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通海門區顧漢忠反映,其1995年簽訂的合法拆遷安置協議,明確約定安置營業房與附房,并由地方行政部門免費辦證,至今已逾31年仍未完全落實。其間,相關行為對其合法權益造成影響,信訪反映后問題未獲有效解決,安置房登記情況亦存在爭議。2026年,顧漢忠計劃赴京約見律師面談,途中卻被以“越級上訪”為由限制人身自由,合法權益遲遲未能得到保障,亟待相關部門予以關注和處理。
一紙協議成空文 1995 年拆遷承諾埋下維權根源
1995 年,因海門區舊城改造工作推進,顧漢忠與原三廠鎮行政部門(現后續職能由三廠工業園區管理部門承接)依法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協議核心約定清晰:為顧漢忠安置 80.78㎡營業用房與 50㎡附房,且產權證書由行政部門全權辦理,相關辦證費用全部由行政部門承擔,顧漢忠無額外繳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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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見證書,(顧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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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見證書,(顧先生提供)
然而,協議履行伊始便出現違約:行政部門未按約定配套建設房屋設施,配套費用最終由顧漢忠自費承擔;同時,雙方就 10 萬元房款差價未能達成一致。自此,這份本應依法履行的合法協議,成為顧漢忠持續維權 31 年的緣起。
早年多項事項存爭議 居民權益受影響
1997 年至 2004 年間,顧漢忠持續遭遇相關行政行為,其合法財產及人身權利受到影響。
財產權益相關情況:1997 年,顧漢忠名下汽配公司合法經營的19套汽車輪胎被地方行政部門扣押。期間,并未收到任何完整的法定文書,相關事項至今未有明確處理結果。
產權與經營相關情況:2000 年,行政部門就 10 萬元房款事宜提起訴訟并勝訴。但在判決后,未依法執行相關款項,而是以此為由,長期未能協助辦理房產證。期間,還涉及多起相關訴訟,合法經營公司在無任何合法手續之下遭查封,對其正常經營的公司造成影響,導致倒閉、破產、商品報廢等情況的發生,承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人身權益相關情況:2004 年,顧漢忠被限制人身自由 15 天。釋放時,并未開具釋放證書,后續的補償及道歉事宜均未落實,僅獲得5000元款項用于經營恢復。
信訪疑似陷入“空轉” 6次受理僅換來重復答復
2022年,顧漢忠啟動合法維權程序,按規定依次向居委會、街道、海門區、南通市、江蘇省及國家信訪局逐級提交申訴。
2023年6月至 2024 年10月期間,三廠工業園區管理部門先后 6 次出具信訪受理告知書,雖均承諾按期處理,但最終僅向顧漢忠反饋了內容重復的答復文書。
據顧漢忠表述,在此期間,關于產權辦理、輪胎賠償、經濟損失追償等核心訴求,始終未得到實質性解決。相關部門長期以“匯報”“協調” 為由進行程序拖延,即便其主動降低訴求、放棄部分賠償主張,相關行政方仍拒絕開展實質性協商。
安置房被違規登記 產權歸屬再添爭議
2025 年 6 月,本應歸屬顧漢忠所有的 80.78 平方米營業用房,其產權登記出現偏差,在未被顧漢忠授權的情況下,產權登記至三廠工業園區管理部門名下。
針對該情況,相關管理部門表示系出于“方便過戶”的考慮,但截至 2026 年 3 月,并未就產權歸屬及后續過戶安排給出明確方案與時間節點。此外,原協議中約定的 50 平方米附房產權問題,亦未被納入處理議程,導致該部分權益始終處于未解決狀態。
維權再遭堵截 赴京約見律師卻被強制帶離
多年來,顧漢忠一直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但相關訴求遲遲未能落實。2026年2月,為推動問題解決,其通過北京戰友聯系到律師,商定于3月2日在北京當面提交資料、咨詢維權事宜。此次行程系正常法律咨詢,與信訪、上訪絕無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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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律師聊天記錄,(顧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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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律師聊天記錄,(顧先生提供)
然而,3月1日,顧漢忠抵達北京南站后,隨即被約十五人圍堵。對方以協助安排住宿為由,將其帶上一輛北京牌照商務車后駛離北京。車輛行駛一個多小時后,顧漢忠察覺異常,當即提出質疑,明確表示自身正遭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致電家人告知情況,相關通話錄音可作佐證。
車輛行至天津大港服務區后,顧漢忠要求下車,并拒絕再次上車,準備報警。據其自述,車上共四人,其中兩名年輕人疑似與北京方面有關,另兩人為當地派出所負責人張某華及駐地行政部門領導黃某霏。隨后,上述人員采取強制方式,將其再次帶上車,整個過程持續約十分鐘,顧漢忠曾大聲呼救。事后,其向涉事人員詢問情況,但均未獲合理解釋或道歉。(有錄音為證)
顧漢忠表示,相關情況均有聊天記錄等證據佐證,而其依法維權的事實清晰,而相關部門長期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及推諉問題,是問題久拖不決的重要原因。其認為,此次事件中公職人員及執法人員的行為是否適當存在異議。其已向相關部門提供線索,懇請調取天津大港服務區3月1日深夜至3月2日凌晨0時15分至0時25分期間的監控視頻,懇請相關部門介入并依法依規進行核查處理。
手握完整證據鏈 訴求明確盼合理解決
顧漢忠手握拆遷協議、生效判決書、完整記錄及產權證等多項關鍵證據,卻在長達 31 年的維權歷程中持續遭遇阻礙。相關單位的不當處理,不僅嚴重擾亂了老人的正常生活節奏,更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公民合法權益保障落地、維權渠道暢通性的廣泛關注。
目前,顧漢忠的訴求目標明確且具體:其一,懇請當地相關單位嚴格履行 1995 年簽訂的拆遷安置協議,按約定標準交付 80.78 平方米營業房及 50 平方米附房,并協助辦理兩套房屋的權屬登記手續;其二,針對1997年相關財物被扣押的相關事宜,依法主張合理的損失賠償;其三,懇請對相關事項的處理過程進行全面核查,推動積壓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公眾呼吁相關監管部門能夠及時介入,查清事情真相,堅守客觀公正的原則,盡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給出合理合規的解決方案,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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