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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作為項目業主開發的“福建省霞浦縣自然資源局霞浦縣鹽田鄉和長春鎮紅樹林植被修復項目”(下稱“霞浦紅樹林項目”)在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及信息平臺上完成登記,成為海洋領域首個登記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CCER)項目。
霞浦紅樹林項目是在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的指導下,由海洋三所與霞浦縣人民政府合作開發。項目依托霞浦縣在鹽田鄉和長春鎮海域實施的“2016年沿海防護林基干林帶建設項目”“SEE基金會藍碳標準化方法學試驗項目”等紅樹林修復工作,項目計入期為40年,預計可產生32,466 噸CO2減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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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團隊在霞浦開展紅樹林監測
紅樹林等海洋藍碳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是我國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和應對氣候變化措施的重要內容。“十三五”以來,我國沿海各地通過實施“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和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等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不斷加大藍碳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力度,推動碳匯交易和生態價值實現。為完善生態保護修復的市場激勵機制,繼2023年10月以來,我國先后發布紅樹林營造、海草床植被修復和濱海鹽沼植被修復3項CCER方法學,在國際上率先同時將3種藍碳生態系統納入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實現了海洋碳匯納入國家碳交易體系。霞浦紅樹林項目的成功登記是CCER發展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的成果,標志著紅樹林碳匯從生態修復向市場化價值實現的關鍵跨越。
濱海藍碳是依托海洋三所的自然資源部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重點實驗室的重要研究方向。近年來,實驗室在蔡鋒主任的帶領下,日益凸顯對我國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的重要支撐,實現從生態修復至藍碳領域的拓展,實驗室圍繞濱海濕地碳匯和調節氣候變化作用、碳匯功能提升等方面開展系統研究的力量不斷增強。在“雙碳”戰略目標背景下,實驗室陳光程研究員的團隊構建了適用于我國濱海濕地的碳儲量調查方法、碳匯監測和核算方法,牽頭編制了紅樹林和海草床2項CCER方法學、參與濱海鹽沼方法學編制,從國家層面為藍碳交易項目開發提供了規范。霞浦紅樹林項目的成功登記是我所繼2021年牽頭完成我國首個藍碳交易項目“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之后的又一項重要成果,將為其他濱海藍碳CCER項目開發提供借鑒作用,也為在國家碳交易機制下實現海洋碳匯生態產品價值提供范本。
信息來源: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供稿|陳家輝 審核|陳光程 馬牧 徐憲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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