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留言:
我老公被留置了,他是一個醫院的副院長,分管醫院后勤和設備采購。
他幾年前讓我在一家醫院合作公司掛了個名,說當個股東方便一點,讓外面的人不好說話。我也沒管這家公司是干啥的,后來聽說他們做的是醫院的檢驗、影像、洗滌這些外包業務。
我一直沒參與公司的運營,但每年年底都會收到點分紅,有幾萬、也有十幾萬的時候,錢直接打到我銀行卡上。我也沒多想,就當是他給我的生活費。
現在他被辦案機關帶走了,我突然有點慌了。我名下的股份、這些分紅,會不會被查出來?我這個身份和這些錢,是不是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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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勇律師解答:
以我們曾經辦理過這種類型的受賄案件的經驗,你這個情況在醫療系統職務犯罪案件中是非常常見的類型,尤其是醫院中層及以上干部通過親屬掛名在“合作公司”“外包平臺”中獲取好處的做法,近年來已成為辦案機關重點打擊的模式。
從法律上來說,你這個行為涉及的風險主要集中在《刑法》第388條之一——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為什么構成風險?你作為醫院副院長的配偶,雖然沒有職務身份,但你:
· 是該公司名義股東;
· 每年領取固定分紅,并未參與實際經營;
· 公司與醫院之間有持續性業務往來(檢驗、放射等后勤外包服務);
· 公司分紅金額與丈夫職務分管范圍高度重疊。
司法機關會結合這些事實來判斷:
“你是否利用你丈夫的職務影響力,拿到醫院的業務,從而獲利。”
如果辦案機關認定該公司之所以能與醫院長期合作,是因為你丈夫在背后提供了便利、影響力或縱容默許,那么:
· 你就可能被認定為利用你與他之間的特殊關系,獲取不正當利益;
· 那些看似“合法”的分紅,就可能被定性為“變相受賄”;
· 你本人的行為,則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實施主體(家屬亦可成為該罪主體)。
建議如下:
1. 認真梳理你在這家公司的實際角色,有沒有出資、有沒有簽字、有沒有投票權;
2. 準備公司章程、股東決議、歷史財務記錄,用于判斷你是否只是“掛名”;
3. 如果確實只是掛名,但存在收錢行為,需要慎重準備資金說明和合法來源解釋;
4. 如果辦案機關對你進行談話或傳喚,建議在專業人士指導下處理,避免口誤定性升級;
5. 特別注意:在目前醫療領域反腐背景下,“合作公司 + 家屬股東”是一類高危線索模型,不要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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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29年,領銜創辦了西南地區首家專注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并率先在全國范圍內組建了“50+人職務犯罪辯護團隊”。作為刑辯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實務專家,他身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多項重要職務,并屢獲殊榮,先后被授予“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市十佳律師”、“重慶市優秀律師”及“重慶最佳刑事辯護律師”稱號,連續兩屆斬獲“重慶經典刑事案例”獎項。張智勇律師堅持“實務與理論并重”,擔任西南大學量刑中心研究員及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兼職碩士生導師,結合二十余年辦案經驗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與《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系統梳理了職務犯罪辯護策略與監察留置法律痛點。他專注于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騙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辯護,親自處理各類職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賄、貪污、行賄等職務犯罪),獲得十余件無罪結果,累計帶領、指導團隊辦理各類刑案辯護5000件以上。多年來,張智勇律師持續深耕全網平臺,聚焦“案件實務”與“風險解讀”,全網粉絲突破603萬。他憑借精湛的專業功底與敢于直言的風格,贏得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與支持,是目前國內備受當事人和家屬信賴的實戰派刑辯專家。執業以來,他始終信奉艾倫·德肖維茨的格言:“只要我們決定受理這個案子,擺在事實面前的只有一個日程——打贏這場官司。我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來,不管這樣做會產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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