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飲用水安全關乎每一位市民的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為切實守護我縣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筑牢飲水安全防線,永春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以及屬地鄉鎮政府開展常態化巡查管控,堅決遏制違規垂釣及違規使用農藥、化肥等破壞水源環境的行為。
常態化巡查,守住飲水安全底線!
3月24日,永春生態環境局聯合東關鎮派出所開展巡查,在永春縣第三自來水廠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發現4名群眾違規垂釣,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詳細講述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意義及法律法規,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個人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游泳、垂釣或者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對違規垂釣群眾作出罰款人民幣貳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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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生命之源,從你我做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明確要求: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嚴禁捕撈、垂釣、游泳等一切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行為。
這一規定并非“小題大做”,是因為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是保障供水安全的核心區域,水質要求極為嚴格,垂釣過程中投放的餌料、產生的垃圾、擾動水體等行為,都可能對水源水質構成潛在威脅,進而影響群眾飲水安全。
在此鄭重提醒:凡是在我縣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進行違規垂釣的,一經巡查發現,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飲用水安全無小事,守護水源靠大家。垂釣雖為休閑娛樂,但不能以犧牲公共飲水安全為代價。在此,永春生態環境局警示廣大市民: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摒棄僥幸心理,堅決杜絕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垂釣、捕撈、游泳等違規行為,主動守護我們共同的“大水缸”,共同筑牢我縣飲用水安全防線。
下一步,永春生態環境局將持續加大巡查力度和執法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切實守護好全縣人民的飲水安全。
來源:永春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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