶!
這是我在一份刑事判決書上,看到審判員董振亭名字時的本能反應。
起初,我以為是撞名了,經過一番調查核實,確認這個董振亭就是當年官方通報牽涉44條人命、向礦主索賄20萬、被批準逮捕的那個董振亭。
也就是說,董振亭在那次礦難事故調查處理后,不但全身而退,毫發無損,而且還繼續留在法院擔任刑庭負責人,坐在審判席上照常審案。
臥槽,牛逼啊。
愕然,愕然,外加三個感嘆號。
![]()
關于董振亭,讀者朋友可能沒什么印象了,倘若提起16年前那次慘烈的礦難,如我這般年紀的朋友,對此人就應該不會陌生了。
2010年3月31日19時55分,河南省伊川縣半坡鄉白窯六礦(國民煤業有限公司)突發煤與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
![]()
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后,礦主王國政和伊川縣政府派駐的駐礦安檢員逃逸。王國政后來自首。
這起被國務院調查組認定為非法違法生產引發的責任事故,董振亭就被牽涉其中。彼時,董振亭系伊川縣法院黨組成員、刑庭庭長。
有讀者可能會納悶,一個庭長,怎么會跟礦難扯上關系呢?
別急,聽我慢慢道來。
根據當年的官方通報,礦主王國政在調查中供述,2009年5月1日,該礦曾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但一直隱瞞不報,后被當地相關部門查實。
同年9月,伊川縣法院以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對王國政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這一判決結果,被認定為輕判,原因是在審判過程中,王國政向伊川縣法院時任院長張國慶賄賂16萬元,時任刑庭庭長董振亭索賄20萬元。
![]()
![]()
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王國政5年內不得再擔任任何煤礦的法定代表人。
但監管期間,轄區民警玩忽職守,王國政脫離監管繼續組織煤礦違法違規生產,最終導致“3·31”慘案。
官方當年的通報還稱,張國慶、董振亭和案件承辦人張占偉,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
![]()
時任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當年河南全省法院打擊涉煤犯罪暨第九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談起發生在伊川法院的這起窩案時感到極為痛心,說:“你一個人要進監獄去了,把一個隊伍都帶進去了,你一個人把一個法院給毀了。”
![]()
當年的通報,認定張國慶先后三次收受礦主王國政的賄賂。而王國政被抓后,伊川法院副院長兼政治處主任李慶偉、民一庭庭長張鎖乾、刑庭內勤、服務中心主任等4人因涉嫌犯罪被抓。
國務院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對有關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其中,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伊川縣政協副主席王留君、伊川縣人民法院院長張國慶、國民煤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國政等45人的刑事責任;給予洛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沈慶懷、洛陽市煤炭工業局局長郝松道、伊川縣縣委書記郭宜品、伊川縣人民政府縣長吳立剛等32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
沒想到,16年后,筆者竟在伊川縣法院近日下發的一份判決文書上發現,審判員居然有董振亭的名字。
那一刻,我被震住了。同一家法院,不可能巧到有兩個董振亭。我立即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調查這個人。
奇怪的是,當年礦難引發的伊川法院窩案,公開的報道除時任院長張國慶被判刑外,互聯網上幾乎查不到董振亭與該案的蛛絲馬跡。不過,倒是零星扒到幾篇與董振亭工作相關的文章,這些文章都集中在2020年以后。
2020年7月10日,伊川縣政法委官微發布了一篇題為《伊川縣法院兩名法官榮獲洛陽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的文章,董振亭便是獲此殊榮的法官之一。
該文提到,董振亭現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刑庭負責人、員額法官,“該同志帶領的伊川法院刑事審判庭表現突出,全年審結刑事案件647件,判處罪犯782人。該同志政治過硬,勇于擔當,沖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最前線。”
![]()
2021年4月10日,伊川縣應急管理局發布在伊川縣政府官網上的《關于調整伊川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的通知》伊安委〔2021〕3號,該通知顯示,董振亭的職務為縣法院副院長。
![]()
伊川法院官網上一篇題為《伊川縣人大常委會到縣法院檢查刑事審判工作》的文章提到,刑庭負責人董振亭代表縣法院詳細匯報了2018年以來刑事審判工作整體情況,圍繞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化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加強隊伍建設、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等方面介紹了具體工作成效,并對刑事審判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進行了深入總結分析,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刑事審判工作的具體措施向調查組進行了匯報。
![]()
2021年12月24日,伊川縣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免去董振亭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
另外,有網友發帖,反映董振亭枉法裁判。
![]()
另外,我還檢索到有網友公開舉報董振亭。
![]()
董振亭是不是10年前涉礦難被逮捕的那個董振亭?
2026年3月27日下午,我聯系到董振亭本人進行核實,他問:“你是那里?我跟你有什么核實的。”在我進一步的追問下,他掛斷了電話。
我接著打伊川法院信訪接待部門的電話,工作人員聽完我提起10年前的礦難和董振亭的事后說:“那個早就過去了,后來人家無罪。”
至于董振亭現在的職務,該工作人員說:“法官”。
伊川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得知我的身份后,支支吾吾以“剛來的,不太了解”為由拒絕回應。
經過一番核實,可以確認,此董振亭就是10年前那個被批準逮捕的董振亭。
這一刻,除了震驚,不可思議,還是震驚,不可思議。
恕在下愚鈍,實在想不明白,一個被調查組和官方認定牽涉44條人命、向礦主索賄20萬、被批準逮捕的庭長,是怎么做到全身而退的?
而且,牛逼到既保住“官職”,毫發無損,又光明正大的坐在審判席上繼續審案。
退一步說,即便是因為“無罪”,但伊川在這件事情上,做得極為不妥當,不漂亮。
董振亭被逮捕后“官復原職”,有沒有上報有關部門?為何不將此事公之于眾?為何要悄咪咪、一聲不吭?
畢竟,調查組當年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是經國務院批復同意了的。
所以,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伊川欠公眾一個說法,欠在礦難中死去的44條生命及其家屬一個說法。
![]()
現場被困礦工家屬及工友
![]()
一名被困礦工的家屬在現場悲傷哭泣
畢竟,沒有法院對礦主王國政的輕判和轄區民警的脫離監管,悲劇就不會發生。
那可是44條鮮活的生命啊。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