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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隨著《上海市黃浦區外擺位實施意見》(黃城管執規〔2026〕1號)的正式實施,同步,區城管執法局迭代升級的黃浦區設攤外擺位服務地圖2.0,也正式發布。
核心規范: 清晰劃定標準,明確外擺位設置要求
本次正式實施的外擺位新規,聚焦黃浦區作為商業核心區、歷史風貌聚集區的特殊定位,兼顧商業經營便利性、行人通行安全性、風貌保護完整性,全方位規范外擺位設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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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空間范圍。外擺位可設置于商戶獨用或共用部位(含屋頂)。突破傳統建筑紅線限制,進一步破解中心城區空間資源緊張難題。
(2)嚴格通行保障。外擺設置必須預留連續、通暢的人行空間,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入口、非機動車道和盲道,不得影響周邊商戶合法經營與行人正常通行,牢牢守住安全與通行底線。
(3)清晰限制距離。外擺位邊緣需距離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交通樞紐,以及學校、醫院、重大活動場所、應急救援場所100米以上,避免人流聚集干擾公共服務與交通秩序。
(4)優先風貌保護。歷史風貌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保護建筑所在區域可適度設置外擺位,所有設施布局、外觀設計必須符合歷史風貌街區與保護建筑的管控要求,實現商業經營與歷史文脈保護相融共生。
高效報送: 分類優化流程,適配不同商戶需求
為兼顧特色街區商戶、個體商戶、大型連鎖企業的不同申報需求,實施意見分類設置三套報送流程,簡化申報環節、提升辦理效率,避免商戶多頭跑路,實現精準服務、高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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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運營主體的商戶報送流程
街道辦事處(重點地區管理辦)確定本轄區可以設置外擺位的特色街區和夜生活集聚區,并向社會公示。
街道辦事處(重點地區管理辦)確定運營主體(物業服務企業及經營管理企業均可作為外擺位的運營主體)
商戶向運營主體報送外擺位設置方案(包括外擺業態、區域、面積、時段、擺放的設施設備等)
運營主體管理各商戶“外擺位”的整體布局方案、商戶的設置方案,并統一報送街道辦事處(重點地區管理辦)
(二)無運營主體的個體商戶報送流程
街道辦事處(重點地區管理辦)確定本轄區可以設置外擺位的特色街區和夜生活集聚區,并向社會公示。
商戶根據街道辦事處(重點地區管理辦)公布的特色街區和夜生活集聚區,制作外擺位設置方案(包括外擺業態、區域、面積、時段、擺放的設施設備等)
商戶直接向街道辦事處(重點地區管理辦)報送外擺位設置方案
(三)大型連鎖企業報送流程
大型連鎖店需在全區各門店設置外擺位的,可由該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制定“外擺位”整體布局方案及各門店外擺位具體設置方案,并統一向區城管執法局報送。通過一站式申報、全門店統籌管理,大幅縮減連鎖企業申報時間與成本,目前星巴克、麥當勞等品牌已率先試行該流程。
一張圖2.0:
可視化精準指引,實現合規經營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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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同步更新的黃浦區設攤外擺位服務地圖2.0版本,全面標注全區合規臨時設攤、外擺位可設置區域,同步標注對應屬地街道(重點地區管理辦)聯系方式,商戶可通過地圖快速查詢自身門店是否符合設置條件、對接具體管理部門,避免盲目申報、違規設置;監管部門也可依托地圖實現精準監管、動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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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服務時間:工作日 08:30 - 16:30
紅線禁令: 明確禁止事項,嚴守合規經營底線
為維護良好經營秩序與城區環境,商戶須規范報送外擺位方案后方可設置外擺位,如擅自設置外擺位,將依法依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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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同步明確外擺位禁止事項,所有外擺位的商戶必須嚴格遵守,違者也將依法依規處理:
1.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轉讓、出租;
2.不得損壞、占用綠化;
3.不得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4.不得產生影響周邊居民夜間正常休息的環境噪聲污染;
5.不得擅自設置大型照明設施;
6.不得進行食品生產加工;
7.不得進行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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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黃浦區將持續動態更新設攤外擺位服務地圖,強化全流程監管與商戶服務,引導商戶合規經營、文明經營,既讓城市煙火氣更濃郁、消費場景更豐富,又守住核心城區市容風貌與安全秩序底線,以精細化治理賦能商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推動中心城區外擺位規范管理與活力激發。
來源:上海黃浦
編輯: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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