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有陜西網友爆料,西安高新,公開招聘,可以自行辭退教師?今天偶然看到這樣一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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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當地官方平臺的投訴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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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狀態:已辦結
信件標題:高新區第二十八小學要辭退教師
信件內容:
您好,我是2025年8月通過高新區管委會統一
招聘入職的教師馬某某,就職于高新區第二十八小學。目前學校要辭退我,但是不出示給我任何紙質版材料。我說要向教育局咨詢,校方回復我那就讓教育局來學校調查。因此我尋求幫助。
回復內容
回復單位:教育體育局
回復時間:2026-01-28 10:28
回復內容: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設定試用期,且含在合同期內,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制定試用期考核方案,并具體實施,考核結果的應用,按照合同規定執行。我局工作人眼2026年1月27日16:02已聯系市民,告知相關情況。
綜上來看,這名公開招聘的老師在試用期被辭退,符合當地的相關規定,說白了,就不是什么“鐵飯碗”。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試用期經考核認定為不合格的,可以不與錄用,程序沒問題。如果過了試用期,簽了聘用合同,就不能隨便解聘了!
有網友認為,不管是什么編制都是可以辭退的,只不過非常麻煩,當事人要出現重大過錯,還有非常復雜的流程,所以一般不會辭退,真辭了,當事人基本是有嚴重問題。
有網友指出,現在都是教企結合了,都是合同制,又不是鐵飯碗,哪里不能辭退。無理由辭退那就賠償唄。
有網友反駁,既然不是國家編制,為什么說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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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來看,這位教師經高新區管委會公開招聘入職,屬于合規聘用人員。即便處于試用期,學校行使解聘權也須嚴守法律底線。
依據《勞動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必須出具書面證明、說明理由、保障員工知情權與申辯權。口頭辭退、拒出紙質材料,涉嫌程序違規。也就是說,校方應出具書面辭退材料并說明依據;教體局可以介入核查,糾正不當行為。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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