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3月16日起訴香港科技大學(簡稱“港科大”)一名前講座教授,其涉嫌收受友人40000港元賄賂,兼向兩名同事派利是(即“紅包”),以協助一名學生入讀港科大碩士課程。該名友人同被控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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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廉政公署公布信息,時任港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的劉紅斌今年63歲,其友人林珮玲60歲,同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劉紅斌另被控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兩名被告均獲廉政公署準予保釋,以待3月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于2025年3月至5月,劉紅斌作為港科大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的課程主管,負責審閱課程的入學申請,并對申請人進行面試,以決定錄取名單。
案件其中一項控罪指,劉紅斌涉嫌從友人林珮玲接受賄款40000港元,以協助一名學生在2025/26學年獲該碩士課程錄取。
另外兩項控罪指,劉紅斌涉嫌向負責招生事宜的兩名海洋科學系職員分別提供5000港元及1000港元利是,以協助該學生獲該課程錄取及處理錄取事宜。該兩名職員拒絕接受,并向港科大匯報事件。
廉政公署接到貪污投訴后展開調查,發現有人涉嫌要求林珮玲協助該名學生入讀上述碩士課程,林珮玲遂尋求劉紅斌協助。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有人涉嫌要求林珮玲協助上述學生入讀上述碩士課程,林珮玲遂尋求劉紅斌協助。廉署調查發現,上述學生的學歷并不符合入讀上述碩士課程的基本要求,他最終未獲錄取。
廉政公署表示,廉潔文化是香港學術界的重要基石,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廉政公署一直致力于鞏固教育界的專業誠信,絕不姑息任何破壞學術界廉潔的行為。大專院校應參考廉署編制的《大專院校收生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來源:聯合早報、香港廉政公署版權屬原作者 謹致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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