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險期禁火令
目前,全區已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森林火險等級持續升高,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確保全區范圍內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特發此令。
一、禁火期: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5月10日。
二、禁火范圍:張家洼街道、高莊街道、鵬泉街道、口鎮街道、羊里街道、雪野街道、牛泉鎮、苗山鎮、大王莊鎮、寨里鎮、茶業口鎮、和莊鎮等12個街道(鎮)行政區域和華山、吉山、馬鞍山等3個國有林場范圍內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緣500米范圍以內區域均為禁火區,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
三、禁火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樹枝樹葉、雜草等行為;
2.攜帶火種火源進入森林防火區;
3.祭祀活動時焚香燒紙、傾倒祭祀廢棄物;
4.燃放煙花爆竹、投放空中移動火源;
5.吸煙、野炊、露天燒烤、生火取暖、篝火、戶外露營用火;
6.開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7.舉辦登山、廟會等活動時使用明火;
8.私拉亂接電力線路和用電設備、裸露架空線路、使用電貓違法狩獵、使用工程機械露天實施切割、焊接、破碎等作業;
9.破壞森林防火宣傳標識、視頻監控、語音卡口、瞭望臺、護林房、通訊基站、蓄(儲)水設施及管網、防火通道等設施設備;
10.焚燒疫木等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四、進入林區的車輛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森林防火部門的登記和檢查,并負有森林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違反以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罰款、行政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廣大干部群眾要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報警電話:110、119、76118662(區園林綠化和林業發展中心)、76210781(區應急局)。
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來源:新萊蕪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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