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李迎
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十周年。十年來,人民法院積極推動反家庭暴力法貫徹落實,堅決對家庭暴力“零容忍”,以司法之力守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陳宜芳介紹稱, 2016年3月,我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專門性、綜合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實施。從此,反對家庭暴力從“家事”上升為“國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和亮點,為落實該項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法實施當年即制定《關于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相關程序問題的批復》,明確對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不收取訴訟費用,不需要申請人提供擔保,比照特別程序審理,以發揮人身安全保護令及時、高效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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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攝
為解決認定家庭暴力“舉證難”的瓶頸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認定家庭暴力的證據形式,降低證明標準,進一步激活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制度效能。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3.3萬份。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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