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跨境代購進口食品標簽虛假的案件引發關注。
3月17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涉食品藥品網絡消費類案件審理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澎湃新聞注意到,在一起跨境代購進口食品標簽虛假、來源不明的案件中,法院明確了跨境代購模式下的食品安全責任認定規則,為規范該類經營行為劃定司法紅線。
通報指出,近年來,網絡消費成為食品藥品流通重要渠道,但虛假宣傳、非法銷售等問題頻發,跨境代購規避監管更是成為食品安全治理難點。
案情顯示,原告楊某在被告鐘某經營的網店購買某品牌咖啡2件,支付貨款1488元。收貨后楊某發現商品包裝低劣,向鐘某索要報關單及檢驗檢疫證明,對方提供的報關單顯示商品成分與外包裝標示存在顯著差異。經海關查詢核實,該報關單系偽造,實際進口商品標簽與涉案商品標簽嚴重不符。楊某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后獲悉,涉案商品標簽標示的總經銷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經銷同類產品涉嫌非法添加那非類物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楊某認為案涉咖啡來源不明、標簽虛假,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遂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請求判令鐘某退還貨款、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金14880元并承擔退貨運費28元,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商品外包裝成分與海關備案信息嚴重不符,鐘某未能提供合法進口憑證,案涉食品應認定為來源不明、標簽虛假的不合格食品。鐘某作為銷售者,未履行進貨查驗法定義務,主觀存在過錯,依法應承擔退賠及十倍懲罰性賠償責任。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為標簽明示的總經銷商,負有確保產品來源合法、標簽真實的法定義務,其雖辯稱名稱被冒用,但未提供有效證據,且其涉同類產品違法被查的事實與案涉商品安全風險高度關聯,故需與鐘某承擔連帶責任,法院依法支持楊某全部訴訟請求。
據通報,2023年至2025年,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食品藥品網絡消費案件2061件,其中跨境購、個人代購規避監管是案件反映的突出問題之一,部分經營者通過偽造憑證、拆分訂單等方式,將未獲國內準入的境外食品流入境內,監管難度大、安全風險高。
“該案厘清了跨境代購新型銷售模式下的責任認定規則,明確進口食品標簽與海關備案信息不一致的,直接認定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同時壓實各環節主體責任,要求代購經營者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食品標簽明示的經銷商若無法舉證名稱被冒用,需與實際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北京互聯網法院在闡述案例典型意義時表示,此次判決既加大對來源不明、標簽虛假進口食品的懲治力度,統一類案裁判尺度,也為跨境代購食品經營劃定清晰法律邊界。同時提醒消費者,通過代購購買食品時,應要求經營者提供合法進口憑證,仔細核對標簽信息,留存維權證據,發現問題及時通過投訴、舉報或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澎湃新聞記者 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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