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 者|莊德通
責 編|張晶
見習記者|趙曼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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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公里運瓜的焦灼、堵了10天的貨車、糾纏了40年的宅基地、病床前的賠償之爭……在云南,這些跨越山水、纏繞歲月的難題,正在一個個叫做“綜治中心”的地方悄然化解。
近年來,云南省扎實推進各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把綜治中心打造成多元解紛“終點站”,形成上下貫通、協同高效的解紛服務矩陣,將專業的服務送到國門下、火塘邊、病床前,在解民憂、紓民困的具體行動中,穩穩托舉起百姓的幸福感,也成為邊疆和諧穩定的堅實基石。
千里運瓜陷僵局,3小時調解促通關
2025年盛夏,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口岸熱浪襲人。5位從新疆吐魯番日夜兼程而來的貨車司機,在駕駛室里靠干糧涼水撐過了3000多公里。貨主與司機僅通過微信約定運費金額,但是未明確支付方式、時間等細節,雙方因支付方式爭執不下,情緒激動,“先付款再出關”與“先出關再付款”各執一詞,矛盾一觸即發。
盛夏高溫下,5車貨物滯留7天,車廂內的哈密瓜隨時可能腐壞,司機們心急如焚。
紅河州河口縣綜治中心接報后迅速響應,立即啟動應急聯動機制,召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訪局等常駐單位開展研判,確定由熟悉口岸業務的縣商務局作為主管部門,邀請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參與,形成專業調解力量。了解情況后,工作人員立刻鎖定三大爭議焦點——運費支付與貨物出關順序、哈密瓜損壞責任歸屬、滯留損失承擔主體。清晰的爭議脈絡為調解奠定了基礎,也避免了矛盾擴散。
“跑了3000多公里還等了7天,換誰都會急。”調解員一句共情話語,為雙方情緒“降溫”。“口頭約定有效,但未明確細節需按慣例協商。”“我知道,你們雙方都難,貨主賣不出瓜著急,司機兄弟們跑了一路也難,我們朝著順利交貨、拿到報酬的方向努力。”調解員結合貨運行業規范開展釋法明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憑借對口岸貿易規則的熟悉,調解員提出兼顧雙方顧慮的專業方案,明確運費支付時間節點、金額及相關費用承擔標準。
僅用3小時,雙方便當場簽署調解協議。5輛貨車當日順利通關駛向目的地。司機王師傅感慨道:“沒想到綜治中心這么快就解決了!”
“‘日常輪值+應急聯動’機制有效實現了快速精準研判、主管部門積極參與。下一步,我們將及時總結經驗,將個案聯動機制、調解方法轉化為長效規范,推動從‘解一案’到‘治一片’,促進基層治理水平持續提升。”河口縣綜治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
貨車被堵10天陷困境,當天受理當天解糾紛
“我們的車被堵10天了,人被困在陸良走不了,請幫幫我們吧!”來自河南的貨車司機劉某夫婦帶著年幼的女兒,滿面愁容、語氣急切地向曲靖市陸良縣綜治中心工作人員求助。
2025年7月26日,劉某受雇于云南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陸良縣一冷庫裝貨時,貨車圍擋意外滑落,砸傷公司員工張某。張某被送醫治療。盡管劉某墊付了3000元醫療費,傷者家屬仍擔心其離開后無人負責,遂用自家轎車圍堵貨車,一堵就是10天。其間多次協調未果,劉某一家滯留異鄉,舉目無親,陷入困境。
接到求助后,陸良縣綜治中心立即啟動“綠色通道”,急事急辦、當天破題。當天下午,由資深調解員牽頭,聯合屬地街道、社區及涉事各方展開調解。調解初期,責任歸屬成為爭執焦點,為避免矛盾激化,調解員首先圍繞民法典、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案例開展現場普法,厘清法律責任。隨后采用“背靠背”調解法分頭溝通,向傷者家屬闡明圍堵貨車屬于違法行為,并需承擔車輛停運損失;向公司闡明其安全生產管理失責問題,同時勸導劉某承擔相應責任。
情理法交融之下,調解逐漸走向共識。經過3小時協調,三方達成一致:鑒于傷者張某本人在作業區違規吸煙、忽視安全,涉事公司存在管理疏漏,貨車司機劉某亦有操作疏忽,最終由公司與劉某共同賠償張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3.3萬元。駐陸良縣綜治中心法官當場對調解協議完成司法確認。
“當天受理、當天解決、當天履行!”這場持續10天的糾紛,在綜治中心畫上句號。
“過去,群眾有糾紛常常不知道去哪個部門解決,跑來跑去就跑出了‘火氣’和‘怨氣’,為此,陸良縣綜治中心為老年人、特殊群體及外地群眾開通了‘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綠色通道。”陸良縣綜治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只有讓群眾不再“跑錯了門、生錯了氣”,才能切實提升基層治理的溫度與效能。
“三維調解法”破冰,巧解40年宅基地恩怨
有些矛盾深植于人情與往事之中,即便手握法院判決,有時也解不開那團纏繞多年的心結。
在云縣茶房鄉,羅某與陳某為一塊515.64平方米的宅基地爭執了40年。盡管法院多次判決這塊土地權屬歸羅某,但因積怨太深,判決書始終未能變成“通行證”。
2024年底,茶房鄉綜治中心創新運用“法理+鄉情+利益平衡”三維調解法,從法律定分止爭、鄉情融化堅冰到利益找到平衡,循序漸進向這道“無解題”發起攻堅。
茶房鄉綜治中心接到群眾求助后,迅速響應,成立調解組,首先梳理《宅基地批準書》《集體土地使用證》等全套權屬證明,確認羅某的合法權益。工作人員拿著土地管理法上門,向陳某講明強占土地的法律后果,筑牢依法調解的底線。同時,調解組了解到兩家曾是和睦鄰居,請來德高望重的老支書,在“火塘調解會”上用方言細數兩家互幫互助的往事,“記得那年陳家蓋房,羅家連夜幫著搬磚;羅家孩子生病,是陳大哥趕馬車送去醫院的。”塵封的記憶漸漸喚醒了雙方的鄉鄰之情。
調解組看到轉機,提出平衡雙方利益的“有償流轉”創新方案:由陳某支付合理費用20萬元,獲得宅基地使用權,羅某放棄追償多年損失。調解員甚至帶著雙方實地丈量,請相關部門評估地上附著物價值,連石棉瓦棚里養的雞都納入評估折價。最終,這場跨越40年的恩怨在3個月內圓滿化解。
“調解這起糾紛,法律底線不能破,所有方案都建立在確權基礎上;鄉土智慧不能少,善用鄉賢、鄉音、鄉情化解心結;利益平衡要找好,讓雙方都有‘獲得感’。”茶房鄉綜治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三維調解法”目前已被陸續推廣,化解類似糾紛7起,真正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
從“坐等”到“上門”,一場在病房里的和解
2025年夏,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功山鎮居民楊某在幫徐某建房時,不慎從三樓墜落受傷,一直在某骨科醫院接受治療。然而,圍繞賠償數額,楊某家屬與徐某各執一詞,協商陷入僵局。
群眾訴求無小事,尋甸縣綜治中心在接到楊某的兒子及其親屬的調解申請后,迅速啟動聯動機制,第一時間將徐某請到調解室。工作人員多維度深入剖析、耐心溝通,雙方達成初步賠償意見。
考慮到楊某行動不便,尋甸縣綜治中心將調解現場從中心會議室“搬”到醫院的病房。在病床前,調解員給雙方當事人進一步厘清責任、核算費用、闡釋法律依據。床前的溝通少了些對峙,多了份對傷者境遇的直觀體察;專業的分析化解了猜測,筑牢了共識的基礎。最終,這場特殊的“病榻調解”春風化雨,促使雙方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此案的成功調解,凸顯了尋甸縣綜治中心變“坐等服務”為“上門服務”的理念實效。它不僅僅是一次地理位置的轉移,更是服務重心、工作感情向群眾一端的深度延伸。
變“坐等上門”為“主動下沉”,化“單打獨斗”為“多元共治”,云南省各級綜治中心作為堅實的基層治理平臺,不僅解開了群眾心頭的“死結”,更織就了邊疆穩固、社會和諧的“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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