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或出售房產,對多數人而言堪稱人生中最重要的經濟決策之一,動輒數百萬元的資金流轉,稍有疏忽便可能落入精心設計的圈套之中。
小王長期留意房地產交易中的各類失范現象,近期上海閔行區曝光的一起中介欺詐案件,令他深感震驚與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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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建筑面積約78平方米的存量住宅,賣方最終僅入賬150萬元,買方卻實實在在支付了176萬元,中間高達26萬元的價差,被中介以虛構流程、偽造溝通、切斷聯絡等手段悄然截留,全程零資金投入,全憑話術編織虛假交易閉環,實現赤裸裸的無本套利。
這一表面環環相扣、邏輯自洽的騙局,究竟如何層層遞進、精準鎖定買賣雙方?在信息高度封閉的二手住房流通體系中,普通業主與購房者又該憑借哪些切實可行的方法,繞開這些暗藏殺機的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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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緊逼的圍獵式操作
本案關鍵標的,是位于上海閔行某小區內一套登記在周女士名下、由其女兒于女士代為處置的空置房源,初始掛牌總價為200萬元。
該小區西門處一家名為“好年華”的中介門店負責人胡某,正是從這一節點開始,向于女士布設了一張嚴密的心理操控網絡。
胡某敏銳捕捉到房主急于脫手的心態,啟動高頻次、高強度的信息滲透策略——每日數通電話、十余條微信消息輪番轟炸,持續輸出單向信息流,反復強化其心理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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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刻意放大房屋缺陷:強調六樓無電梯屬市場公認的滯銷類型;歪曲真實成交數據,虛構周邊同戶型房源普遍以160萬元以下成交;更編造緊迫情境,聲稱“僅此一位買家猶豫觀望”,若不立即調價,房源將長期積壓甚至徹底失去流動性。
起初于女士態度堅定,認定房屋價值不低于200萬元,但面對胡某日復一日的情緒施壓與認知灌輸,心理防線逐步瓦解,唯恐錯失窗口期,最終妥協至150萬元成交底線,此時她已身心俱疲,只求盡快完成交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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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7日,胡某突然通知于女士“買家已確認購買”,催促其即刻前往門店簽署正式文件。
然而于女士剛踏入門店,胡某旋即翻臉,謊稱買家臨時反悔,只愿出價140萬元。
在于女士當場表示拒絕后,胡某隨即上演極具迷惑性的“斡旋戲碼”:佯裝外出與買家協商,實則僅在店外踱步十余分鐘,返場后神情疲憊、語氣沉重,謊稱歷經艱難談判才幫她爭取回150萬元的“最優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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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極具欺騙性的表演,成功消除了于女士最后一絲疑慮,甚至使其產生信任與感激情緒,徹底喪失獨立判斷能力,完全落入對方預設節奏。
在穩住賣方后,胡某迅速轉向真正有意購入該房的買方于先生,直接虛報賣方心理底價為176萬元,并捏造“房主正在海外、無法現場對接”的虛假事實,多次駁回于先生提出當面核實價格的合理請求;同時不斷渲染“多組客戶爭搶”“房源隨時可能被秒殺”的緊張氛圍,迫使急需安家的于先生在焦慮驅動下接受畸高報價。
胡某的核心手法,正是構建雙向信息隔離墻——對賣方刻意壓低預期,對買方肆意抬高門檻,借由信息斷層制造雙重誤判空間,使雙方均誤以為自身獲得了市場最優條件,實則雙雙淪為被精準收割的目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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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壁壘淪為牟利溫床
3月6日,買賣雙方依約赴閔行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網簽及產權過戶手續,胡某特地指派兩名員工分別陪同并看守雙方,嚴禁任何私下接觸與交流。
然而百密終有一疏,于女士與于先生在等候間隙偶然交談,當各自說出實際成交金額時,整個騙局瞬間土崩瓦解。
買方付款176萬元,賣方實收150萬元,整整26萬元的價差,被胡某通過信息壟斷手段非法攫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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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這一刻,兩位當事人方才如夢初醒:原來整場交易自始至終都在他人操控之下,一人平白損失26萬元資產,一人額外承擔26萬元成本,而中介未付出任何實質勞動與資金,僅憑語言包裝與情緒誘導便坐收巨額不當得利。
這并非孤立個案,而是揭開了二手房交易生態中長期存在的結構性頑疾:信息不對稱,已成為不法中介蠶食公眾權益最鋒利的鐮刀。
現實中,絕大多數購房者與售房者既缺乏區域房價動態數據庫,也不掌握全流程合規操作要點,只能被動依賴中介提供全部交易信息,這種天然弱勢地位,恰恰為違規操作預留了巨大灰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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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民法典》均明文禁止中介吃差價、隱瞞關鍵交易要素。中介機構的法定職責,是客觀、完整、及時地向委托人披露真實情況,絕非利用信息優勢謀取非法收益。
胡某所實施的行為已明顯超出職業失范范疇,構成典型民事欺詐,所謂“補充協議”“保底承諾”等文書,均無法掩蓋其主觀惡意與違法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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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零成本套利模式,表面看是某位從業者道德淪喪,深層折射的卻是部分中介組織系統性拋棄職業倫理,將專業服務異化為欺詐工具,把交易通道扭曲為利益輸送管道的行業沉疴。
相較正規機構收取透明、合理、有據可查的服務傭金,這類黑中介專挑監管盲區下手,精準拿捏買賣雙方的時間焦慮與信息饑渴,不僅侵害個體財產權益,更持續侵蝕整個房產交易體系的公信力根基,讓普通人每一次簽約都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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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破套路、守住資產安全的實操指南
騙局曝光后,于女士與于先生第一時間聯系主流媒體進行事實陳述,并同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書面投訴材料。
但涉事中介門店已悄然關閉,負責人胡某或拒接來電,或以“一切按合同執行”為由搪塞敷衍,既不退還差額,也不承認過錯,毫無基本職業敬畏。
目前該案已進入行政核查與司法立案階段,胡某必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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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中介吃差價行為須全額退賠非法所得26萬元,并面臨警告、罰款、暫停網簽資格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被吊銷備案證書,構成詐騙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實踐已有大量判例支撐:法院普遍認定“吃差價”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屬于無效民事行為,任何配套簽署的格式化條款均不具備法律效力。
此案也為所有參與二手房交易的公眾敲響警鐘——規避黑中介陷阱,關鍵在于堅守三項硬性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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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必堅持買賣雙方直接對話機制,凡中介以“房主不便露面”“流程特殊要求”等理由阻撓見面溝通,極可能存在異常操作,應立即中止合作;
切忌被中介營造的恐慌情緒裹挾,無論是掛牌出售還是預算購房,務必提前查閱鏈家、貝殼、安居客等平臺近三個月真實成交記錄,橫向比對同小區、同樓層、同朝向房源價格,做到心中有數、決策有據;
簽約前逐條審閱合同文本,拒絕任何形式的口頭約定,所有協商內容必須落于書面;同步保存微信聊天截圖、通話錄音、看房視頻等全過程證據鏈,一旦發現異常,立即向主管部門舉報或啟動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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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因圖省事、趕工期、怕糾紛就降低風控標準。一套住宅的成交總額,往往承載著一個家庭多年積蓄乃至幾代人的托付,絕不容許被歪門邪道輕易吞噬。
結語
上海閔行區這起中介非法截留26萬元差價的典型案例,是當前二手房交易生態失序的一面真實鏡子。
黑中介借助信息封鎖與心理誘導雙軌并進,將買賣雙方置于完全失衡的博弈格局中,攫取違背商業倫理與法律底線的不義之財,既重創行業聲譽,也公然挑戰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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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的本源價值,在于彌合信息鴻溝、保障交易安全、提升流轉效率,而非靠設局行騙、操縱價格來攫取超額利潤。背離誠信底線的從業者,終將在監管利劍與市場淘汰機制雙重作用下出局。
對普通民眾而言,購房售房務必保持清醒頭腦,主動學習基礎交易知識,敢于質疑異常話術,善于留存關鍵證據,牢牢守住契約精神與財產安全底線,才能真正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唯有以零容忍態度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以制度性手段壓縮灰色操作空間,二手房市場才能回歸陽光運行軌道,讓每一位參與者不必再為信息差支付昂貴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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