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工作報告披露了一組數據,在育兒圈和社會輿論中掀起軒然大波:2025年,全國法院依法撤銷997名不適格父母監護人資格,同比增長66.7%。
![]()
啥?當父母也有可能被撤銷資格了?
是的,資格被撤銷,就意味著:這些人不配再做自家孩子的父母了!
01 什么情況下,父母可能被“開除”?
民法典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但孩子也是國家的未來,為了孩子的合法權益和健康成長,國家有權利“罷免”不合格的父母。
![]()
民法典中針對哪些情況可以依法撤銷父母監護人資格有明確規定。
第一種: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比如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虐待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嚴重損害的,父母監護人資格即可被撤銷。
第二種: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
這種情況可以理解為,父母有能力履行監護職責,但對孩子不聞不問,讓其人身、財產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有權撤銷。
第三種: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這一條屬于兜底條款,只要是涉及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均涵蓋其中。
![]()
有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法院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2.3萬份,同比增長23.4%。
這意味著,有超過2萬個家庭,正處于“監護失職”的邊緣,有超過2萬個孩子,在渴望父母的陪伴與守護。
02 “當爸媽”不是特權
李雪在《當我遇見一個人》中寫過一句話:愛孩子,便如他所是,而非如你所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明確規定,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必須履行撫養、教育、保護三大職責,一旦觸碰底線,就會被撤銷監護權。
可還有不少人認為,孩子是自己的,自己是父母,想怎么養孩子就怎么養孩子。
![]()
我想說,2021年家庭教育就立法了,現在已經是2026年了,這套說辭,真的沒什么公信力了。
這次最高法工作報告釋放的信號,其實很簡單:國家是未成年人的“最終監護人”,當家庭監護“失靈”,國家一定會出手。
所以,那些被撤銷監護權的父母,并不是被法律嚴懲了,而是他們先拋棄了自己的孩子。
作為父母,我們要樹立科學育兒的觀念,別用“老一套”來養娃了!
如果可以,試試下面的幾個方法,或許你和孩子的關系會融洽,而孩子也更喜歡你這位“父母”。
首先,帶孩子觸摸真實的生活。
什么是真實的生活?就是所有正在發生的,而不單純是課本上教授的。
比如,有的孩子會背《憫農》,但吃飯總是米粒掉一地,怎么說也沒用。那就可以帶他去田間,一起插秧,或者看農民伯伯播種。
![]()
孩子在真實場景中體驗到的,會比說教更深刻。我家二寶就是因為一次回老家幫忙種菜,才知道飯菜來之不易,每次都會把米飯吃到一粒不剩。
其次,重視身心健康發展。
別只盯著成績,多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比如他的情緒、社交能力,這些比學習文化知識、刷題更重要。
![]()
可以每周固定親子溝通時間,哪怕只是躺著說話,跟孩子聊聊自己的見聞,聽他說說在學校發生的事情。
如果孩子需要,你也可以給出建議。比如和同學發生沖突了,不滿意某位老師了。
當然,還要多學一些兒童心理知識,用來匹配孩子的成長。
這一點上,我一直在努力,因為孩子在長大,我們家長也要多了解他們現階段的情況,并提供必要的幫助。
比如我家大寶12歲了,馬上進入青春期,我手邊關于青春期的書籍,也多了起來。
枕邊育兒寄語:
《真希望我父母讀過這本書》中寫道:“為人父母的真正任務與打掃清潔無關,而是陪伴孩子,幫他成長。”如果不希望成為997名父母中的一位,那就從現在開始,多和孩子溝通,多閱讀,跟娃一起成長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