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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號文:土地財政的"急救術"而非"死終結令"——房地產救市與地方財政轉型的深層邏輯
2026年3月,自然資源部與國家林草局聯合發(fā)布的自然資發(fā)〔2026〕38號文,在輿論場掀起了關于"土地財政終結"的激烈討論。文件核心條款——"新增建設用地原則上不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fā)"——被許多觀察者解讀為對土地財政的"最終判決"。然而,這種解讀雖然捕捉到了政策表象,卻忽視了其深層邏輯。正如柏文喜老師所反復強調的,當前房地產政策的核心悖論在于:救房地產的本質是挽救土地財政,而挽救土地財政又是為了拯救岌岌可危的地方財政。38號文并非土地財政的"死亡證",而是一劑針對行業(yè)危機與財政困境的"急救術",其目標是在嚴控風險的前提下,為地方財政轉型爭取時間。
一、土地財政式微:從"財政支柱"到"風險源頭"
理解38號文的真實意圖,必須首先正視土地財政已陷入的結構性困境。數據顯示,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已從2021年峰值約8.7萬億元跌至2025年的4.15萬億元,四年間蒸發(fā)4.6萬億元。柏文喜早在2022年就警示,"土地財政有式微之勢,財政來源需要作出重大切換"。這種式微并非周期性波動,而是城鎮(zhèn)化放緩、人口拐點與債務周期疊加的必然結果。
更深層的危機在于土地財政與地方債務的"死亡螺旋"。柏文喜指出,城投公司以土地抵押融資形成的債務,本質上是"將未來土地收益貼現為當前信用"的時間錯配游戲。當土地出讓收入無法覆蓋債務利息時,地方政府將被迫進入"借新還舊—信用稀釋—融資成本上升"的惡性循環(huán)。2025年上半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同比下降26%,部分中西部省份財政自給率跌破30%,而城投債發(fā)行規(guī)模卻逆勢增長35%,傳統"土地財政-債務擴張"循環(huán)的斷裂風險已清晰可見。
在此背景下,38號文嚴控新增建設用地用于房地產開發(fā),表面上收緊了土地財政的"水龍頭",實則是為了防止更大的系統性風險。柏文喜曾深刻揭示"房地產行業(yè)的土地財政化,導致了刺激樓市回暖的政策空轉和救市的無效"。當地方政府為維持土地收入而被迫供地,而市場已無力消化時,只會加劇庫存積壓與價格下行,最終反噬財政本身。38號文的"嚴控增量",正是為了阻斷這一負向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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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量盤活:從"賣地養(yǎng)城"到"更新養(yǎng)城"的驚險一躍
38號文最具革命性的制度設計,在于建立了"新增建設用地與盤活存量掛鉤"的硬約束機制。文件明確,年度新增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原則上不得超過盤活存量土地面積,市縣政府必須先消化閑置土地才能獲得新指標。這一機制被柏文喜所倡導的"從增量擴張轉向存量優(yōu)化"理念所印證——當"鋼筋水泥依賴癥"與產業(yè)升級需求形成尖銳矛盾,唯有通過存量空間重構培育新質生產力,才能打破路徑依賴。
然而,存量盤活絕非易事。短期看,盤活涉及拆遷補償、歷史遺留問題處理、企業(yè)搬遷,地方政府需墊資協調利益,成本劇增。柏文喜警示,"當地方政府不得不以更大折扣賣地,房企拿地毛利將被進一步壓縮,土地財政與地產企業(yè)有可能陷入'負向螺旋'"。更嚴峻的是,過去很多城投平臺靠土地抵押融資,新地來源斷流將導致土地資產價值重估下降,地方債務壓力集中暴露。
但38號文提供了關鍵的緩沖機制:專項債收購閑置土地。截至2026年2月末,全國已有超7700億專項債擬用于此目的。這與柏文喜此前提出的"國家隊收儲"邏輯一脈相承——通過政府"有形之手"以合理價格收購存量土地和商品房,既消化庫存又重構土地財政鏈條,形成"政府用未來土地收益為當下債務背書,房企借回款完成保交樓,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轉移風險"的三贏格局。所不同的是,38號文將這一機制從"應急救市"提升為"制度常態(tài)",通過省級統籌指標分配,確保盤活資源向重點項目傾斜,避免地方各自為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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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級統籌:重構央地關系的財政實驗
38號文最具制度創(chuàng)新意義的,是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由省級政府統一統籌使用,終結了市縣"賣地自由"的時代。這一變革直指柏文喜長期呼吁的"財權事權動態(tài)匹配機制"改革。分稅制改革遺留的結構性缺口——地方政府承擔65%的公共服務支出卻僅掌握45%的財政收入——迫使地方政府通過"預算外創(chuàng)新"填補漏洞。省級統籌并非簡單的權力上收,而是通過建立"以消費稅、房產稅為主體的地方稅體系"的過渡安排,將基層政府自有財力占比逐步提升至60%以上。
省級統籌的深層邏輯在于打破"逐底競爭"。過去,市縣為爭奪投資盲目擴張建設用地,導致工業(yè)用地粗放利用、房地產庫存高企。柏文喜指出,"GDP導向的政績考核體系導致'負債發(fā)展'模式固化",2025年基礎設施投資占比仍達38%,但單位投資拉動就業(yè)系數已從2015年的0.12降至0.07。省級統籌使指標分配能夠向制造業(yè)、高科技產業(yè)傾斜,推動"從'賣地養(yǎng)城'轉向'更新養(yǎng)城'",但這意味著短期內經濟增長動能切換的陣痛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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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本質:以"控"為"救"的調控辯證法
市場普遍將38號文解讀為"終結土地財政",這一判斷既對也錯。對的是,文件確實標志著"批地即賺錢"模式的終結;錯的是,它并非要立刻切斷土地財政,而是通過"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為土地財政"軟著陸"創(chuàng)造條件。柏文喜曾精辟總結:"當市場失靈達到臨界點,行政力量介入就成為必然"。38號文正是這一邏輯的延續(xù)——當土地財政已無法通過市場機制自我維持,必須通過行政手段重構其運行基礎。
這種"以控為救"的辯證法體現在三個層面:在供給端,嚴控新增商品房用地是為了避免進一步加劇庫存,保住存量土地的價值;在需求端,通過保障房、城中村改造等民生項目維持必要的土地收入流,防止財政斷崖;在債務端,以專項債和省級統籌為城投平臺提供流動性,避免系統性違約。
柏文喜提出的"房地產后開發(fā)時代三段論"在此極具解釋力:2024年9月政策底已基本完成(限購限貸退出),當前正處于尋找市場底(庫存、房價、地價企穩(wěn))的關鍵期,而最終的目標——預期底——取決于"超出房地產本身"的綜合改革。38號文正是從"政策底"向"市場底"過渡的關鍵制度安排,它不是為了終結土地財政,而是為了防止土地財政在失控中崩潰,為向"稅收財政+產業(yè)運營收入"轉型爭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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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語:在秩序廢墟上重建共識
38號文的出臺,標志著中國土地管理從粗放擴張轉向節(jié)約集約、從市縣博弈轉向省級統籌、從增量依賴轉向存量優(yōu)化。但這并非土地財政的"臨終關懷",而是其"重癥監(jiān)護"——通過嚴控地根來穩(wěn)定樓市預期,通過盤活存量來維持財政現金流,通過省級統籌來優(yōu)化資源配置。
柏文喜曾預言,"房地產正在從'經濟發(fā)動機'變成'經濟穩(wěn)定器'"。38號文正是這一轉型的制度注腳。它承認土地財政短期內無法徹底擺脫,但拒絕繼續(xù)沉溺于"負債發(fā)展"的舊模式;它接受地方財政對土地收入的依賴,但試圖通過存量優(yōu)化和用途管制降低風險敞口。
未來的挑戰(zhàn)在于,如何在"控"與"救"之間保持微妙平衡:控得太緊,可能觸發(fā)財政懸崖與債務違約;救得太急,又會延緩必要的結構調整。38號文提供的只是一個框架,真正的考驗在于地方政府的執(zhí)行智慧——能否將盤活的存量土地真正轉化為高附加值的產業(yè)空間,而非簡單的"換湯不換藥";能否在省級統籌下建立可持續(xù)的稅收體系,而非繼續(xù)依賴變通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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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財政的終結或許終將到來,但38號文告訴我們,那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非某個文件的"一刀切"。在這個過程中,最大的風險不是政策本身,而是對政策的誤讀——將"急救術"當作"死亡證",或將"過渡方案"視為"終極答案"。唯有清醒認識38號文的工具理性,才能在房地產與地方財政的艱難轉型中,找到那條"軟著陸"的窄門。
作者系中房研究院ICR首席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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