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朝(八):遼太宗3
④文化 a.尊奉佛教
佛教在隋唐以后已經與華夏文化溶合而成為漢文化的一部分。遼太宗光崇奉佛教,他在上京建安國寺。天顯十一年(936年),太宗支援石敬瑭建立后晉,北返途中“入幽州,幸大悲閣,遷白衣觀音像,建廟木葉山,尊為家神”。會同五年(942年),“皇太后不豫……仍告太祖廟。幸菩薩堂。飯僧五萬人”,在遼太宗的倡導下,佛教得到迅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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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發展儒學
遼太宗時期,在上京設國子監,又在南京設太學,開始用儒家思想教育和培養統治人才。太宗為了使自己的兒子也受到良好的儒家教育,以會同四年(941年)的進士幽州人宋琪為壽安王(穆宗)侍讀。在漢文化的影響下,會同四年(941)命有司開始編纂始祖奇首可汗事跡。
c.制定歷法
遼朝原無歷法,大同元年(947年),太宗“自晉汴京收百司遼屬、伎術、歷象遷于中京,遼始有歷”。遼朝開始使用的歷法是太宗從后晉帶來的《乙未元歷》。穆宗時開始使用直至圣宗統和十二年(994年)才改用賈俊所進《大明歷》。
d.禮儀制度
《遼史·儀衛志》記載:“太宗皇帝會同元年,晉使馮道、劉昫等備車輅法物,上皇帝、皇太后尊號冊禮。自此,天子車服昫見于遼”。太宗第一次看到中原天子的車服、儀仗,大開了眼界。同時把行冊禮所用的“聲器、工官與法駕同歸于遼”。受漢制影響,“會同中,太后北面臣僚國服,皇帝南面臣僚漢服”。遼太宗由國服而改穿漢服說明他的漢化傾向。
會同三年(939年),“詔契丹人授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姻”。以皇帝詔令的形式要求統治漢人的契丹官員也要穿漢服、從漢儀。
大同元年(947年)正月,遼太宗用中原漢族皇帝儀式在崇元殿接受百官朝賀。他興奮地說:“漢家儀物,其盛如此,我得于此殿坐,豈非真天子耶!”
會同九年(946年),太宗曾接受后晉出帝的進獻,得到漢族封建王朝的“傳國玉璽”。據說“傳國玉璽”是秦始皇使用的玉璽,正面有“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八個魚鳥篆字。漢以來歷代封建統治者都以擁有傳國寶者為正統。遼太宗得到了傳國寶,自然也會認為自己是“受命于天”,而以中原“真天子”自居了。二月,建國號“大遼”,改元“大同”。遼太宗完全以中原封建王朝的模式進行政權建設,這說明契丹政權進一步漢化,舊制度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
遼太宗在中原人民的強烈反抗下,于大同元年(947年)四月被迫撤軍,臨走仍不忘搜羅中原的各種文物和圖書資料帶回北方。“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將還,得太常樂譜、宮懸、樂架、委所司先赴中京”。“方技、百工、圖籍、歷象、石經、銅人、明堂刻漏、太常樂譜、諸宮縣、鹵簿、法物及鎧仗、悉送上京”。這些對遼朝文化發展和社會改革都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契丹北歸之后“唐晉文物,遼則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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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民族 a.契丹族
依《遼史·營衛志》載,契丹族五院部和六院部都“鎮南境”,其中五院部(北院)“大王及都監春夏居五院部之側,秋冬居羊門甸”,在太宗會同二年(939年)“以烏古部水草肥美,詔北、南院徙三石烈戶居之”,將四個石烈中的兩個移戍于今海拉爾河、加集木爾河與克魯倫河流域,使五院部的居住區域一分為二。
b.奚族
《遼史·太宗紀》中出現過一個“奚王府監軍(奚監軍)”的官職。太宗天顯十一年(936年)“南宰相鶻離底、奚監軍寅你已、將軍陪阿臨陣退懦,上召切責之”,說明監軍亦有領兵打仗的職責,而且此職位同樣是常以契丹人充任,很顯然,耶律桂所任“奚王府監軍太尉”正是“奚王府吐里太尉”的漢譯,而“監軍”則是其簡稱。遼朝以契丹人出任奚王府中的軍事官員,監督和領導奚族的軍事行動,這即是“命契丹監督兵甲”這句話的所指。
c.漢族
遼朝建國前,漢族的居住范圍除長城以南的中原地區外,還包括遼西以及西北的河西走廊、新疆等地,由于其龐大的人口規模、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發達的文化,漢族對于遼政權來說已成為僅次于契丹的支柱性民族,因此對漢族統治政策的重要性也就遠超對奚、渤海等民族,是遼朝國內數一數二的大事。契丹貴族頻繁發動對中原的戰爭,以掠奪人口和財富。
天顯九年(934年)十一月辛丑,圍武州之陽城。壬寅,陽城降。癸卯,洼只城降,括所俘丁壯籍于軍”,“天顯十年(935年)十二月庚辰,如金瓶濼,遣拽剌化哥、窟魯里、阿魯掃姑等捉生敵境”,“向者有漢地諸色人員隨契丹北,未能歸還,去國離鄉,益加憫念,其本人骨肉仰所在存恤,倍加安撫”。
自幽云十六州成為穩定的遼朝領土后,漢人數量一下子大大增加,加之該地原有的州縣建制還在,為鞏固其統治,導致了對漢族法律地位的第一次確認,伴隨北南面官制的確立,在對漢族的管理中援引中原法律,而不再是依契丹之俗隨意處置。但是,對契丹族的管理仍與漢族不同,“契丹及漢人相毆致死,其法輕重不均”,“蕃氏毆漢人死者,償以牛馬,漢人則斬之,仍以其親屬為奴婢”,用傳統的草原習慣法去治理契丹族,而在統治漢族和渤海族的時候,則借鑒中原王朝已經成熟的法律行事,“蕃(法)不治漢,漢(法)不治蕃,蕃漢不同治”。從中可以看出,盡管漢族的法律地位比從前有了提高,得以用“漢制”來對待,但地位仍然低于契丹人,即刑罰“輕重不均”。
⑥外交
渤海滅亡后,高麗一改先時支持遼朝征伐渤海的態度,反而做與渤海遺民同仇敵愾之態。面對高麗對待遼朝態度如此巨大的轉變,遼太宗不可能毫無察覺,但既然雙方并未宣布斷絕往來,高麗亦未嘗公然發難,遼太宗便對高麗諸多動作故作不知,依舊時常遣使入高麗以示友好。
天顯十二年(937年),“九月辛未,遣使高麗、鐵驪”。在這次遣使之前,鐵驪于太宗朝僅有兩次朝貢。
會同元年(938年)冬,后晉遣使為太后及遼太宗上尊號并以“燕云十六州”圖籍來獻。次年正月,遼朝“以受晉冊,遣使報南唐、高麗。”
會同五年(942年)六月,后晉高祖去世,石重貴繼位,一改以往事遼態度,稱孫不稱臣,遼太宗始有南伐之意。為順利攻晉,遼太宗特遣使高麗。其意一在試探,蓋因高麗曾欲聯晉攻遼,故遣使探聽二者是否仍有聯合之意;其二在安撫,“遺橐駝五十匹”,因高麗與后晉素來交好,高麗事后晉甚恭,遼欲南下攻晉,須提防高麗于東方聲援后晉,于遼東造釁。然而高麗的反應則出乎意料地激烈,將橐駝餓死,使者流放,遼麗之間的交聘關系至此亦宣告終結。遼太宗朝僅有的三次與高麗的交往都稱不上是正常的交聘往來,每一次遣使高麗皆有具體的目的,可以看出太宗對于高麗的態度了然于胸,明白雙方之間已經失去了平等友好往來的平臺,故而不做過多的努力以圖恢復從前雙方相對融洽的關系。出于戰略上的考慮,遼太宗對高麗的諸般非議與無視盡力姑息,但當高麗試圖破壞遼朝與后晉關系,損害遼朝在中原利益時則不予以讓步。
后晉滅亡后,遼太宗或曾試圖調整過對高麗政策,《高麗史》記載:大同元年(高麗定宗二年,947年),仕遼高麗人崔光胤“知契丹將侵我,為書付蕃人以報”,高麗三十萬光軍司正是因此而設,意在防遼。但此乃高麗單方面記載,是否符合遼太宗之戰略構想并不能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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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軼事典故 ①出生奇聞
相傳述律平曾夢見一個神人戴金冠、穿素服、執兵仗,相貌豐滿俊美,有十二只異獸相隨。其中有黑兔跳躍到她懷里,于是懷孕,在大部落東樓之地生下耶律德光。耶律德光出生時,“黑云覆帳,火光照室,有聲如雷”,諸部都為之驚異。后來遼穆宗就在這里設立了“降圣州”。
②擅長文學
耶律德光自身有較高的文化素養。他由于“慕中華文字”而改漢名“德光”。會寫遼、漢文字。他和耶律倍都學過書法,所以述律后曾“命書于前以觀之”,太宗還善寫文章。天顯十年(935年),太宗靖安皇后蕭溫病死,“上自制文,謚曰彰德皇后”,表示哀悼。同年,在弘福寺為皇后飯僧時,為追感以前父母兄弟在觀音像前相聚“乃自制文題于壁”。由于文章感人,使“讀者悲之”。
③制為帝羓
遼太宗在欒城殺胡林病死后,契丹人把他的肚子剖開,去掉腸胃,用鹽填滿,確保尸體不腐爛,運往北方。后晉人稱之為“帝羓”。
④馳騎貫狐
大同元年(947年),有十余人騎馬在祖州西五十里的大山中狩獵,看見遼太宗騎著白馬,獨自追獵白狐,并一箭將其射死,忽然遼太宗消失了,只留下所擒獲的白狐和他的弓矢。就在這一天,遼太宗崩于欒城,后來人們就在這里建廟,并在懷州鳳凰門繪制太宗馳騎貫狐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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