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一則所謂“七部門聯合發(fā)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的消息被證實為虛假信息。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從未發(fā)布過該文件,官方辟謠平臺提醒公眾不信謠不傳謠。
不過,這條謠言能傳開,本身就說明了很多問題。
AI技術狂飆突進,深度偽造、智能詐騙、數據泄露等風險接踵而至,公眾期待強有力的治理框架,更期待掌握核心技術的巨頭企業(yè)能夠聯手應對。
七部門聯動的傳聞之所以迅速傳播,恰恰因為這種跨部門、跨企業(yè)的協同機制,符合人們對系統(tǒng)性風險需要系統(tǒng)性解決方案的直覺。
無獨有偶,就在辟謠消息發(fā)布的前后,大洋彼岸的八家美國科技巨頭——包括谷歌、亞馬遜、微軟、Meta、OpenAI等,在聯合國全球欺詐峰會上簽署了一份《反網絡詐騙服務協議》,承諾共享有關詐騙者濫用其服務的威脅情報,跨平臺協作打擊欺詐行為。
一邊是公眾期待“七部門聯手”的謠言得以廣泛傳播,一邊是硅谷巨頭們正在搭建跨企業(yè)的情報共享橋梁。
兩相對照,中美兩國科技巨頭在AI安全領域的協作姿態(tài),形成耐人尋味的反差。
企業(yè)天生是要競爭的,這沒錯。
市場經濟的活力正源于企業(yè)之間的優(yōu)勝劣汰、此消彼長。
但在某些議題上,競爭的邏輯需要讓位于合作的必要。
網絡安全、反欺詐、AI治理,恰恰屬于這樣的領域。
一個騙子不會只盯著一家平臺,深度偽造視頻不會只在單一渠道傳播,一種新型詐騙手法很可能在不同App之間快速復制。
如果企業(yè)各自為戰(zhàn),每個平臺都只能看到威脅的碎片,而攻擊者卻擁有全局視角。
如此信息不對稱,對防守方極為不利。
正因如此,早在多年前,全球科技行業(yè)就已經開始探索“競合”的邊界:在商業(yè)上寸土必爭,在安全上互通有無。
把中美兩國科技巨頭的合作實踐放在一起看,會發(fā)現兩種截然不同的模式。
這些年來,美國企業(yè)的協作往往呈現“企業(yè)主導、標準驅動”的特征。
以網絡威脅情報共享聯盟為例,Palo Alto Networks、Fortinet、Cisco等安全廠商及科技巨頭每月共享超過1000萬個威脅情報觀察指標,采用STIX 2.1國際標準格式共享惡意文件、域名、IP地址等數據,并建立價值算法獎勵高質量情報共享。
這種協作不依賴政府指令,而是基于共同的技術語言和互信機制。
2024年2月,亞馬遜、谷歌、IBM、TikTok等20家科技公司在慕尼黑安全會議上聯合宣布打擊深度偽造信息,提出平臺或產品解決方案以檢測和防止欺騙性AI生成內容。
最新的反網絡詐騙服務協議更進一步,明確了簽署方如何跨平臺協作打擊詐騙者,推動行業(yè)與各國政府、執(zhí)法部門形成合力。
該機制的核心是Google的全球信號交換平臺,參與公司向該平臺輸入并從中提取數據,從而獲得任何單一平臺都無法獨自構建的威脅行為者視圖。
谷歌旗下公益基金為此提供了1500萬美元資助。
中國企業(yè)的協作則呈現出另一種面貌,可以概括為“政府指導、聯盟運作”。
2013年,在公安部指導下,阿里巴巴聯合騰訊、百度、新浪、盛大、網易、亞馬遜中國等21家互聯網企業(yè)成立互聯網反欺詐委員會,形成電子商務生態(tài)圈“聯防聯打”戰(zhàn)略合作框架,啟動統(tǒng)一用戶安全模型機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明確信息發(fā)布、溝通、交易、支付四大環(huán)節(jié)的聯防聯打權利義務。
同年末,騰訊聯合深圳警方發(fā)起天下無賊反信息詐騙聯盟,后續(xù)包括京東、VISA、銀聯、百度、阿里巴巴等120余家單位加入,建立行業(yè)統(tǒng)一標準的信息詐騙數據庫。
2016年,北京網安與360公司聯合發(fā)起獵網聯盟,首批25家互聯網企業(yè)包括百度、京東、網易、新浪微博、搜狐、搜狗等,360將網民舉報的詐騙數據、識別的釣魚網站和欺詐電話數據實時同步分享給聯盟成員,聯盟企業(yè)發(fā)現的詐騙線索同步推送給獵網平臺,警方通過后臺系統(tǒng)實時跟蹤處置進度。
成立一年累計收集網絡詐騙舉報15萬起,協助偵破60余起詐騙案件。
“警企民”聯動的模式,執(zhí)行效率高、落地見效快,但往往依賴于公安機關的協調與監(jiān)督考核。
兩種模式各有各的道理,無可厚非。
但當我們把目光投向正在到來的AI時代,一個隱憂開始浮現:在AI安全這個最需要跨企業(yè)深度合作的領域,中國巨頭之間似乎缺乏彼此開放、主動協作的意愿。
近年來,國內科技企業(yè)在AI研發(fā)上投入巨大,百度文心一言、阿里通義千問、騰訊混元、字節(jié)豆包等大模型相繼面世,技術能力快速逼近國際領先水平。
但在安全治理層面,我們看到的更多是單點突破:阿里與清華大學啟動為期五年的智能體與多模態(tài)安全產學研合作,聚焦AI用戶在真實應用場景中面臨的核心安全挑戰(zhàn);百度建立內容異常識別系統(tǒng),對用戶提問觸發(fā)敏感語義自動降權處理;字節(jié)跳動旗下豆包實施三級審查機制,每日攔截可疑請求超過18萬條。
巨頭們的種種努力值得肯定,但它們都是“各自為戰(zhàn)”。
一家平臺發(fā)現的詐騙線索,另一家平臺可能渾然不覺;一種針對大模型的攻擊手法在A平臺被攔截,B平臺或許還在承受同樣的攻擊。
如此局面的形成,背后有客觀原因。
國內企業(yè)的安全協作長期以來依賴政府部門的組織協調,企業(yè)之間缺乏直接建立信任通道的傳統(tǒng)和機制。
在反欺詐聯盟、獵網聯盟等既有協作平臺中,數據流向往往是“企業(yè)-警方-企業(yè)”的間接模式,而非企業(yè)之間的直接共享。
其模式有其合規(guī)上的審慎考量,但也帶來了效率損耗:情報需要經過中轉、清洗、脫敏,難以實現實時同步。
而在AI安全領域,威脅的演化速度是以小時甚至分鐘計算的,遲滯一步,可能就是成千上萬用戶遭受損失。
更嚴重的問題在于長期所形成的競爭邏輯對合作空間的擠壓。
互聯網時代的流量爭奪、數據割據,塑造了巨頭之間戒備森嚴的護城河。
如果不是工信部的強力干預,BAT的互聯互通至今恐怕還是一個夢。
AI時代,數據重要性讓位于算力與算法,但路徑依賴仍在,今天的AI賽道,巨頭們都在爭分奪秒地跑馬圈地。
大模型被視為下一代操作系統(tǒng)的核心入口,誰掌握了模型能力,誰就有可能定義下一個時代的用戶交互方式。
在贏家通吃的預期下,企業(yè)對核心數據、核心技術、核心能力的開放共享天然持審慎態(tài)度。
安全情報共享,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暴露自己的短板、披露自己遭受的攻擊,這些信息如果被競爭對手掌握,會不會被另作他用?
上述顧慮并非杞人人天,但它恰恰說明,國內企業(yè)之間尚未建立起足夠成熟的互信機制和安全共享的游戲規(guī)則。
“墻”的存在,不光是產業(yè)層面的問題,更指向國家層面的競爭力差距。
李開復在談到中美AI發(fā)展路徑時指出,美國企業(yè)以豪賭式投入押注通用人工智能的終極勝利,中國企業(yè)則憑借開源模式和應用場景走出“協同進化”之路。
但他同時強調,在基礎大模型領域,美國仍處于領先地位,中國保持三到六個月的差距。
這一差距不僅體現在模型參數和訓練效率上,更體現在生態(tài)協同能力上。
蘭德公司的分析更為明確地指出:美國的真正優(yōu)勢不在于模型更聰明,而在于制度的可持續(xù)性與生態(tài)的開放性。
美國依托基礎生態(tài)主導全球AI軟件標準,憑借長期積累的開源生態(tài)、企業(yè)級AI解決方案以及大模型技術的前沿探索,在AI基礎模型、API服務、SaaS集成等方面占據主導地位。
OpenAI構建完整API生態(tài)系統(tǒng),Google Cloud AI Platform整合全棧AI服務,Microsoft將GPT能力深度集成到Azure云服務,形成從芯片到算法、從平臺到應用的完整技術生態(tài),成為全球大模型開發(fā)的“基準模板”。
在AI安全治理的國際話語權博弈中,生態(tài)優(yōu)勢更為凸顯。
2025年,美國借助經合組織、七國集團與美歐科技理事會推動“可信AI”框架的全球簽署,該框架涵蓋算法可解釋性、數據透明度、模型可追溯性與責任分擔機制,截至2025年4月已有42個國家正式采納。
OpenAI與微軟、谷歌等公司參與制定的“國際模型透明度評估協議”,成為多個國家引入AI審查機制的模板基礎。
中國雖然在聯合國平臺上提出“全球AI發(fā)展倡議”,并與金磚國家啟動"AI倫理合作沙箱”,但其影響力仍相對集中在亞非國家。
在應對AI風險方面,美日歐三方已于2025年3月啟動“跨境紅隊協同計劃”,建立模型交叉攻擊共享庫用以測試系統(tǒng)脆弱性,而中國仍以國家內部管控為主,未建立跨國模型評估通用接口。
如此,可能會限制中國AI治理模式的國際吸引力。
AI安全能力正在成為全球市場準入的隱性門檻。
歐盟AI法案、美國AI行政令,均將安全治理水平作為監(jiān)管重點,缺乏國際互認的安全認證,意味著出海受阻。
美國巨頭通過協作構建的安全生態(tài),逐步形成對外排斥的"護城河",國內巨頭若繼續(xù)各自為戰(zhàn),將在全球規(guī)則制定中喪失話語權。
打破這堵墻,需要意識上的覺醒,也需要機制上的創(chuàng)新。
國內企業(yè)在反欺詐、網絡安全等領域并非沒有協作經驗。
互聯網反欺詐委員會運行多年,天下無賊聯盟積累了大量數據共享的實踐,獵網聯盟證明過“企業(yè)-警方”聯動的有效性。
以上經驗完全可以為AI時代的深度合作提供基礎。
問題的關鍵在于,能否將這些曾經成功的模式升級迭代,從“政府驅動”轉向“政企共治”,從“事后處置”轉向“實時共享”,由“有限參與”升級為“全面覆蓋”。
更重要的是,能否建立起一套企業(yè)之間可以直接互信的規(guī)則體系,讓安全情報的共享變得可預期、可控制、可持續(xù)。
拆掉"墻",需要巨頭們動起來。
制度層面,可參考新加坡模式,由政府搭建對話平臺,但由企業(yè)自主協商技術標準與協作規(guī)則,避免行政過度介入導致的市場扭曲。
觀念層面,需重新定義競爭邊界:在應用層、商業(yè)層,競爭應充分甚至激烈;在安全層、倫理層,協作應成為默認選項。
八家美國巨頭的協議中,Match Group與Meta在社交領域激烈競爭,OpenAI與谷歌在AI模型領域針鋒相對,但在打擊詐騙議題上,彼此開放。
這種"競合"智慧,值得借鑒。
AI安全的協作,亦是中美產業(yè)競爭的縮影。
美國企業(yè)已通過協作機制,開始輸出安全標準、塑造全球規(guī)則。
國內巨頭若繼續(xù)困于"墻"內,失去的將不僅是技術領先性,更是產業(yè)主導權。
打破"墻"的時機,不在政策文件發(fā)布之日,而在企業(yè)主動伸出手的那一刻。
謠言已破,期待未減。
AI安全需要拆掉那堵"墻",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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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的那一頭,是一個更安全的AI未來,也是中國AI產業(yè)真正具備全球競爭力的那一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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